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起电视剧上看的,许多人婚前有多相爱,婚后却是鸡毛蒜皮一地,看着笑的一脸甜蜜的田妙妙,她关心的说道:“你要不要多考察一下陈风,毕竟结婚是人生大事。”
而且这年头很少有人离婚,在大源公社,有三户,男的经常家暴女的,邻居也去劝,她还去听过,都是劝和不劝离,更多的是是劝女的忍一下,毕竟孩子都这么大的,男的要干活也不容易。
沈乔听的拳头都硬了,当时都打算大不了,我晚一点结婚,以后过得不开心了,受了委屈了,不必忍受下去,可以果断转身离开。
田妙妙果断的摇了摇头,“不用,我和陈风从小一起长大的,他什么样,我还不了解,反正我迟早都会和他结婚。”
沈乔沉默了一会,抬头说道:“那行吧!到时候我们办的热闹一点,你就从知青点出家,我就当你的娘家人。”
“你怎么这么好,我下乡以来,最高兴的就是两件事,第一件事情就是和陈风在一起了,第二件事情就是和你成为朋友,第三件事情现在还没有发生。”田妙妙坐在沈乔旁边的板凳上,撒娇着说道。
沈乔笑了,看着地上纠缠在一起的影子,说道:“我也挺高兴认识你的。”
两人又说了一会小话,沈乔想到秦时给她的手表,小声和田妙妙说了一遍。
田妙妙眼睛一亮,忽然,似乎想到了什么,说道:“这会不会不太好?”
“秦乐也给吴停云和刘海了,我拒绝了秦时好几遍,看着他冷冰冰的脸,我都发怵。”沈乔和厨房里忙碌的何小麦打了一声招呼,就拉着田妙妙回到房间,从柜子里(空间)拿出两块手表。
“啊,是这个呀,我想要好久了,就是每次去供销社的时候都没有货。”田妙妙拿起梅花手表,翻来覆去的看。
“那你挑一块吧!”沈乔说道。
田妙妙见两块手表一模一样,随便拿了一个,戴在手腕上,在沈乔眼前晃了晃,“好看吗?”
沈乔点头。
田妙妙的皮肤很白,说是皓腕凝霜雪也不为过,戴着一个银色的手表,衬得她手腕更加纤细,皮肤更加白皙。
“那我就收下了,你替我说声谢谢,我也怕秦时冷冰冰的模样,比我爸生气的时候还可怕。”田妙妙说道。
沈乔说了一声“好”,正想说什么呢?就看见田妙妙急匆匆的跑出去。
果然下一秒,院子里响起田妙妙撒娇的声音,陈风温柔的轻哄声音。
沈乔想到踏出房门,关上门,来到厨房,李笑笑两姐妹也在厨房忙碌,她把碗洗了一遍,甩了甩手上的水,把案板上的菜端到堂屋的饭桌上面。
“小乔,现在怎么样?”叶松招了招手问道。
沈乔走过去,笑盈盈的说道:“挺好的,今天一觉睡到自然醒。”
“那就好,我把你昨天遇到狼的事情告诉队长了,队长说你们平时打猪草尽量不要上山,去河岸那里,那里的猪草比较多,等入冬以后,队里会专门为猪准备一些粗粮,到时候你们就不用上山了。”叶松笑着说道。
“真的?那太好了。”沈乔故作一脸惊喜,其实入冬了,就是想打猪草也没地方,而每年杀猪是在过年那几天,队长可能要给解决猪的口粮问题。
“嗯,不用担心,不过一般人基本入冬之后就不用上工了,您们要一直上工。”叶松皱了皱眉,“既然不用打猪草了,工分估计也会降一点,聊胜于无吧!”
“也是,叶哥,我们去吃饭吧!”沈乔看见田妙妙朝她眨眼睛。
叶松“嗯”了一声,又说道:“以后遇到事情了,你不用怕麻烦你,这么长时间了,我觉得我们应该是朋友了?!”
“当然。”沈乔一脸坚定的点点头。
说实在,叶松挺好的,挺负责任的,而且每次有什么重活,都会身先士卒的去干,虽然他是知青点的负责人,不过只有一个名义上的称呼,也没有工资,能够做到这个份上,她还挺佩服的。
特别是平时,遇到什么问题,叶松都会率先伸出手,像她上一次和赵四婶吵架,叶松就赶过来救场,这一次也是,发现他不见了。就组织知青点的人上山寻找,她对叶松既尊重又佩服。
何小麦看见沈乔来了,把装着西红柿炒鸡蛋的盘子往沈乔面前移了移。
沈乔笑着看了一下她,夹了一大筷子,前世的时候,她没钱,在学校食堂吃饭的时候,也总是点便宜的西红柿炒鸡蛋和炒青菜。
最后吃的有点厌烦了,来了这个世界这么长时间没有吃,还有点想念它的味道。
李笑笑见状,把筷子重重的放在桌子上,把西红柿炒鸡蛋往她的方向移了移,嘴里嘟囔着不公平。
沈乔也没有理她,越搭理这种人,她就越来劲。
果然,见到沈乔没有说话,李笑笑炫耀似的夹起一大筷子,就安静下来了。
吃完饭,沈乔睡不着,就拿着了一块瑕疵布学习做衣服,何小麦做衣服的时候,她全程跟了下来,脑子里对做衣服的程序很清楚。
可是脑子清楚,手却不听使唤,第一件衣服以裁剪失败结束。
沈乔屡败屡战,从空间里拿出布料开始做衣服,这些都是她在网上淘的布料,打算上大学的时候用来做床单和被罩,比单纯在网上买床单被罩要简单一点。
她这一次裁剪的时候,十分小心,没有裁剪失败,却发现她不会用针缝衣服,何小麦的针线密密麻麻,她的则是歪歪曲曲。
沈乔的强迫症犯了,看不下去,干脆把缝好的拆开,小心翼翼的开始缝,到了快要上工的时候,她的针线还是如此的糟糕。
手指还被扎了几个针眼,鲜红的血液冒了出来。
“小乔。”窗外田妙妙的喊声响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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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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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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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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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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