说起晚晴的鬼市,京城才是这方面的祖师爷,从京城来的关云自然是见怪不怪了。
各地的鬼市,也是当地文化市场的前身。
走进夫子庙古玩街,这一次是闲逛来的,感觉可真不小。
上次原本是打算过来捡漏的,可是当时直接奔着天下阁就去了,后来又遇到了万震。
不过,现在事情都摆平了,就没了什么后顾之忧了,可以闲逛了。
他们来到了一家摊位前。
摊位才摆好不久,但这个摊位看起来来头就不小,整整占地有二十来平方,结合身后古色古香的建筑,摊位的货物摆放在正方形的石板上,别有一番风味。
摊位上摆放的主要是茶器。
因为之前收来的古玩就是茶器的赝品,所以他们决定从这方面入手。
整条街道隐隐散发着一股檀香味,原来在街角的店铺外面,有商家在一个大桶里焚香,营造出一种古香的意境。
老板正在把行李箱里的货物拿出来摆放在桌上,见到有顾客前来,立刻停下了手里的活,笑着迎了上来,问林然他们想看点什么。
“我就是随便看看。”林然可不想接受他人的推销。
“行,随便看。”老板个性倒也随和,眼睛眯成了一条线。
他们可是今天的第一个客人,用行业的话来说,是开门红。
如果能让他们满意的话,那就代表今天的生意一帆风顺。
“你们随便看,有不懂的地方问我就行。”老板表现得很殷勤。
摊位上的茶器主要是一些紫砂壶,做工也很粗糙,价格一般。
只是从捡漏角度来看,一眼望去,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可是,他还是一件件文玩扫了过去,毕竟主要目的是寻找赝品。
于是在摊位上逛了起来。
老板也在旁边不断的把新的货物上架。
没有值得一看的东西,林然他们正准备离开。
这时,林然注意到老板正在把一个黑色的壶给拿出来摆放在桌上。
林然突然停下行动,也引起了洪达的关注:“怎么回事?”
“看。”林然用手指了指还有些泛着宝光的黑壶。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突然就冒出来目标,还是一模一样的黑壶。
洪达循声望去,只见老板手中拿着的,正是鸳鸯壶!
而且这上方三寸处的刻纹,隐约反射耀眼光芒,这着实让洪达呆住了。
因为这跟他先前收购的鸳鸯湖一模一样。
没有料到,第一个摊位就被他们给找到目标了。
正准备上前询问老板来历,林然伸手拦住了他。
林然表面不动声色,慢慢地走到老板身边。
老板本来以为这些顾客已经准备离开了,心中有些无奈,不过在古玩市场上,“飞客”的情况常有,早就习以为常了。
没想到他们才刚准备离开,就折了回来。
而且眼睛这边,他便猜测他们留下的各种原因,应该就出在他刚刚拿出来的货物身上!
察言观色,是做这一行的基本。
在洪达凝神关注鸳鸯壶的短短几秒时间,这一点已经被老板完全捕捉在眼中。
这鸳鸯壶的成色虽然不好看,可是却是实打实的贵族用品。
应该可以出个好价钱!
双方已经各自在心里做好了打算。
老板从摊位上拿起了执壶,他是不知道这鸳鸯壶来历的,是昨天晚上一位焦急的卖家卖给他的。
卖家说是自己父亲得了重病,急需把家里的物件拿出来换钱。
手里的壶,是祖上传下来的宝贝,想知道老板可以给他多少钱。
粗看之下,这壶实在是有些难堪,黑不溜秋,造型倒是古朴别致。
老板本来准备便宜买下,但却不经意间摸了摸执壶的表面。
身为专业古玩摊贩,他只是摸了一下,就感觉出了异样。
因为这种油腻的手感,再加上这质量。
和清代时期的碎银一模一样!
卖家当时显得很着急,说老板开个价他就给卖。
老板则是做出犹豫的样子,从器型和纹饰上来分析,得出这壶不值钱的言论。
最终,用一百块钱的价格将其买下。
在卖家离开后,老板脸上才露出惊喜地神色。
凭借自己摆摊多年的经验,这执壶肯定是清代的壶,而且应该是嘉庆年间的执壶,这摸起来油油的手感,内部应该是银铸的。
就算是混银,至少也能卖个三百块钱!
因此,老板才豪爽地用钱将其拿下。
摆出来图个彩头,毕竟自己摊位上的货物水平,他自己也清楚,总得拿出点有价值的玩意,才能让顾客心服口服。
老板笑眯眯地看着三人。
“几位眼光不错啊,这银质执壶,正是传说中的鸳鸯壶!你们看这品相,还有这纹路,不是我吹,在古玩店里,这可是上千块钱的货!”
老板以为自己算是碰到喜欢老物件的收藏家了。
认识鸳鸯壶的人不多,大多数外行在看到黑不溜秋的外表,往往会露出嫌弃之色。
他们往自己这边走来,就代表对鸳鸯壶感兴趣。
心里正在盘算着要赚他们多少钱。
五百块?不止,起码也得六百。
他心里的顶价是八百块钱,毕竟他只是在外面摆摊的,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价格超过古玩店里的货物。
林然没有搭理他,而是来到了鸳鸯壶前。
“我看看先。”林然伸手向老板索要鸳鸯壶。
要求看货,必然代表客户对货物感兴趣。
老板觉得自己已经拿到八百块钱了,心里美滋滋的。
“给,但请不要在上面留下指纹。”
接过鸳鸯壶,洪达看得想吐血,这就是他自己花一千块钱收来的家伙,简直一模一样。
但林然却在凝神观察着鸳鸯壶。
让他有些难以理解的是,鸳鸯壶内部的纹饰,并不像先前看到的纹饰,是后期刻上去的,反而显得极其自然。
单纯从外表来鉴定,这鸳鸯壶的表面比起先前的反而存在些瑕疵,看上去有些凹凸不平,也没有先前的纹路精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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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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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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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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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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