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妙妙叹了一口气,她从小就不喜欢学习,长大了想要学习也学习不起来。

  “那你可要把陈风管好,大学漂亮的女孩子比较多,陈风长得又不差,万一以后他变心了,你就得不偿失了。”何小麦说道。

  说到底,田妙妙学不进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两个孩子的缘故,要是两人都参加高考,两个孩子也怎么办?

  田妙妙笃定道:“我相信陈风,他不会的,要不然我当年也不会追了他那么多年。”

  “希望吧!”沈乔说道。

  田妙妙坚定道:“肯定会的,要是他出轨,我就让我爸把他的腿打断。

  沈乔没好气的说道:“打人是犯法的,你想让你爸坐牢。”

  田妙妙眼珠子一转,仿佛想到了什么好主意,嘿嘿笑了两声。

  何小麦看着她依旧天真的模样,有些担心。

  世上的好男人很少的,与其看男人,还不如增强自身的实力,靠自己。

  不过她到底还是希望陈风不要变,希望妙妙依旧单纯下去。

  “吃饭吃饭,不吃就冷了。”沈乔催道。

  几个人相视一笑拿起筷子开始吃饭,今天的饭,是小麦做的,她的厨艺在几个人里面是最高的。

  吃完饭,沈乔去洗碗,又和她们聊了一会天,就送小麦回到知青点。

  来到知青点,知青点吵吵闹闹,看见院子有两个人都在大打出手,她目瞪口呆。

  不知道要怎么办,她看向何小麦。

  何小麦直接把她拉走,低声说道:“”不用管,他们天天这样做,一言不发就会打起来。”

  沈乔又长了见识。

  沈乔和他们对了答案,估摸了一下成绩,觉得自己考的还可以,上大学是没有问题。

  一天,沈乔心情都很好,回到家就开始整理空间,空间里面还有一大堆的野鸡野兔没有处理。

  她也不耽误,当天下午就去县城买了,她认识了一个人,那个人是专门收东西,价格比市面上要便宜两毛钱。

  不过很方便,而且危险度降低,沈乔就直接把空间里面的东西直接卖给了那个人。

  分了五次,才把所有的东西卖完。

  回到家里,盘算了一下空间里面的钱,有两万块钱左右,这都是她近些年攒的,趁着还没有开学,她要再搞一波,把空间里放满,县城卖一部分,京都再去卖一部分,给自己再留下一小部分。

  接下来几天,只要不是下雪天,沈乔就往山里跑,可能是冬天动物都在过冬,小动物很少,一些大型动物倒是时常出现。

  沈乔利用空间捉了好几头野猪,野山羊,还有野狍子,收获颇丰。

  过年前,沈乔几乎都在山上度过,直到快要过年的时候,何小麦来了,提议在她这里吃饭,主要是她们这些老知青聚一聚。

  沈乔点头答应了。

  过年那一天,叶松等人陆陆续续来了,消失许久的秦时也来了。

  沈乔看见他,很是惊讶,大概在一年前,秦时突然走了。

  她还以为他是回城了,再也见不到了。

  许久不见的两人再次见面有些生疏。

  沈乔身为主人,就主动招呼了几声,从秦时的话语中得知,他家里出事了,他爷爷的朋友给他找关系,让他去上工农兵大学。

  今年恢复高考后,他也参加了高考,高考结束后就回来看看。

  沈乔表示理解,每个人都有每个人要走的路。

  她一笑而过,开始和叶松他们聊天,主要是商量接下来怎么办?

  目前回城只有两个办法,第一个就是通过上大学回城,包括这次的高考,和以前的工农兵大学,第二个就是城里有接收的单位,第三个就是一些特例。

  几个人都表示如果这次没有考好,就下次再考,反正已经下乡好几年了,又不缺少这一年。

  沈乔也很是赞同,这个时代的大学生含金量很高,上了大学,起点也比一般人高一些,对于以后的升职加薪也很有用处。

  众人简单的聊了几句,就开始做饭。

  女知青主要负责炒菜,男知青主要负责打下手。

  吃完饭,也没有守夜,就各回各家了。

  何小麦留了下来,两人躺在床上。

  何小麦偏头,看着双眼紧闭的沈乔说道:“我看他心里还是有你的,真的不可能了吗?”

  沈乔拽着被子,蒙到头上,瓮里瓮气道:“再说吧。”

  何小麦嗤笑一声。

  沈乔忽然掀开被子,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一年前,沈乔下定决心,要和秦时在一起,正打算找他说明白时。

  就看见他拎着包,用抱歉的语气给她说,他要回城。

  沈乔心里哇凉哇凉的。

  她不是不同意秦时回城,就是可不可以提前和她说一声,和她商量商量。

  要知道两人前天还一起去县城看电影。

  而不是单方面做决定,直到最后一刻才说,

  一年来一封信,一个电话都没有。

  给人的感觉,就是两人完了。

  她真是太生气了。

  现在心里还憋着一股气。

  今天看见秦时,表现的很淡定,其实想像一只野猫一样扑上去,把他的脸挠烂。

  “你们两个最好谈一场?”何小麦真心建议道。

  要是一年前秦时没有突然离开,说不定两人现在已经在一起了。

  沈乔躺下来,把滑下去的被子拽上来,蒙住头说道:“睡觉!”

  随后几天公社挺热闹的,人来人往的。

  沈乔也就没有去上山,而是去这些年来相处比较好的家庭串门,去吴婶家逗逗孩子,或者和何小麦到处乱逛。

  何小麦知道沈乔要干什么,很是配合。

  期间没有一次看到秦时,沈乔更加生气了,觉得他不告而别。

  高考成绩下来的猝不及防,沈乔发挥的异常出色,直接成了省城的文科状元。

  叶松等人也知道沈乔考得好,但是也没有想到沈乔考的这么好,要知道参加高考的人数是非常之多的。

  当天下午,就有人来采访沈乔。

  沈乔就简单的把这些年的经历讲一遍,主要不放弃,要坚持学习。

  几天还又接受了几家的采访,而且省城还给她放了奖励,有两百块钱,再加上其他部门下发的,总共有五百块钱。

  沈乔很高兴,直接请了大家吃一顿。

  叶松的人高考成绩也不错,虽然比不上沈乔,但是上一个普通的一本大学是没有问题的。

  周清河考的要好一点,理科排名全省第十。

  何小麦因为基础比较差,最多能上省城的师范大学。

  知青点还有两个女知青,成绩也比较好。

  已经嫁人的宋妍,高考成绩也不错。

  宋队长出了一个大大的风头,大源公社是附近所有公社中考的最好的一个,因此,他还被县长夸了。

  一个月后,录取通知书也断断续续下来了,沈乔报考的是京都大学,何小麦没有留在省城上师范大学,而是也跟着她报了京都的大学,京都外国语大学。

  周清河也上的是京都大学,叶松上的是京都师范大学。

  录取通知书后,沈乔就开始提前收拾东西,她有空间收拾东西很方便,一些旧的东西送给了关系比较好的人。

  收拾完东西,沈乔就提前去了京都。

  沈乔没有想过回沈家,也没有想过去去找原主的亲爹。

  *

  沈国钢自从寄信之后,就一直等着沈乔回家,在周围邻居的旁敲侧击中,给大源公社打了一个电话,得知沈乔已经去了京都了。

  一时呆愣在原地。

  电话的声音很大,在后面排队的人也听到了,嘲讽的看了他一眼。

  这么多年都不联系闺女,结果如今闺女出息了,贴了上去,真是不要脸。

  他们这些邻居哪个不知道,沈乔这姑娘惨,亲妈早早去世,亲爹再娶后也变成了后爹。

  对于不是血缘关系的继女,要比对亲生女儿好的多,要不然前几年也不会花钱给继女买工作,反而让亲生女儿下乡。

  这些年来,也没有见给下乡额额女儿寄东西,反而继女时不时就去买东西,一看手里就有钱。

  人心都是肉长的,这个女儿如今有出息了,又贴了上去,真够不要脸。

  沈国钢一路上都很生气,他害怕丢人没走讲这件事,反而把这件事怪在沈乔身上。

  觉得这个女儿还是跟以前一样,一点都不懂事,他都给台阶了,都不知道照着下。

  回到家里,依旧愤愤不平。

  *

  已经在京都住下的沈乔丝毫不知道沈国钢这样想。

  对她来说,沈家已经不是她的家,沈国钢把原主养这么大,她顶多在他退休的时候,每个月给他养老费,当然是依最低的标准。

  沈乔直接在京都大学附近租了房子,一个月租金十五块,不过房子是一个小院,独门独户的。

  做起事来很方便,沈乔简单收拾了一下,就把空间里面的东西拿出来了,院子里面带着锁,很安全,不害怕有人突然闯进来。

  收拾完,沈乔就去京都比较繁华的地方逛街,不愧是首都,和松田县城完全不一样,百货大楼就有五层高,里面的商品琳琅满目,衣服也是款式新颖,颜色鲜艳。

  沈乔看上了一件红色的呢子大衣,穿着很显身材,价格也很美丽,要五十块钱。

  她咬咬牙,买下来了。

  结完帐正打算离开的时候被一个身材窈窕的姑娘拦住了,“小姑娘,你那件衣服可不可以让给我,我可以多给你十块钱。”

  沈乔退后一步,摇摇头,“我很喜欢这件衣服,不能转让。”

  姑娘愣了一下,紧接着摆出一副可怜兮兮的表情说道:“可是我真的很喜欢这件衣服,拜托拜托啦!”

  姑娘娇声娇气,像是撒娇一样说道。

  要是一个男人就心软了,可是沈乔不会,她淡淡道:“我也喜欢,心爱之物不能转让。”

  她又不是缺十块钱的,这件衣服如果错过了,她肯定会后悔很长时间。

  姑娘没想到这样说,面前的人还是不答应,眼神带着恳求。

  “就一件衣服,这位姑娘不是还给你十块钱,见好就收得了。”围观中的一个中年男人说道。

  “就是,就相当于净赚了十块钱,你又不吃亏。”

  姑娘对众人笑笑,把沈乔拉到一边小声说道:“这件衣服是我姐姐看中的,她过几天要结婚了,我想把这件衣服送给她,拜托你了,你有什么要求我都可以满足。”

  沈乔没想到是这个原因,可是她真的很喜欢这件衣服,于是建议道:“你可以找一家裁缝店,让他给你做一件一模一样的。”

  姑娘眼前一亮,“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个原因。”看着沈乔,又恳求道,“你可以和我一起去吗?我知道百货大楼附近就有一家裁缝店,离得很近。”

  沈乔答应了,她今天本来就是想在这附近逛一逛,而且看着这姑娘就是当地人,一路上还可以跟她打听情况。

  令沈乔没有想到的是,这姑娘也是京都大学的,也是中文系的,两人是同班同学。

  一时间两人又惊又喜。

  亲近了不少,到了裁缝店已经成了手拉手的好朋友。

  姑娘名叫李薇,父母都是京都大学的老师,可以说的上是书香门第,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叫李朔,一个姐姐叫李芸。

  住的地方也离沈乔住的地方很近。

  两人是一起回去的,李薇从小就在这附近长大,用她的话说,闭着眼睛都知道往哪走。

  也给沈乔介绍了她隔壁的几乎人家,有两户都是本地人,其中一家家里也是大学老师,不过这些年遭了一些罪,现在被返聘回来了。

  另一家房主已经去世了,现在住在那里的是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亲戚。

  家里有一个老太太,很喜欢占人便宜。

  李薇提醒沈乔,让她表现强势一点,那个老太太欺软怕硬。

  沈乔连连点头,对李薇道了一声谢。

  “我没事可以找你来玩吗?”李薇问道。

  沈乔回道:“下午不行,我有事,上午你可以随时来找我。”

  李薇笑着点头,把沈乔送到家门口,沿路上还对路过的人介绍这是她同学。

  众人都知道李薇考上了京都大学,瞬间看沈乔的目光就带着赞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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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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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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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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