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养猪场,沈乔脸上还带着笑,田妙妙歪着头,好奇的问道:“你不是去割猪草了,怎么还这么高兴?”

  “没什么。”沈乔没想到田妙妙眼睛这么尖,一时间也找不到借口,干脆转移话题道:“你最近不是要和陈风去县城吗?什么时候去?”

  “明天吧!反正迟早都要去,我家里的包裹应该也寄过来了。”田妙妙乐呵呵的说道。

  “你家人对你真好。”沈乔有点羡慕。

  她有记忆以来,就一直待在孤儿院,院长妈妈告诉她,她是三个月大的时候被放在孤儿院门口的,大清早,清洁工上工的时候就捡到了她,连忙通知了院长。

  原主也有家人,在原主还小的时候,原主的爸爸妈妈也很疼爱原主,可是等妈妈去世以后,原主的爸爸再娶之后,原主就失去了疼爱她的爸爸妈妈。

  沈乔叹了一口气,没有家人心疼她,她就自己心疼自己。

  有一句话不是说,爱自己是终生浪漫的开始。

  田妙妙咯咯笑了两声,“到时候如果包裹里面有吃的,你一定要尝尝,毕竟我们是朋友!”

  “行啊!”沈乔点头。

  从现在的情况看,她们这一批知青还要在大源公社待很长时间,以后迟早能够回报她。

  上午上完工,田妙妙就赶回去做饭,沈乔没事做,坐在椅子上,吹着微风,听着刘奶奶讲以前的故事。

  这个世界这么真实的存在在她的生活中,她真切的生活在这里,不是大梦一场,醒来可以继续去上大学。

  沈乔虽然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但是如果可以回去,她一定会想方设法回去。

  告别刘奶奶,沈乔慢悠悠走回知青点。

  田妙妙和陈风做饭很慢,经常她回去要等很久才可以吃饭,还不如迟一点回去。

  沈乔回知青点的路是一条大路,这会正是饭点时候,有不少人端着碗,坐在门口吃着饭。

  看见沈乔路过,时不时问候一两句,有的人家还很客气的招呼沈乔来家里吃一顿。

  沈乔又不傻,知道人家说的是客气话,自家人都吃不饱,还给外人吃。

  笑着回道,知青点的饭马上就做好了,她回去就可以吃。

  中途,还经过赵四婶家,旁边是赵三婶家,赵红红正在被一个小男孩压在身子底下打。

  一巴掌接着一巴掌招呼在赵红红脸上,赵红红嘴角甚至带着血,一副任人宰割的模样。

  赵红红是她曾经在河边见过的一个小姑娘,长得蛮清秀的,对弟弟也很招呼。

  沈乔皱着眉头,大声咳嗽了一声。

  赵红红偏过头来,眼睛里一片死灰,充满了绝望,难以想象这是一个小女孩的眼睛。

  沈乔本来不打算管闲事,可是看着一赵红红这幅模样,她不由心生同情,甚至产生了一种当孤儿也挺好的心态,最起码不会有这么一个以欺负姐姐为乐的弟弟。

  “你干什么呢?”沈乔大声问道。

  她把长得胖胖的小男孩瘦弱的赵红红身上拽开,教训道:“你没看见她嘴角都流血了吗?怎么还一直打她,她是你的亲姐姐,又不是你的仇人。”

  小男孩扭来扭去,挣扎不开,头一偏,大声说道:“她活该,她欠打,谁让她不陪我玩。”

  我看你才欠打,沈乔心想。

  看着手里的熊孩子,威胁道:“要是再被人发现你打你姐姐,就找人把你抓进监狱。”

  熊孩子挣扎开沈乔的手,迅速跑到赵红红跟前,用肥嘟嘟的巴掌又打了赵红一巴掌,然后对着沈乔做的一个鬼脸迅速跑开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熊孩子,太可恶了。

  “姐姐,谢谢你,你快点走吧!不然我娘来了,会讹你。”一道细细的声音响起。

  沈乔低头,是赵红红,清秀的脸变得红肿,秋天已经来了,却还穿着一件单薄有洞的衣服。

  “我没事,姐姐,你快走吧!我不想连累你。”赵红红继续低头说道。

  沈乔叹了一口气,低声说道:“那你小心点,要是他再打你,你就跑,只要你跑的足够快,他就追不上你。”

  赵红红抬起头,眼眶湿润,挤出一个笑容说道:“我知道了,姐姐谢谢你。”

  沈乔没有直接回知青点,反而去了队长家,没有看见队长,看见了队长媳妇。

  她开门见山把这件赵红红这件事情讲了一遍,如果队长管这件事情,虽然赵红红还会挨打,不过总比现在要好一点。

  队长媳妇听完沈乔说完话,也满脸同情,对着沈乔殷切的眼神,她不能一口答应下来,只能保证道:“等你们叔回来,我就立马说这件事,让她管一管赵三家,虽然是女孩子,也不能这样欺负。”

  沈乔一听这话,有些反感。

  什么叫做虽然是女孩子,也不能这样欺负。

  顿时不想待在这里了,面上依旧带笑,起身向村长媳妇告辞,回到知青点,饭还没有做好。

  沈乔站在厨房门口,想起前段时间,她决定请其他人吃饭,已经去了县城好几次,次次都忘记了买猪肉。

  她立马回房,把这件事情写到计划表上,下次去县城买肉。

  又在房间里待了一会,才听到外面喊吃饭的声音。

  陈风手艺中等,田妙妙做饭却只能把生的做成夹生的。

  所以沈乔看见桌面上正常的饭菜,就知道是陈风做的。

  中午吃的是玉米茬子粥,里面放了红薯和土豆,吃起来很甜,入口即化,还带着一股玉米的清香味。

  吃完饭,沈乔看了一会书,从窗子里看见何小麦在她门口徘徊。

  她打开门喊道:“小麦。”

  何小麦转过身,手里还抱着书,抓了抓被风吹动的发丝,问道:“小乔,我有几道题不会做,可以问你吗?”

  沈乔点了点头,问道:“什么题目?”

  何小麦拿起手中的书,是一本初中的数学书,翻开一道函数的题目问道。

  对于沈乔来说,高考结束没有多长时间,数学知识也历历在目。

  虽然她是文科生,但是这个年代的数学题没有后世那么难。

  她翻过原主的数学书,感觉挺简单的。

  不过她还是邀请何小麦到她房间,看了一眼题目,把前面的定理又过了一遍后,确保她讲解的时候运用到的知识不会超前,拿起纸笔给何小麦开始讲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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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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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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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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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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