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源公社管的比较严,还没有出现这种现象,我和我同学通信的时候,他们公社也出现了类似的事情,以防万一,还是要和其他人一起。”叶松叮嘱道。

  叶松一顿,又补充道:“沈乔,你也不要那么见外,大源公社的知青就我们几个,我们就是一个集体,遇困难了,还能相互帮忙,指望家里是不行的。”

  “我知道了。”沈乔乖巧的说道。

  叶松叹了一口气,看着乖巧,实则心里充满防备。

  “给,吃吧!”卫东临把一个烤熟的土豆塞进沈乔手里。

  没等沈乔拒绝,又说道:“你要是不接受,就是拿我们当外人。”

  “谢谢。”沈乔说道。

  她看着手里的土豆,有一股了解他们的冲动,这样想,也就这么做了,抬头问道:“你们来这里多久了?”

  “我来这里五年了,和我们同一批来的要么结婚了,要么想办法回城了,现在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叶松声音有点低沉的说道。

  “我来这里两年,东临和我,还有宋妍一起来的,没想到时间都过了那么长时间了。”周清河看向噼里啪啦燃烧的火柴,眼神涣散。

  “现在的条件还好点,我刚来的时候,是住在村民家里的,每天吃不饱,干活的时候还总被嫌弃,每次还被当做教小孩的例子,念书没什么用,最终还不是要和他们一样,下地劳动。”叶松苦笑道。

  卫东临撇了撇嘴,不屑地说道:“早晚有一天他们会后悔。”

  周清河接着说道:“我和东临来的时候,在村民家住了一段时间,他们可能当我们是外来的,肆无忌惮的克扣我们的粮食,给队书记说,也不顶用,要不是东临和他们打了一架,我们也搬不出来。”

  “他们怎么招惹卫知青了?”沈乔叹了一口气,好奇的问道。

  “东临住在赵四家,是大源公社的大姓,村里的姓赵的基本都是亲戚关系,他们家重男轻女,有三个孩子,一个比东临大一岁,一个小一岁,大的叫赵大山,小的叫赵小河,两个人成天欺负东临,我记得当时东临家里寄来的包裹,都被他们拆了,里面吃的东西,更是被拿了一大半,东临每天还要给他们家里干活,挑水砍柴,就跟赵家的长工一样。”周清河看了一眼一旁眼神倔强的卫东临。

  叶松叹了一口气,也说道:“我当时和他们关系不熟,还是事情发生了之后,我们几个知青才申请住在外面。”

  沈乔上下打量了一番卫东临,说道,“我觉得卫知青不像是任人欺负的人。”

  倒像是一个狼崽子,要是谁欺负他,他就会扑上去把那个人咬死。

  周清河轻笑两声,扶了扶眼镜,在沈乔不解的眼神下,解释道:“东临过去的性格很腼腆。”

  卫东临心想,过去家里把我教的太好了,要我与人为善。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要不然常年资助学生的爸妈也不会被资助的学生举报,现在待在环境糟糕的西北农场。

  沈乔不想再戳他们的心事,转移话题道:“我的水烧好了吗?”

  叶松揭开锅盖,看着锅底的水泡,不断往上漂的水汽,“好了,你把木桶拿过来。”

  沈乔三五口解决手里的小土豆,又添了点冷水,把水放到知青为了洗漱搭建的小房子里,又回房间取了干净的衣服,以及毛巾和肥皂。

  她洗澡速度很快,夏天的蚊子特别多,尤其是潮湿的地方,每次洗完澡,身上都会多几个水泡。

  今天也不例外,沈乔揪了几片薄荷叶,碾碎后不停的摩擦红肿的地方。

  路过厨房的时候,还听到里面说话的声音,温温柔柔的女声,是宋妍。

  沈乔前世报考的专业是文学系,高中的时候,班级流行小说类的杂志,在别人为里面的故事神魂颠倒的时候。

  沈乔注意到了后面的投稿邮箱,她专门买了一整年的杂志,专门研究这里面的故事,一周写一篇小说投稿。

  最开始一个月,没有任何回信,沈乔没有放弃,她又坚持了两个月,终于收到了编辑的回信,最开始价格不高,一千字只有十块钱。

  沈乔缺钱,而且她内心认为,写小说的前途比在便利店打工的前途大。

  于是她坚持了下去,三年时间她的稿费节节上升,高三毕业的时候,她专门在外头租了房子,白天打工,晚上写东西。

  好不容易攒够了大学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结果穿越了,想要挣钱,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很难。

  沈乔回到房间,开始写故事,时间一到,她就投稿,短时间内可以收获稿费,到时候买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

  沈乔把今天叶松他们说的事情,在脑海中整理了一番,恰当的改编,打算写一篇小说。

  一下午,沈乔都在写小说大纲,写完了就塞在空间里,就像做贼一样,时不时看向床上的田妙妙。

  这个时代的笔不好用,沈乔以前从来没有写过钢笔字,写的字一大一小,她看了都嫌弃。

  原主的钢笔是放在一件白色的衬衫里面,还是沈乔找换洗衣服的时候发现的,墨水是何小麦的。

  沈乔写字的时候,速度很慢,就像龟爬一样,一下午,大概只写了两千字,更重要的是很浪费纸张。

  她的字写的很大,歪歪斜斜的,有时候钢笔不自觉停留,会留下一大堆墨团。

  外面又开始噼里啪啦的下着大雨,沈乔坐在窗子旁边,听着外面的雨声,开始继续填充内容。

  余光注意到田妙妙醒来,沈乔把相关东西放到空间里,拿出语文课书,开始抄写她感兴趣的地方。

  果然,田妙妙站在她背后,弯下腰问道:“乔乔,你在干什么呢?”

  “没事干,看点书。”说着把书的封面给她看了一下。

  “你不知道的可以问我,我和陈风是高中毕业的。”田妙妙得意洋洋的说道。

  “好啊,到时候麻烦你了。”沈乔说道。

  田妙妙走后,沈乔继续写她的小说大纲。

  她高中毕业,在网友的建议下,在小说网站写过一篇长篇小说了,每天六千字,写了两个月。

  小说的成绩一般,但是两个月下来,她自认为写长篇小说有了一定的经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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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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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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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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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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