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她开始从脖子割起来,她不喜欢吃猪肉,可以去黑市上卖,虽然国家禁止封建迷信,不过还有很多人家都会偷偷摸摸祭祀。

  猪肉就是一件特别受欢迎的祭品。

  野猪的肉很厚,沈乔就算锻炼了很久,依然一时间割不下来,歇了一会,开始继续。

  估计前世的她也没有想到,有一天,她会杀猪。

  白雪皑皑中,一个少女手握砍刀,一刀刀落在地上的野猪上,鲜红的血在洁白的雪地里开了一朵朵血花,血腥而耀眼。

  天色微明,沈乔看着地上一堆堆剁好的肉,松了一口气,手上被震的发麻,刀口也卷了起来。

  她把这些肉挪到空间里,开始收拾地面上滴落的血,地上的雪因为温热的血液已经融化了,形成一摊摊的血水。

  她从空间里拿出水,开始冲洗,有的水不小心溅到小腿上,冰冷刺骨。

  收拾完院子,直到看不出痕迹,沈乔又开始烧水洗澡,出了一身的汗,要是不洗的话,大冬天一热一冷,容易生病。

  洗完澡,沈乔看着还在地上到处嗅的小银狼,抓住它,不顾它的挣扎,凶巴巴的也给它洗了一个澡。

  如今天冷了,小银狼除了不上炕,其余时候都喜欢跟着她打转,还特别喜欢往她小腿上扑。

  给小银狼洗完澡,她新换好的衣服又湿的,无奈之下只能重新换一身衣服。

  因为一晚上都在干活,这会儿放松了下来,困意如排山倒海般袭来,沈乔也顾不上炕是冰冷的,直接加了一床被子,钻在被窝里就开始睡觉。

  半梦半醒间听到了小银狼嗷嗷嗷的叫声,沈乔一时间意识还有点模糊,分不清今夕何夕,坐起来,拥着被子,揉了揉额头,向窗外望去,白雪皑皑一片。

  手刚抬起来,就感觉到一阵酸痛,腰也特别酸,实在不想起来,可是她肚子好饿,劳累了一个晚上,什么都没有吃。

  吃力的穿好衣服,起身去厨房,从空间里拿出一大块肉,肉上还带着血水。

  沈乔也不嫌弃,做了一碗肉片汤,烫了一盘野菜,又在锅里熬了点粥。

  粥快好的时候,肉片汤已经有点凉了,沈乔在锅里放了一个蒸笼,把肉片汤和野菜放在上面。

  今天做的饭菜量是以往的一倍,可是沈乔还是吃的一干二净。

  刚吃完饭准备洗碗的时候,就听见小银狼嗷嗷嗷的叫唤,沈乔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她忘记它了。

  于是从空间里拿出一大块肉,切成小块放在小银狼的碗里。

  小银狼是一种杂食动物,什么都吃,熟的肉也吃,生的肉也吃,有时候她吃野菜的时候,它也叫着要吃。

  看着小银狼美滋滋的在吃饭,沈乔把炉子提了出来,把炉子烧好,就直接放在书房里。

  要是她坐在炕上看书,可能困的时候一倒下去,就立马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可能都第二天天亮了,一天也就这样过去了,特别没有成就感,就连日记也不知道记什么。

  炉子刚生好,就在她去厨房拿土豆的时候,田妙妙来了,笑嘻嘻的说道:“我来找你聊天。”

  “我正打算看书呢,你要不要和我一起看,你现在可以给肚子里的孩子读书。”沈乔笑着说道。

  田妙妙惊讶瞪大了眼睛,疑惑的问道:还能这样,我怎么没有听说过这种想法,她能听到我读什么吗?”

  沈乔也不知道其中的原理,胎教还是她从电视里学到的,电视剧上每当女主怀孕的时候,男主就给女主肚子里的孩子读书,听音乐。

  “反正你现在也没什么事,读总比不读好。”沈乔挑挑眉说道。

  田妙妙很喜欢她肚子里放的宝宝,于是欣然同意了沈桥这个观点,从她那里拿了一本语文书开始读。

  声音很小的读着,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时不时摸一摸肚子,感受到肚子上的起伏,嘴角的弧度不断扩大。

  原来一个母亲是这样的,当初她的母亲是不是也是这样对待她的?

  下一刻立马摇人了摇头,如果一个母亲喜欢自己的孩子,怎么可能把孩子直接抛弃在孤儿院的门口。

  可能她对她的亲生母亲来说就是一个负担,一个不应该存在的东西。

  沈乔轻轻叹了一口气,从架子上拿了一本书,把炉子放在脚边,感受身边的暖意,也开始慢慢读书。

  因为田妙妙在这里,沈乔也没有拿太过分的东西,而是拿了一本红色的革命小说开始看。

  现在很多书都是禁书,她不是很清楚究竟有哪些书是禁书,因此每次当别人在的时候,她每次都拿着红色的革命书籍看。

  有时候还翻出原主的红宝书,开始背诵里面的内容,不然去供销社买东西的时候,面对售货员脱口而出的革命话语,她也得回一句,总不能一直说为人民服务。

  下午的读书时光就这样一晃而过,许久没有听到田妙妙的声音,转过身,看见头一点一点的,头底下就是燃烧的正旺的炉子。

  沈乔连忙推了推她,把她叫醒,说道:“实在太困了就回家去睡,你现在还怀着孩子,可不能生病了。”

  田妙妙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声音沙哑的说道:“从小就有这个毛病,每次看书的时候就特别容易困,上课的时候就经常打瞌睡。

  陈风就不是这样,他上课时的时候特别精神,每次老师布置作业的时候,我都会去问他,你说宝宝到时候遗传我的要怎么办?”

  “”现在孩子还没有两个月大,你就操心这些,也太早了吧,还不如给她做做衣服。”沈乔建议道。

  田妙妙摇了摇头,直言道:“我不会。”

  “你不会可以学,没有人天生会这些。”沈乔笑着说道。

  她刚来的时候还不会做衣服,现在不是做的挺好的嘛。

  人的一生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活老学到老,这是一个至理名言。

  田妙妙一想到,孩子穿她做的这衣服,就特别骄傲,点头道:“行吧,我到时候去找吴婶子,她在坐月子,我正好可以去跟她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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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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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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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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