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完炕,沈乔没有去书房学习,直接坐在炕上,用被子把自己围上,拿着一本后世的文学作品看。

  既然她要写小说,就多琢磨琢磨大家是怎么写的。

  于是整个下午,她都坐在炕上看小说,小银狼的窝也被她挪过来,不然一直蹲在门口呜呜的叫唤,虽然风声很大,万一陈风和田妙妙耳朵比较尖,听到了怎么办?

  田妙妙可能认不出了,陈风绝对一准认得出来,到时候让她把小银狼赶回山里怎么办?

  现在山里积雪不化,天寒地冻,还有不知名的狩猎者,小银狼送进山里,估计就如羊入虎口,难以活命。

  好歹是一条小生命,她还收了不少大银狼送来的野鸡野兔,再加上她一个人住,没有在知青点热闹,现在多了一个小银狼,无聊的时候还可以逗弄逗弄。

  这样悠闲自在的日子过了一周,天气变好了,路上许久没有消散的雪开始化了,田地里的小麦也探出了头,为大地增添了一抹绿色。

  吴婶子也从医院回来了,她和田妙妙因为上次送过东西,这次就拿了一点鸡蛋去探望。

  几日不见,吴婶子的儿子已经不再那么瘦小,脸上长了一点肉,黑葡萄似的大眼睛,藕节一样的胳膊,握着的小拳头,看起来超可爱。

  吴婶子让沈乔抱,沈乔不敢,看着太小了,万一摔了怎么办?这个大宝贝她可赔不起。

  连忙摇头推辞,倒是一旁的田妙妙被起哄了几句,抱着孩子,沈乔看着她的细胳膊,胆战心惊,眼睛死死盯着。

  “婶子,他叫什么名字呀?”沈乔好奇的问道。

  她忽然想起,她也不知道小丫叫什么名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叫小丫,后来一直叫小丫,于是又问道:“小丫的名字是什么?”

  “我和你吴叔一直叫小丫,还没有正式的名字,倒是你和妙妙都读过书,有文化,干脆给两个孩子起个名字。”吴婶靠在枕头上,笑眯眯的说道。

  沈乔一听,立马摇头,名字关乎人的一生,她哪里有资格给两个孩子起名字。

  吴婶子劝说道:“没事,我们乡下起名字也简单,什么花呀草呀,柱子石头这些,远远比不上你们这些文化人起的名字。”

  她刚怀小丫的时候,就和老吴商量找公社的神婆给起几个名字。

  没想到孩子一生下来,公社的两个神婆,一个被抓了,一个也不敢搞这些了。

  她和老吴也没有读过书,没有什么文化,起不了好名字,村上的花呀草呀太多了,喊一声荷花,都有好几个应,干脆就没有起名字,想着以后有机会再给小丫取。

  现在不正是这个机会,吴婶子坐直身子,目光炯炯的看向沈乔和田妙妙。

  沈乔看向旁边的田妙妙,就对上了她跃跃欲试的眼睛。

  “说不定吴叔早都给小孩起了名字,只不过一直没有说出来。”沈乔摸了摸下巴说道。

  吴婶子一听这话就笑了,说道:“放心,要是你吴叔给两个孩子起了名字,保准告诉我,现在还没有说出来,保准没有起。”

  看着吴婶子恳切的眼神,沈乔和田妙妙对视了一番,答应了。

  两人商量了半天,男女都起了几个名字让吴婶选,最后小丫起名吴雅,小婴儿起名吴寒。

  又聊了一会天,拒绝了吃饭的要求,两人就此离去。

  回到家里,沈乔看见还没有进门的田妙妙,把小银狼轻轻的踢了回去,瞪了它一眼。

  回到屋里,把门关上,去书房继续她的小说大业,迄今为止,她的大纲还没有写出来,不然她懒惰没有写,实则是她已经写了几十篇,每次都能找到不好的地方。

  于是为了写出满意的大纲,沈乔白天也不在热烘烘的炕上坐了,反而宅在书房,冷了的话,把手伸到旁边的炉子上面。

  一直写到肚子咕咕叫的时候,看了一遍她写得大纲,暂时还没有什么问题,她要详细琢磨琢磨。

  起身去厨房,没有什么好吃的,看见旁边知青点分得黑面,因为不好吃,她一直也没有吃。

  今天,干脆就吃面条,她专门向赵红军学习过,不过还不会拉面,只会用刀削。

  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刀削面,由于辣椒放的多,面条的苦味也淡了很多。

  吃碗面,沈乔就出门,她打算逮两只兔子,一只用来做红烧兔肉,一直用来煲汤。

  大冬天,除了有事情,大多数人基本都宅在家里,一路上也没有碰见什么人。

  正当她悠闲地往前面走的时候,看见小银狼从她身后窜了出来,嘴里还叼着一只小兔子。

  吓了一跳,她出门的时候,记得把小银狼赶进屋里了。

  它究竟是怎么出来了?

  沈乔眨了眨眼睛,有点好奇,不过看着小银狼把兔子放到她的脚上,眉眼弯弯的笑了起来。

  揉了揉小银狼的额头,真是一只知恩图报,有能力的小银狼。

  她捡起兔子,估计了一下重量,大概有五斤肉,低头看向小银狼。

  看见是你捉到肉上,今天给你多分一点,沈乔心想。

  看了看周围没有人,蹲下来把小银狼的头转向一边,把兔子放进空间里面。

  一人一狼又往前面走了一截,小银狼又叼着一只野兔回来,沈乔笑得更加开心了。

  免费的东西,真是太好了。

  谢谢小银狼,她的好伙伴!!!

  天色暗沉下来,两人转头回家,回到家里,沈乔就开始烧水处置野兔。

  她的厨艺一般,远远比不上何小麦,可能为了保护自身的秘密。

  沈乔还是认真的看着菜谱学习做饭,最后做的红烧兔肉,颜色有点深,不过味道还可以。

  她没有蒸米饭,而是在炉子上,用陶罐熬了半个陶罐的白粥。

  一人一狼吃的很开心!!!

  不过最后沈乔高估了她的饭量,白粥还剩下一半,红烧兔肉倒是吃光了,用野兔熬的汤倒是剩了不少。

  幸亏大冬天天气冷,就跟天然冰箱一样,肉汤可以放上几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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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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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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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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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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