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林婉君的意思,林然已经明显听出来了。
袁千云对他肯定是有情愫的,不然怎么会见人就打听自己的事。
林母听后问道:“袁千云是谁?”
经过林婉君介绍才知道,原来袁千云是个漂亮的女孩,和林然年龄相仿。
林然竟然在外面认识了漂亮的女孩子,还不告诉家里?
唯一被搁在一旁的,就是茫然不知所措的林父了。
“袁千云可不得了,她祖父可是华夏早期的将领,早早在京城定居了,她家的房子,可是我们望京城里最豪华的。”
“据说她以前获得了去米国留学的资格,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位大美女拒绝了这机会。”
“她的成绩很不错,应该也会进入大学。不像院区里很多同龄人,到了年纪就和父母一起出国,而是留在了京城的身边。”
杨建龙赞赏道。
他住在富人区,正所谓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
见惯了在国内生活已经达到了顶级的富豪,选择前往米国等发达国家追求更好生活。
心里有些看不惯,却又说不出有问题。
林婉君则是瞪大了双眼:“她家这么有钱呢?”
“姐。”林然不由被她气笑了,“刚才杨建龙说了那么多,敢情你只听到了有钱两个字?”
林婉君也很很不服气:“难道我说的有错吗?”
“干姑姑当然没错,袁千云家确实有钱,但钱不是最重要的,有权才是她家最厉害的地方。”杨建龙怕她不高兴,赶紧补充起来。
林父和林母对视了一眼。
虽然觉得袁千云这人不错。
但这种身价,是他们家盼不来的好事。
不过现在只是一家人开玩笑,也就无所谓了。
“小然,难怪最近老是这么晚回家,原来是出去约会了。”
“什么时候把袁千云喊家里来吃餐饭?”林父也开玩笑地问道。
“干爹,别说,袁千云家天天大鱼大肉,请她吃有机蔬菜,她还真不会拒绝。”杨建龙也开始接话。
他们一唱一和,把林然给弄得有些不好意思了。
“你们别再说了,我和袁千云只是朋友。”林然赶紧解释道。
“诶,可是你为什么要脸红啊?”林婉君看着林然的脸红扑扑的,觉得很有趣。
他们其实就是想着,反正袁千云也听不到,随便开玩笑没什么关系。
本来父母认为,按常理说,别人家虽然有钱。
但林然也不差,可是下林村唯一一个京城大学的学生。
自古文人多清高,秀才比平民还是要高上一等的。
可是听杨建龙说,袁千云读得京城第一外国语高校,是京城唯一一个大学升学率百分百的高校。
里面的学生最差也是大专,更别提袁千云还获得了留学资格。
唯一的优势也被袁千云的优异成绩给断了。
父母也叹了一口气,这么好的女孩,若真看上他们的儿子,可是高兴还来不及呢。
他们还没见着袁千云,内心已经描绘出了她的形象。
尤其是林母,对这样一个儿媳妇,真是怎么想怎么喜欢。
对方不仅家里有钱,人又漂亮。
而且还是个文青,和林然有共同话题。
可眼下的这情况,虽然他们真的想请袁千云来家里玩,可是却陷入了困难。
朴实的父母,当然不想被人说是高攀。
林然这边倒是没什么问题,反正他也只是当开玩笑。
开玩笑的人里面,也有人是真心的。
比如杨建龙。
虽然一开始见到林然和袁千云的时候,觉得他们俩都是小孩子。
但想出下来,却越发觉得两人不一般。
杨建龙是真的觉得林然将来会成就一番事业,想要娶袁千云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虽然目前看来难度比较大,想追袁千云的人,实在太多了。
不过,大部分也只是和袁千云处于同一环境长大的富家子弟,未必能让袁千云满意。
本来按照历史轨迹走下去,她应该会认识一个身家背景想通的男孩。
却不想造化弄人,认识了林然。
作为过来人,杨建龙也不是傻子,看得出来袁千云对林然有意思,这一点已经挤掉了众多竞争对手了。
这可是件外人羡慕不来的大好事。
但是,被人开玩笑的林然,显得更加害羞了。
没想到干爹还有这么可爱的一面,杨建龙心想,总算被他找到了一个缺点。
晚饭总算结束了,随着杨建龙的告辞,家人开始收拾起碗筷。
开玩笑的话题也就此终结,父母想法还比较保守,觉得林然还是读大学的年纪,没必要过早成家。
回到卧室后,林然笔直躺在了床上。
他脑海里开始闪过袁千云的倩影。
她竟然毅然拒绝了前往米国的生活,选择了留在国内读书?
移民米国,这份在别人眼中的光鲜生活,袁千云却直接选择了放弃。
她可不像林然,有着保护文物的使命。
作为重生者,林然知道米国有各种不可调和的矛盾,但在这信息封闭的年代,米国几乎就代表着乌托邦。
他当然知道,这不仅仅是因为她的父母是华夏将领。
实际上红色家族的子女,也有移民的先例,毕竟孩子的思想和长辈思想总是会有不同的。
能有这种见识和勇气,袁千云果然不是个普通的女孩子。
本来林婉君也只是开玩笑的,不过突然提起袁千云,他又想起了那个在梧桐树下微笑的倩影。
美丽动人,端庄大方,而且和庸脂俗粉不同,她的身上有种独特的清纯气质。
并不是因为她家有钱,实际上林然根本没看出她的衣服是名牌,而是她无论穿什么衣服,都有独特的气质。
不知不觉,林然脑海里又是和她接触的点点滴滴,一切仿佛久在昨天。
袁千云的家庭,可不是一般人高攀得起的。
和杨建龙说的一样,追求她的富家子弟肯定不少,他们从小生活在同样的文化圈里,想法也大同小异。
最后林然没办法,主要也是想到两人之间确实存在着巨大鸿沟。
祖辈的阶级积累,无论在哪个时代,都不是那么容易被打破的!
林然只能苦笑一声,索性决定不再想了,现在他还有很多要忙的事,眼下店铺即将开业,自己能不能跨越桎梏,就看这一次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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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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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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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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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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