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乔从国营饭店出来之后,又去了供销社,买了一些吃的,还买了一些布料,她要掌握做衣服这项技能。

  路过邮局的时候,又进去买了一些新到的邮票,还特意买了一些信封,把邮票放在信封里,再放进空间。

  这是历史的见证,一开始她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挣钱,买的次数多了,倒是像一个真正的集邮者。

  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卫东临站在台阶下面,沈乔挑了挑眉,“你们吃饭还挺快的?”

  “我们两个大男人,吃饭又不像你们女生一样细嚼慢咽。”赵红军笑呵呵的说道。

  卫东临看着她手里的东西,问道:“你现在要回公社吗?”

  沈乔点点头。

  “那我们一起回去,你一个女孩子比较危险。”卫东临直言道。

  沈乔也挺乐意有两个人陪她一起走,两个小时的路程,一个人走着的确挺无聊的。

  等到开春的时候,她想买一辆自行车,毕竟她有钱,不然每次去县城都要这么长时间,简直是浪费时间。

  于是三个人一起往公社走去,沈乔走在他们两个中间。

  “要我帮你拿吗?”卫东临仿佛随意的问道。

  沈乔摇了摇头,“不是很重,就是一些吃的。”

  她象征性的放了一些东西在包里,看起来鼓鼓的,其实大部分东西都放在空间里。

  卫东临看着沈乔一副轻松的模样,也作罢了,“你自从知青点搬出去后,就很少回来了,前几天何小麦还说好久没有看到你了。”

  沈乔眼神躲闪,多少有些不自在,她搬出来后,每天都琢磨着吃好吃的,或者逗小银狼玩,过得如鱼得水,很是适应。

  看着卫东临漆黑的眼眸,沈乔下意识编造瞎话道:“最近有些忙?你呢?其他人最近怎么样?李笑笑现在怀孕也有五个月了吧!”

  “还是看样子。”卫东临语气冷淡的说道。

  “东临,你前一段时间不是发烧了吗?人差点都烧糊涂了。”赵红军大嗓门响起。

  沈乔一愣,毕竟之前一起住过这么久,也算是朋友,就关心的问道:“现在身体怎么样了?”

  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看着他面色红润的样子,不像是病还没有好。

  卫东临突然笑了一下,一脸厌弃的说道:“没事,这不是好好站在这里,我命大。”

  他下乡以来,生病也不是头一次了,每次都不是这样度过。

  “当时这是吓坏我了,半夜的时候,我还以为着火了,立马清醒了过来,就看见东临脸烧的通红,看着就令人……胆战心惊。”赵红军现在还一脸后怕,要是他醒来的晚一点,估计要被烧成一个傻子。

  沈乔听到了赵红军这样说,也感到后怕,这么一个青春年华的小伙子烧成傻子就太悲惨了。

  她担忧的说道:“冬天冷热交替就容易感冒,你是不是身上出汗了,然后也没有换衣服,这样真的很容易感冒。

  赵红军一听沈乔这样说,猛地拍了一下大腿,“可不是,我记得那天东临你是去县城了,天黑才赶回来,回来的时候还下着大雪,你的头发却是湿乎乎的。”

  “那你以后要注意一些,我们背井离乡,没有亲人朋友在身边,就要好好照顾自己,不然爱你的人,知道你受伤了,该多难过。”沈乔语重心长的说道。

  这个世界,她刚来的时候,可是孤零零一个人,可是她还在努力的上工,努力的活着。

  自己都不爱自己,怎么能期盼别人来爱你。

  卫东临嗤笑一声,可是看着沈乔关切的眼神,还是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小乔说的挺对的,前几天我娘给我写信,还让我不用担心家里,好好照顾自己。”赵红军眼眶不禁有些湿润。

  家里三个儿子,他是家里的老二,再加上他不善言辞,没有大哥有本事,也没有弟弟会卖乖。

  一向被家里忽视,唯一一次被家里人重视,还是下乡的时候,看着老娘给他收拾行李,老爹抽着旱烟,眼神忧愁。

  他才体会到,原来他并不是爹不疼娘不爱的人,只是没有疼哥哥,宠弟弟,那样疼他,宠他。

  可是他已经很满意了,他心大,要不然也不会傻乎乎的过这么多年。

  前几天收到家里的信,他还挺意外,看见里面的钱和票,也特别高兴,觉得下乡也不错的。

  最起码在这里过得挺开心的,反正他力气大,挣得工分多,完全可以养活自己,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爹娘还惦记着他,他心满意足。

  听见沈乔这番话,内心十分赞同,他可要活的好好的,不然他死了,父母多少会伤心。

  沈乔看着不以为然的卫东临,和感情充沛的赵红军,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大多数下乡的知青就是这样,一开始下乡的时候精神满满,想要用多年学到的知识帮助当地人。

  可是日复一日的劳动,消磨了他们的志气,有时候更是会产生自我厌弃。

  自己读了这么多年书,结果还不是来乡下种地,而且还没有当地人种的好。

  面对一批一批的知青,对未来一片茫然,不知道路在何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回城。

  沈乔觉得自己比他们幸福的多,最起码有空间,吃饱喝足不是问题,也知道未来的发展趋势,她的未来是清晰的,前往目的地额额方向是明确的。

  可是卫东临他们却不是,他们有的人温饱都是问题,对于未来更是茫然,有的人还抱有希望,有的人却觉得自己回不了城,清醒的活着,觉得未来就像当地人一样,结婚生子,或者一片贫瘠的生活。

  每次当他们讨论可不可以回城的时候,沈乔都一脸坚定的说可以回城。

  没有人相信,反而觉得沈乔就像以前的他们,一片天真。

  每次沈乔看着他们纵容的眼神,有些无奈,只能坚持道,未来一定可以回城。

  换来的是他们敷衍的点头。

  沈乔尽管再同情他们,也不会透露出穿越的秘密。

  要不然,比她们还要凄惨的就是沈乔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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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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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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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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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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