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还没见宋骁的人影,齐月在家里着急的来回踱步:“这孩子怎么还没来呢?”。
路家易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在客厅转来转去:“妈,你再转就把我转晕了,骁哥赶过来还得有段时间,再说这不离上车时间还早呢”。
齐月当然知道发车时间还早,她这不想着宋骁早点过来还能娘俩说点知心话。
杨昭拉过她的手坐下,把茶杯递到她手里:“好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他们小两口新婚燕尔的哪还顾得上我,我自己的儿子我明白,你就别操心了,喝口水降降火”。
“你呀,我这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路家易听见这话一口水喷出来:“咳咳咳,哈哈哈,妈,你笑死我了,没想到你还有那么幽默的时候”。
路父放下手中的报纸看向儿子:“你妈年轻的时候因为这事没少闹笑话”。
“你少在儿子面前败坏我”。
听见有人敲门,路家易赶紧远离他们的战场:“爸妈,我先去开门了”。
待门打开,看向来人,他朝屋里喊到:“杨姨,骁哥来了”。
为了维持自己的形象,客厅打闹的声音也消失殆尽。
今天上午吃完午饭,宋骁才和沈娇娇说杨昭今天要回京市。
“啊?你怎么不早说,现在都几点了!不行,我得快去带点东西给妈带回去”,说着就匆匆忙忙在屋里收拾着。
“不用带,他们在家又什么都不缺,你现在还不舒服快点休息去吧,等下午我自己过去就行”,宋骁看她身体不适,不想她忙活。
沈娇娇凑近他,双手捏住他的脸:“宋骁同志,我必须告诉你,你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对的,他们也是第一次当父母,可能有很多不到位的地方。
但是他们永远是我们的家人,这种血缘关系是不可磨灭的,作为家的一份子,你要时刻关心自己的家人。
而且,你想让我这新媳妇第一天就给婆婆留下不好的印象吗?”。
“娇娇,你这个样子看上去好贤惠哟”。
看着她的样子,宋骁发现自己真的好喜欢她,主动请缨要帮忙。
“好了,你要是在闲的没事干就去捡点柴,我自己在家收拾东西再给妈做点干粮在路上吃”。
宋骁想起刚才黑乎乎的鸡蛋,果断去山上砍柴了。
看着他离开,沈娇娇先把待会要用的面和好,又到屋里,找了一个包袱,把空间里的最大的三七挖出来清理干净,用油纸先包起来,再放到包袱里。
又把家里的一罐野人参酒用网兜装好。
上次家里腌制的腊肉腊肠,早就让宋骁挂在新房的屋檐下晾晒风干,这会正是风味最佳的时候。
收拾好这些,她开始动手做饭,火车上的饭菜比较贵,虽然量大些,但不如自己做的吃起来舒心,想吃的时候,拿到餐车一加热,还是原汁原味。
沈娇娇打算把活的面分开,一半包包子,一半烙馅饼,再用腊肉做点肉酱。
包子馅就用豆角肉的,馅饼是用辣椒茄子的。
家里没有菜,沈娇娇绕路到沈家种在外边自留地的菜园子,把菜摘好,让邻居贾大娘给传个话,省得她娘以为菜被偷了。
时间燃烧在每一寸柴火中,宋骁扛着刚砍的柴走到院里就闻见香味。
自动寻找香味的来源,目光停留在厨房小桌的馅饼上,趁着沈娇娇不注意,默默伸出不安分的手。
“啪”。
宋骁捂着手,看向沈娇娇。
沈娇娇瞥了他一眼:“干嘛,你也想吃?”。
宋骁忙不迭的点点头,刚才吃的那顿饭实在不算美味,如今看到好吃的,肚子又有点饿了。
奈何,沈娇娇打破了他的美好幻想:“回来再吃,快点把我收拾好的包袱放到车上,再把橱柜里的饭盒多拿过来几个,我把饭装好”。
没吃到心心念念的饭菜,宋骁有点遗憾,但还是乖乖听从媳妇差遣把东西拿来。
因为东西有点多,两个人一人骑一辆自行车往县城赶去,好在杨昭还在路家。
“骁哥,嫂子,你们来了,刚才大家还在念叨你们呢,快进来吧”。
沈娇娇和杨昭问好后,又把给路家准备的两罐肉酱递给他们:“齐姨,这是自己在家没事做的肉酱,您别嫌弃”。
“哟,我听家易说过你的厨艺好,今天我也跟着沾沾光,有口福了,老路今晚上咱们吃面”。
路父对于饭食一向不挑,不过妻子的手擀面一向做得不错,再加上肉酱,真可谓是锦上添花,所以他欣然同意这个建议。
杨昭心疼的看着她满额头的汗,掏出手帕给她擦擦:“好孩子,你有心了”。
“没事的妈,这是我应该做的,这里是我给你带的一点山货,那个饭盒里有我做的一些吃食,还一罐泡好的野人参酒,因为就泡了一罐,就没给路叔叔带,还望您别介意”。
齐月从厨房走出来听见这话,心道是个明事理的。
“你路叔叔平时酒不离手,你有那个心他就高兴的很,是吧老路?”。
其实他是想尝尝那个人参酒的,沈应山个老家伙好福气,还有喝上的儿媳妇送的酒,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喝上呀?
看了一眼自家儿子,发现他正傻不拉几的发呆,气的他没好气的踹过去一脚。
路家易还在想着今晚上的晚饭,就莫名其妙的被踹了一脚,一头雾水。
看他这个样子,路父直接扭过头去,省得看着他心烦。
时间差不多到了,众人一起出发到火车站送行。
临上车前,杨昭抱了抱宋骁:“就送到这吧,等会回去给你爸打个电话,他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是关心你,我来南阳这段时间,他没少打电话,明里暗里都是问你的情况,你们俩都是头犟驴”。
宋骁默默听着,也不说话。
倒是沈娇娇在旁边答应着:“妈,你放心吧,等会我们就去给爸打电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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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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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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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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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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