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羽风当场就想跳楼自杀。
比他跑得更快的是顾昭华。她不等岑羽风反应,飞速溜下楼,到了陶媛房间又赖着坐了十几分钟,确定岑羽风应该回房了,这才敢上去。
后来的几天,岑羽风实在不想面对顾昭华,尽量避开她的出行时间。尽管两个人住在从一层楼,每天早上也会在同一个餐厅吃早饭,但顾昭华硬是没再见过他。
不过她也并不关心这些。最近几天的拍摄不是很顺利,导演江胡安和作者耳金山经常因为一个设定问题,直接在片场吵架。
没错,耳金山也来片场了。
既然是书粉,江胡安已经用了自己最大的诚意去尊重原著。但拍摄电视剧和写作不同,有些东西在书里能够写出来,但想要拍出来,是有一定的难度的。
他努力解释,现在审核比较严格,就算是网剧也要考虑过审的底线,有些东西是真的拍不了!
可耳金山不同意。
他年少成名,家世也算显赫,有自信且自负的资本。
要不然也不可能写出唐滢这种人设来。
耳金山认为小说既然能出版,那么这个场景就绝对没有问题。如果不能拍出来,那就一定是导演和演员的能力不够。
江胡安一开始把他当成作者大大捧着,耳金山说不行,他就尽力让场工重新布景、让演员一遍遍重拍。后来时间长了,他也不耐烦了,终于没忍住,在片场和心爱的大大吵了一架。
神仙打架、殃及池鱼。
所有演员每次拍完戏,一刻都不敢在片场多留,迅速离开导演和原作者的视线。但凡走得慢一步都容易被耳金山盯上,拿他做论点,跟江胡安一遍遍争执刚刚的拍摄到底行不行。
很不幸的是,今天顾昭华的戏服是窄裙和高跟鞋,走不快,被逮住了。
耳金山是个瘦瘦高高的男人,因为常年在家写作,皮肤很白,头发有些长,还打着一点点自然卷,透着一股宅男的气质。
可这宅男嘴巴可厉害得很!
他点住顾昭华:“演唐滢的!你回来!”
顾昭华在心里骂了一句,表面笑盈盈回过身来:“阮老师,有什么问题吗?”
耳金山只是笔名,他实际上姓阮,大家都尊称他为阮老师。
阮老师招招手,把她叫回来:“江导说,你的高跟鞋跟太细了,不好在太多血浆里走,怕打滑。你来说说,会打滑吗?”
放屁!江导说的明明是血浆太多不好过审!怕影响我国青少年玻璃般纯净的内心!
心里这么想,可她嘴上不能这么说。顾昭华僵着微笑看向江胡安,满脸写着“导演你说说话啊!”
下一场要拍摄的就是唐滢去验收杀人成果的一场戏。死者在浴室被人一刀割喉,大动脉被割破,血水混着浴室的水流了一地。
而现场拍摄,导演只让血流在浴缸里,血水会顺着死者头发滴落下来,在地板上汇成一小滩,不至于看起来太血腥。
书里,唐滢穿着一套紫色的职业装,包臀裙开叉到大腿,露出里面的黑丝,脚踩一双防水台恨天高,踏着血水走进浴室,非常满意地拍摄了苍白的尸体,并拿走了浴室里的剃须刀作为纪念品。
也就是这把失踪的剃须刀,让男主徐景航第一次开始注意到,每个案情之间似乎有了联系。
这部小说女主的所有穿着,全部来自于母单直男耳金山的幻想。他似乎特别钟情于紫色和丝袜,唐滢有好几套紫色的衣服,每次穿职业装的时候,高跟鱼嘴鞋里必配丝袜。
剧组的服装设计师一看到这些描写就头晕缺氧,对耳金山原著的第一个大改动,就是把唐滢所有的衣服搭配全改了。
顾昭华:听我说谢谢你!
耳金山本来就不满意自己的设定被改,每次看到顾昭华穿着一身正常审美的套装出来都会从鼻子里哼气。如今他最喜欢的“高跟鞋踏血”场景也被改了,更气了!
江胡安收到顾昭华的求助眼神,帮着说话:“地上不是有血浆吗,浴室还有水,太滑了,小顾等会要穿的鞋子足足有8厘米,万一走路的时候怕打滑,影响整体形态,那就不好看了呀!”
耳金山不信:“我看她下了戏跑得挺快的?那台阶这么高,她一跳就下来了还稳稳落地!”
顾昭华恨不得回到三分钟以前,把试图尽快撤离的自己打一巴掌。
导演和作者因为这种小事又开始吵起来,顾昭华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站在原地神游。她无聊地听着两个人唇枪舌剑,直到隔壁片场传来一阵阵咔嚓的拍照声音,引起他们的注意。
耳金山伸着脖子往隔壁看:“怎么了这是?”
江胡安看了一眼:“隔壁剧组找了记者过来采访探班,没什么。”
耳金山觉得很热闹,有点羡慕:“你怎么不找记者过来?”
江胡安跳脚:“我们是安心拍戏的正规剧组!怎么可以被这些外界干扰!记者一来,半天白干了!”
耳金山:“哦。”
顾昭华也跟过去看热闹,原来是岑羽风所在的那个剧组请来了娱记过来探班,顺便拍些现场片花,热一热这部文艺爱情片的局。
小城市位置不大,两个剧组的内景棚搭在了隔壁。隔着人群能看到,孟小颖在很努力地和岑羽风互动,但对方似乎不太给面子,身子僵硬得跟个石头一样,一点回应都不给。
这场插曲倒是拯救了顾昭华,江胡安和耳金山迅速和好,哥俩好的开始看别人家的热闹。顾昭华见机迅速撤退,以免再次卷入导演和原作者的纷争。
当晚,娱乐八卦就上了新的瓜。
好几个娱记统一转发一个图,岑羽风和孟小颖坐在一起看剧本。孟小颖身上披了一件外套,明显是男款。
图片拍的角度很讨巧,看起来两个人像是头挨着头,姿态十分亲密。
娱记称,岑羽风在片场十分照顾孟小颖,每次下了戏都会关注她的一举一动,追在她后面给她买热饮、披外套。
岑羽风的粉丝当然不信。一开始她们还顾忌这是哥哥的第一部电影,要对合作女演员好一点,只是骂营销号而没有攻击孟小颖。可当天半夜两点,孟小颖用自己的微博大号,给这则娱记八卦点了个赞?!
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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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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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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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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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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