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山的时候,沈乔还摘了一些野菜放到空间里,反正空间时间停滞,她随时能吃。

  下山的时候,沈乔没有走老路,准备从另一条小路下山,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野果之类的。

  突然,她发现了何小麦的身影。

  沈乔眉头一皱,难道何小麦是跟着她来了,脑海中回想起何小麦说过,她跟在卫东临后面,发现他的秘密。

  于是,沈乔也跟了上去,看看何小麦究竟在干什么。

  内心感慨道,好好的生活搞成了谍战剧。

  何小麦走的山路弯弯绕绕,她又走的特别快,还时不时往后看。

  沈乔跟了很长一段距离,看出何小麦不是跟着她上山。

  放下心来,至于,何小麦去干什么,她还有那么大的好奇心。

  下山的时候,沈乔差点摔了一跤,只能捡起一根木棍,扶着下山。

  还没到山底下,沈乔发现了草丛处有一只灰兔子,她轻轻放下木棍,在灰兔子吃东西的时候,扑了上去。

  灰兔子很警觉,立马蹦蹦跳跳跑远了,沈乔只能眼睁睁看着它跑远,窜进山林中。

  沈乔还是坚持追了上去,走了半山腰,叹了一口气,气喘吁吁地坐在谁砍的柴火上。

  从空间拿出一瓶矿泉水,咕咚咕咚喝了半瓶,又吃了一个小面包。

  休息了一会,欣赏了一会山林的风景,站起来准备下山,突然一脚踩空,沈乔一乐,她发现了兔子洞。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就是那个有心人。

  沈乔知道狡兔三窟,她把所有的洞口找到,用野草藤蔓塞住其他洞口只留下一个,留下一些野草和藤蔓。

  沈乔点燃比较干燥的野草,塞进洞里,用藤蔓堵住,然后抽出其中一个洞口的藤蔓野草。

  不一会,就有兔子冲了出来,沈乔立马抓住扔进空间里。

  一共抓了三只兔子,还有两只跑掉了,沈乔很满意,看了一眼空间里的兔子,已经因为缺氧死掉了。

  沈乔特别满意今天的出行,她今天下午就去县城把最近收获的兔子和野鸡出售了。

  她采了采正在冒烟的藤蔓,灵机一动,把它也扔进空间里。

  果然没一会就熄灭了,沈乔不放心的浇了一点水,把藤蔓扔出空间。

  最后打扫战场,确保不会引起山火,才下山。

  快回知青的时候,她从空间里拿出一把茼蒿。

  回到知青点,院门开着,何妍在院子里洗衣服,看见她好奇地问道:“小乔,你一大早去哪里了?”

  “我去摘野菜了。”沈乔手里拿着一大把茼蒿。

  何妍将信将疑。

  沈乔有点热,临近七月,天气越来越热,她严重怀疑有三十度温度。

  她每天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从井里打一桶水,井水是地下水,才打上来,冰冰凉凉,用来洗脸,擦身体,特别凉爽,仿佛大夏天吹空调一样。

  沈乔洗完脸,就直接回房间,床上放了做衣服的布料,她早都买回来了,就是只能干瞪眼。

  问了田妙妙,她也不会做,这会何小麦也没在。

  沈乔没事干,收拾了一下屋子,地面是泥土的,被踩了这么多年,已经很结实了,尘土基本不会扬起来。

  柜子破破烂烂的,沈乔皱着眉头,打了一桶水,简单擦洗了一番,干了以后,铺了几张旧报纸,把没用的衣服放进去。

  原主的衣服很少,毛衣只有两件,冬天的棉衣有一件,里面的棉花都结块了,一块就是穿了好多年。

  怪不得说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在原主小的时候,沈国钢对原主挺好的,经常给原主买吃的,让原主骑在他的脖子上面。

  后妈一进门,这些好渐渐消失了,原主甚至比不上后妈带的沈媛媛。

  真是脑袋被门挤了,沈乔吐槽道。

  她又收拾了床铺,炕上铺着一层稻草,上面铺着薄薄一层棉絮,被子里的棉花也是起了块的,大夏天盖着还可以,一到冬天肯定不保暖。

  改天去黑市上转悠转悠,挣钱买衣服,买棉花,还有七年时间,她不能一直将就下去。

  认真生活,是她一向的宗旨。

  刚收拾完,就听到了何小麦的声音,背着一捆柴火,汗流浃背,额头上的汗水不断地往下流。

  “你回来了,我待会有事找你。”沈乔站在门口说道。

  “行,那你等我一会。”何小麦放下背篓,从里面拿出一捧牛奶果递给沈乔。

  沈乔认得这种野果,孤儿院旁边就有一条街道,附近的村民经常背着野果来卖,院长妈妈给她们买过这种果子。

  味道很甜,里面的汁水丰富,形状像牛奶,营养价值很高。

  沈乔拿了几个,就说够了。

  “你拿着,我摘了很多。”何小麦塞到沈乔的手里。

  沈乔害怕掉下去,连忙双手捧着,牛奶果是红色的,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一颗颗发着光的宝石。

  “谢谢。”沈乔说道。

  何小麦很快就来了,推开门,问道:“找我有什么事?”

  沈乔塞给她两颗奶糖,指了指床上的布料,笑着问道:“我想问你会不会做衣服?”

  何小麦摸了摸布料,抬头说道:“会呀,我下乡前我家里人的衣服基本都是我做的,你不会做,我给你做吧!”

  “行,一件衣服我给你五毛钱的手工费怎么样?”沈乔说道。

  “不用了,就两身衣服,费不了多长时间,耽误不了我上工和学习。”何小麦耸耸肩说道。

  “不用,亲姐妹还明算账,不然,我以后都不好意思找你做衣服。”沈乔说道。

  “那行吧!不过一块钱太贵了,都能买一斤多猪肉,你就给五毛钱就行。”何小麦说道。

  沈乔总感觉她占便宜了,又塞给何小麦三块桃酥。

  何小麦当下吃了一块,感叹道:“桃酥真好吃,改天我也要去买一斤。”

  “行啊,到时候我们一起去,我今天下午要去一趟县城,你就不用来找我了。”沈乔想了想说道。

  何小麦应了一声,接过沈乔手里的五毛钱,兴高采烈的抱着布料离开,快要踏出房门,回头在沈乔耳边说道:“我还是第一次通过做衣服挣钱,小乔谢谢你。”

  沈乔一笑,不客气地说道:“你给我做好看点流行。”

  “我会的。”何小麦大摇大摆离开。

  今天做饭的是何妍,沈乔这时候才知道陈风,田妙妙和周清河三人去县城了。

  她吃饭吃的很快,溜达了一会,睡了一觉,洗了一把脸,擦了擦防晒霜,带着草帽,背了一个背篓朝着县城的方向出发。

  下午两点的太阳依旧很炎热,沈乔被晒的不行,她看了看周围没有人,拿出一台小风扇对着脸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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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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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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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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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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