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山水同行》的第三期节目就要开始录制了,这次节目组没有再搞什么盲盒式突然袭击的幺蛾子,而是规规矩矩给艺人下了邀请函,告诉了大家这期节目的录制地点和任务。
“甘芝zang族……与村民共处,向观众展示当地的风土人情……”
顾昭华看着邀请函上的这个地名,陷入了回忆。
这个地方在古代叫做吐蕃,是大启的邻国,两国关系非常友好,每年他们的赞普都会前来朝拜。
大启后宫还有个妃子是他们那里的公主,只不过生得不是很漂亮,皮肤黝黑,不得宠爱。
听说她在宫中养了许多鸟儿,养大了就把它们放出宫外。
顾昭华只见过她一次。
那是一次入秋的围猎。
男人们可以骑着骏马进入森林捕猎,而女人们只能在营地吃吃点心喝喝茶,评价哪家的王孙马儿骑得好、哪家的公子打的猎物多,除此之外,没什么别的事情可以做。
顾昭华穿着繁复的绫罗,摇着金扇,无聊地看着贵族公子们拙劣的马术。
她从小跟着哥哥们骑马在山野里跑大,无论多高的灌木丛、多深的悬崖裂缝,她都敢策马跳过去。而且番人多爱养马,她在边关集市见识过太多不同品种的骏马,也曾偷偷学过那些流浪艺人在马上的杂耍把戏。
别说这些养尊处优的王孙贵族了,就连入营三五年的士兵,马术都不一定比的过她!
就在她几乎快要打哈欠的时候,突然,不远处一阵骚乱,一群人惊叫着跑开。
山坡上,一匹枣红色的烈马受了惊,竟直直地朝着营地冲了过来!
男人们多数已经去了密林围猎,营地剩下的不过是些妇孺和宫人。那惊马疾驰,一路踢翻了十几个想去拦住它的护卫,眼看着就要朝着宫妃贵女们碾过来了!
顾昭华被宫人们簇拥着往后退,她身上的罗裙一层又一层,完全无法让她跳上那匹马。
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利落的身影跳上那匹惊马,握住缰绳,压制住它。
那匹马高高地扬起前蹄,不住地晃动身子,想把身上那人甩下去。可无论如何它都没法摆脱掣肘。
好一会,它终于被驯服,喘着粗气慢慢安静下来。
那人俯下身,一边摸着马儿的脖子,一边在它耳边低声说着什么,直到马儿彻底平静,她才直起身子,高高地坐在骏马上,向太后和皇后请安。
竟是那位从来在后宫中不声不响的吐蕃公主!
阳光下,这位公主骑在红棕色的骏马上,几颗晶莹的汗珠顺着她的脸颊流下来,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丝毫不像人们口中的相貌平平,整个人都在发光。
这便是顾昭华唯一一次见到这位吐蕃公主,听说不到两年,她就病死了。
抑郁而终。
下葬那天,顾昭华代表太后去参加了葬礼,她偷偷地把一只连夜缝制的小马玩偶放进了这位公主的棺椁之中。
希望你死后,灵魂能像养的鸟儿那样,飞出这片宫墙吧!
想到往事,顾昭华情绪不免有些低落。
也不知道现代的甘芝和古代的吐蕃变化大不大,想必那位公主生长的土地,定是和边关一样,是个极其开阔豁达的地方。
时间很快到了周五,顾昭华收拾好行李,来到机场。
“你们去过那里吗?”陆鸣筝很是兴奋:“我有预感!我会在那里找到灵感!”
“我去过。”言蹊带了一个超级大的行李箱:“之前拍戏取景去过。”
“那里怎么样?”魏岚急切问道。
言蹊想了想:“风景很美,人很淳朴,就是生活饮食方面可能有点不太习惯……”
“那里追求的就是最纯净的生活感受!”陆鸣筝的艺术细胞直接涌上头了:“雪山、白云、经幡、赛马!想想我都兴奋!”
“听说那里海拔有点高,我还带了藏红花口服液。”杨莹星从包里拿出一个大盒子:“等下了飞机我们一个人喝一瓶,听说可以预防高反。”
“咱们身体素质都好得很!哪里会高反!”岑羽风自信得很:“哦,可能除了闵柔柔,她看起来最弱。”
闵柔柔?
几个人这才想到她的存在。
节目到现在了,只有她一直不说话,这有点不符合她以前爱出风头的样子。
难不成是上次被何壮吓到的心理阴影还在?
“你这次可要跟好我们,千万不要再一个人行动了!”魏岚教训她:“这次要去的是少数民族,人家的风土文化跟咱们可能不一样,你可别冒冒失失的,冲撞了别人!”
闵柔柔上了节目就一副心神不宁的模样,听到魏岚跟她说话,她这才定下神来,慌张点头。
“行了!出发吧!”
大家都兴致勃勃,显然对这趟川zang之行期待满满。
可谁知,刚下飞机,刚刚还夸下海口的岑羽风,第一个倒下了。
他一开始还装模作样,不想落下风,可没走两步,两条腿都在打飘,扶着墙便开始干呕。
“没事吧!”魏岚吓了一跳:“杨莹星!你口服液呢!”
杨莹星急急忙忙拿出口服液:“岚姐,这个只能预防,没说能治病啊!”
“先喝了再说!”魏岚把口服液塞到岑羽风手里,转头朝着节目组嚷嚷:“有医生嘛!”
“有的有的,不过在县里。”
看着岑羽风一副柔弱不能自理的模样,节目组也懵逼了。
这里海拔还不到3000米!没听说过谁会高反成这样啊!
一行人节目也来不及录了,急吼吼开车把岑羽风送进了县里的卫生所。
好在他并不是特别严重,只是刚刚下飞机,气候变化落差突然变大,暂时没有反应过来而已。
医生给他挂了水,他赖头赖脑缩在小床上,看起来没什么精神。
因为头痛受不得风,当地人专门给他找了个毡帽戴在头上。那帽子又厚又大,岑羽风脸小,戴上去遮住了半个脑袋,配上他那无精打采的模样,显得整个人又可怜又好笑。
【辛苦我崽了……话说高反真的不会出问题吧!】
【我查了的,他们去的那个地方最高的海拔也就3000多米,一般人不会出问题的。】
【羽风要小心身体啊!肯定是最近在准备新专太累了才会这样的,太敬业了!】
【不就是个弱鸡吗,你看其他人哪有反应,女人都不如的玩意!】
【要我说就是他太虚了,还总买什么健身的人设!现在的男明星啊,一个个都是白斩鸡的模样,和当地民一比真是丢我们汉族人的脸!】
【9494,我一只手就能干翻现在的男明星!如果他们敢跟我比,保证让他们都露出原形!】
【加我一个!我篮球打得贼溜!】
由于这节目越来越火,竟然有了不少打负分的黑粉,在弹幕区恶意造谣。
“来咯!”
带着他们录节目的当地向导说着一口生涩的普通话,端着一个大铁盆走了进来,他掀开盖子,一股子极其腥膻的味道瞬间涌入空气之中!
“你们就是没吃羊腿喝羊奶,身子才这么弱!”那个人拿起一根大棒骨,一把塞到岑羽风手里:“吃了这个!你就好了!”
岑羽风本来胃里就难受,闻到这股子味道,嘴巴一张就想吐。
顾昭华眼疾手快,也顾不上什么在镜头前避嫌了。她一手在岑羽风后脖颈处一按,另一只手把他下巴一抬!
好家伙,岑羽风低着头的头被迫往上一抬,喉咙不自觉咕咚一声,刚刚还想吐地,这下全给吞进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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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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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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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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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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