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觉得不敢隐瞒,知青点门口经常有人路过,有的人好奇心比较重,会追问到底,再说到时候李笑笑生孩子怎么办?找接生婆,能瞒得住吗?这样的事情多稀罕,人家肯定当笑话一样讲给别人听?到时候李笑笑不嫌丢脸,我还嫌丢脸。”田妙妙一脸苦恼的说道。

  沈乔叹了一口气,无奈的说道:“叶哥应该也劝了,可是李笑笑又不听,我们又不能把她赶出去,除非我们搬出去?”

  田妙妙眼前一亮,一脸兴奋的说道:“那我们搬出去怎么样?公社多余的房子还有几家,我们去问问队长?应该也不要多少钱,现在冬天了,上工也不累。”

  沈乔手指敲了敲桌面,把这件事情在脑海中盘算了一圈,问道:“那陈风怎么办?”

  要是只有她和田妙妙还好说,多一个陈风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流言蜚语。

  看着沉默下来的田妙妙,沈乔提议道:“你觉得林家怎么样?他们兄弟俩刚好是两户,还是紧挨着的?你和陈风一户,我一户?”

  “可以。”田妙妙脱口而出,“我明天就去问问队长?早点搬出去,不然只有李笑笑身子重了,还不知道怎么惹事情?”

  “行!那这件事情就交给你。”沈乔说道。

  等田妙妙走后,小银狼从床底下溜出来,身上蹭了一身土,趴在她的脚上。

  她皱着眉,在它身上拍了拍,看着它湿漉漉的眼睛,顺了顺它的毛:“以后我们两个就有家了!”

  她起初并不想离开知青点,大家一起住,安全程度高,有几个男知青在,附近的二流子也不敢摸上门。

  再者就是每天上工这么累了,她不想一回来还早烧水做饭,住在知青点,轮到自己要很长时间。

  缺点也很明显,知青点很小,谁的屋子进耗子了,晚上说梦话了,第二天谁都知道?

  还有就是不好开小灶,你煮肉吃的时候,看见别人咽口水,不好不给别人尝一口,时间久了,经常煮肉吃,还会被举报。

  现在她有了小银狼,安全问题有了很大程度的保障,至于吃的,为了一点好吃的,辛苦一点也值得。

  现在出了李笑笑这件事,要是以后李笑笑以后招惹她,她又不能打骂一个孕妇。

  更何况她和李笑笑关系不好,以前经常吵架,要是李笑笑出了问题,不是第一个怀疑她吗?

  现在搬出去也好,林家两兄弟的房子在村尾的位置,比较偏僻,与知青点的距离不是很远,再说田妙妙也住的话,两个人也可以相互关照。

  于是第二天中午田妙妙吃饭的时候,就告诉她林家的房子一个月是三块钱,如果要去后面的菜地,一个月是四块钱,里面的家具也可以用。

  吃完饭,两人又去林家的房子看了看,林家的房子本来是一家的,后来两兄弟结婚了,就在中间立了一道墙,房子是前后的,前面有两个房间,一个是厨房,一个是杂物间,后面有三个房子,完全够住。

  不过很长时间没有住了,灰尘很大,收拾一番就好了。

  沈乔向田妙妙点了点头。

  带他们看房子的宋青书说道:“你们不用着急,反正房子就在这里,也跑不了,乡下人人人有房子,也不会租房子住。”

  “那我们考虑考虑。”沈乔说道。

  两人走在路上,沈乔看了一眼田妙妙问道:“你打算怎么办?是你先搬过去?还是你和陈风结婚一起搬过去?”

  “我还要和他商量商量。”田妙妙羞涩的说道。

  沈乔点了点头,回到知青点看见在院子里转圈的李笑笑,视而不见,径直回了屋。

  看着布置温馨的房间,都是她一点一滴布置出来的,还有点舍不得。

  可是就算田妙妙不搬家,她也会离开。

  今年这一年,她挣得钱实在太少了,看着寒酸,要是以后有房子卖,她可能都买不起。

  明年,她要努力挣钱,努力攒钱,努力为未来积攒资本。

  她拿出书开始看,房间很冷,冷风从门缝挤进来,毫不留情的打在她的腿上,在桌子上看了一会,她就转战到了床上。

  看见小银狼还要跳上来,沈乔拿着书本在它一跳一跳的小脑袋上敲了敲。

  小银狼被打了几下,学乖了,不跳了,沈乔趴在床上,往下一看,就看见小银狼趴在她的棉鞋上。

  这个棉鞋是她从空间里找到的,是她上大学的时候,院长妈妈专门亲手为她做了衣服和鞋子。

  不过后世很少有人穿布鞋,她就没有拿出来,反而放在空间里,在寝室的时候可以当做拖鞋来穿。

  她看了一会书,正要睡着的时候,脑子里一直想着她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做?

  一直支撑着没有睡着,左思右想,终于想起她的小花还嗷嗷待哺,要她去喂。

  沈乔拎起小银狼的后脖颈,把它丢到一边,穿上棉鞋,又穿上厚棉衣,像是一个熊宝宝一样去了养猪场。

  宋青书说她的小花已经到了规定的重量了,要是再长胖一点,她还要多分两斤肉。

  为了两斤肉,沈乔最近对小花很认真,把饲料在锅里煮了一遍,搅拌均匀,再喂给小花,旁边的小白想要凑上来,被沈乔用棍子推了推。

  旁边的刘奶奶笑眯眯的走到跟前,“小花吃的好,多长一点肉,到时候也可以给你多分一点?”

  “宋同志说可以给我多分两斤。”沈乔一脸惊喜,其他知青也会分到肉,到时候肯定是一人拿出来一点,剩下的肉都是她的,她可以做点肉干,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到底是肉,饿的时候啃它,比啃窝窝头强多了。

  刘奶奶笑呵呵的说道:“勤快人喂的猪也长肉长得多,妙妙的猪也不错,明年队上要是继续喂猪,你们两个也可以继续喂,比去上工强多了,最起码不用一直干。”

  沈乔对此很是赞同,虽然养猪臭一点,但是活不是很大,就是给它打扫干净猪圈,多打点猪草,冬天还不用打猪草,每天来打扫打扫卫生,喂四顿,就有五个工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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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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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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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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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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