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中午,一辆豪车停在了村口。
在王寡妇等人惊讶地目光当众,袁千云挽着林婉君的手从车上走了下来。
豪车开走了,二人则是手挽着手,来到了林然家中。
“千云,你来了啊!”林母正在院子里洗菜,看到袁千云,赶紧招呼她进来。
“阿姨好。”袁千云乖巧地打了招呼。
“婉君,你朋友要来,怎么不提前告诉我。”林母心里对袁千云百般喜欢,心里还想着她做未来儿媳妇,当然不想亏待她。
其实林婉君也觉得有些意外,为什么今天她突然想来自己家里吃饭。
林然今天也在家休息。
“没事,阿姨,林然在家吗?”袁千云问道。
“小然在的。”林母回道,但觉得有些奇怪。
八零年初还是个保守的时代,女孩子极少会找男孩玩,除非是情侣。
但还是林婉君看出了端倪,她对林母说:“娘,我们去集市买点好吃的吧,让小然招待下她。”
林母没有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但看到袁千云,她也立刻换上了笑脸。
对屋内大喊道:“小然,快出来招呼千云。娘要去集市上买只鸡回来。”她笑着对袁千云说,“咱家都是农家菜,不知合不合胃口。”
“阿姨,不用..”袁千云想劝她不要大费周章,毕竟她平常大鱼大肉也吃腻了,还得刻意控制饮食。
林婉君却拉了拉她:“没事,你难得来一次,换换口味也不错。”
林母把脸盆里的菜直接丢在地上,在衣服上擦干了水,直接往院子里外面走去。
考虑到是林婉君和林母的一番心意,所以也没推辞,反而觉得心中一阵感动。
“和你平常吃的菜不一样,我们的菜油很少的,不会长胖的。”林婉君说道。
两母女离开了,林然也从楼上下来了。
此时的林父,在地里劳作,家里只剩下林然和袁千云二人。
林然把她邀请到自己房间,然后拖出了床底下的收藏品。
看到这么多的藏品,袁千云也看呆了。
“这是什么?”其他的文物她也见得不少,但是青铜机器狗,还是第一次看到。
如果不是被林然收藏起来,她也会以为是小孩子的玩具。
“具体年份不详,但应该是新石器时代晚期到商朝初期的文物。”
现在三星堆还没出土,林然也无法讲明具体来源。
“这么久远?”袁千云呆住了,平常见到的文物,最早也是周朝的,竟然还能看到石器时代后期的文物?
“实际上华夏文明还有许多未解之谜。”林然靠在床上,看着天花板有些感慨。
和袁千云待在一起,有种亲切感,丝毫不觉得拘束。
他也在脑海当中思索着,石器时代后期,其他国家的人还处在蛮荒当中,华夏已经建立了夏朝,形成了独特的文字,从而开启了文明传承。
两人讨论了一会儿对于历史的看法,袁千云也对历史很感兴趣,尤其是林然能够将文物背后的故事绘声绘色地描绘出来。
毕竟讲解是林然前世的工作之一,只是已经很久没有实战过了。
在一旁的袁千云听的入神了。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为了避免尴尬,林然并没有关门。
林母担心突然喊话吓到他们,所以才叩门引起他们的注意。
“吃饭啦!”她只交代了一句,转身便下楼了。
来到客厅,虽然不是特殊的节日,饭菜却异常丰盛。
林父已经满脸春风的坐在主位了,笑盈盈地看着袁千云。
把袁千云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在林然旁边坐在了下来。
“小然,要好好招待千云。”林母对刚下楼的林然嘱咐道。
“知道了妈。”林然来到厨房,拿出了碗筷,还主动给袁千云盛了碗鸡汤。
“好喝!”袁千云眼睛一亮。
她平常喝的鸡汤都太咸了,没想到清淡的鸡汤也这么好喝。
“好喝就好。”林母笑逐颜开,“喜欢的话,以后就天天来喝!”
“嗯!谢谢阿姨!”袁千云乖巧地点了点头。
“对,你可要天天来。”林婉君也在大口喝着鸡汤。
家里生活逐渐好起来了,但父母依旧保持着勤俭节约的习惯。
“你还真敢说。”林然在一旁对林婉君开玩笑道,“姐你是自己馋吧。”
“用不着你管。”林婉君白了他一眼。
袁千云看到他们家轻松的氛围,在一旁捂嘴窃笑起来。
“叔叔阿姨,你们家的菜真好吃。”
见袁千云如此懂事,他们笑意更明显了。
他们心里已经认定,这位美丽的女孩是他们的儿媳妇了。
虽然两人表现的很羞涩,可是看得出来袁千云今天是特意来找林然的。
现在家里新房也准备好了,虽然不知道林然开店的事,但他们心中,林然也有了稳定的工作。
也是时候应该落实成家立业的事了!
“下次来我家,我做几道菜给你吃。”林然对袁千云说道。
“你还会做菜?”林婉君瞪大了眼睛,一副不相信的表情。
“当然,下次给千云展现下我的手艺。”林然一个人生活了很久,怎么可能连做菜都不会?
但林婉君笑了笑,她觉得弟弟只是在跟袁千云炫耀。
“婉君姐姐不吃鸡肉吗?”袁千云发现林婉君只喝汤却不吃肉。
林婉君略显苦恼地说道:“公司里供午餐,油很多,最近胖了一些。”
林父笑道:“胖点才美。”
“哪里,现在又不是唐代了。”林婉君叹气道。
闲聊一会,因为袁千云不喝酒,所以吃得很快。
“千云,下午你就留在我家玩吧。”林婉君带着坏笑看着林然。
留在家里,就能给林然创造更多独处的机会了。
袁千云当然知道林婉君的意思,脸不由得红了。
她急忙说道:“不行,晚上家里有客人,我还得早点回去做准备。”
“好吧,再吃点。”都吃完饭了,林母还在一直给她夹菜。
原本,她就对这漂亮的小女孩特别中意,只当她是婉君的朋友。
眼看着要成为自己的儿媳妇,真是越看越顺眼。
这餐饭被拖了好久。
吃完饭后,林然决定陪袁千云回城里。
二人准备往村口乘车。
路上,袁千云问道:“林然,谢谢你的礼物。”
她把脖子上的天珠拿了出来,已经戴上了。
“你喜欢就好,天然六眼天珠世界上绝对不超过百颗,你可要保护好它。”
“这么珍贵?”袁千云吃了一惊,她以为顶多几百块钱,没想到这么值钱,“太贵了,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世界上只有十颗,卖几千几万,愿意买的也大有人在。
她刚想找借口还给林然,却见林然撸起了袖子。
手腕上,正带着当初袁千云送给她的护符。
袁千云眼睛一亮,顿时觉得很感动。
乡间的小路,中午异常安静。
她轻轻的靠在了林然的肩上,感觉到一阵幸福的滋味。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答应你今天来吃饭吗?”
“为什么?”林然可不认为她是因为钱。
“你先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我喜欢兰花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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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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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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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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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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