鸵鸟在观察它们,它们也在观察鸵鸟。
看了几眼牛棚里的牛羊后,鸵鸟把头缩了回去,转身走了。
它在周围晃悠的时候,附近另一个帐篷里出来了个人,看到了一只很大的鸟正在周围晃悠,他好奇的打量着那只鸟。
“咦?那是什么东西?鸟?秃鹰???”那人打量着鸵鸟,从没见过鸵鸟的他还以为看到的是秃鹰。
然而这个体型可比秃鹰大太多了,而且秃鹰的脚也没这么长啊……
什么鸟啊?
看到新鲜事物的人就喜欢分享,于是他立即转身到大帐篷里冲着其他人说道:“你们快来看,外面有一只很大的怪鸟。很大很大!”
帐篷里的人都好奇的凑了出来,从门帘里探头出来观望。
果然看到了一只怪鸟在外面的草地上闲晃。
没见过鸵鸟的他们,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鸟类。
都很新奇和疑惑。
“这是什么鸟?哪来的?”
“我听说国外有一种很大的鸟,脖子长,脚也长,有翅膀但不会飞,但跑得很快……不知道是不是这种。”
“国外?国外的鸟怎么会出现在我们这里?你说的是什么鸟?”
“非洲鸵鸟,生长在非洲草原上的一种鸟类。这只看着真的很像啊……只有鸵鸟才能这么大只吧。”
“非洲那么远,怎么会有鸟到我们这边?要是会飞来的还好,你的说还不会飞……跑也跑不过来吧!这会不会是什么鸟妖?”
“说不定是跟着马戏团来的呢?听说有些马戏团里还有老虎呢。”
几人聚集在大帐篷门口聊着,越聊越好奇,而且距离有些远,他们忍不住想凑过去看看。
“走走走,去看看。”
“它会咬人吗?”
“它的脚踢一脚能把人踢飞吧……”
虽然嘴上这么说着,但几人还是好奇的走出院子,朝那大鸟慢慢的靠了过去。
鸵鸟边走边晃,感觉到有人靠近的时候,它扭头看了过去。
头上的两根毛甩了甩……
然后就看到几个人类正好奇的朝自己走来。
鸵鸟扫了一眼这几个凡人,就收回了头。
此时另一边的帐篷中,魏重君吃饱喝足,坐了一会儿就从大帐篷里走了出来,然后看了一眼院门口,发现鸵鸟的身影消失了。
她没在意,背着小手开始慢悠悠的到处逛了起来。
小男孩阿冬跟在她身后,指着周围其他的帐篷告诉魏重君,这是他家哪个亲戚,那个又是他家哪个亲戚。
大鹅没跟出来,就趴在帐篷包里的地毯上,眯着眼睛养神。
外面太冷了,它不想出去。
胡乐乐忙活了一会儿,再回到大帐篷里来的时候,没看到两个小孩,她看了一眼趴在桌边地毯上的大鹅,又看了看还在里面飘着的阿牧仁。
她问道:“他俩呢?”
阿牧仁指了指外面,道:“出去散步了。”
胡乐乐转身出去看了一眼,果然看到魏重君和她儿子的身影在外边的草地上晃着。
她看了一眼,确认魏重君不是走了之后,就又钻进了小帐篷里忙活去了。
魏重君在帐篷周围转着圈,很快就看到了鸵鸟的身影,还有它身边不远处围着的几个人。
那几人正围着鸵鸟,手里拿着绳套,似乎想抓它。
“欸欸你们在干嘛呢?那只鸵鸟是有主人的,别随便抓。”魏重君见他们想要抓鸵鸟,立即出声劝了一句。
突然听到一个童音说这种话,那几人都停下了动作,立即扭头看向她。
看到是一个两三岁的小娃娃,他们望着她问道:“你是它的主人吗?”
魏重君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道“你们这么招惹它,小心它生气了你们就完蛋了。”
那几人听到一个小娃娃说这种话,根本没放在心上。
只是说道:“如果你不是它主人,那你别管。”
这可是外国鸟,要是他们偷回去,然后拿去市里卖,说不定能卖很多钱呢。
国外的鸵鸟,很稀有啊。
物以稀为贵。
谁让它的主人不好好看着它,要放它到处乱跑呢?
魏重君轻笑一声,道:“我才不管呢,我就是提醒你们一下,一会儿别后悔。”
说完转身走了,一边慢悠悠的吐槽道:“想死我也不会拦着你们。”
鸵鸟站在原地不动,立着脖子,转着头打量这些人。
三个男人每人手里都拿条套着圈的绳子,分三个方位围着鸵鸟,打算用绳子套住它的头。
这是牧民最拿手的技能了,套马绳。
套牛套羊套鸟都管用。
而且这鸟脖子这么长,只要把绳子套上去,它就没办法逃脱了吧。
旁边两个女人站在不远处围观着。
三人转着圈,用移动的身影来转移鸵鸟的注意力,只要它一分心,就会有人突然出手扔绳套过来。
鸵鸟见魏重君就过来看一眼热闹又走了,并没有太在意。
它盯着身旁这几个人,鸟眼中闪过一丝魔气,头顶上的两根毛都立直了起来。
嗯?这些人胆不小啊。想玩?好啊,本大爷就陪你们玩玩。
然后它一转头,突然脖子一歪,一根绳套就从它头上飞过,并没有套到它。
然后鸵鸟一转头,瞪着那个冲它扔绳套的人,突然就朝他冲了过去,张开翅膀飞起来就是一脚。
“嘎——”吃我一脚!
那人看到它突然张着翅膀朝自己冲过来,立即吓得转身就跑。
结果跑了没几步,就被飞跳起来的鸵鸟一鸟腿踹到了背上。
“啊——”那人痛叫了一声就飞了出去。
鸵鸟把它踹飞后,并没有就停下来,而是继续追上来,直接一脚踩在他背上,低头就往他脑壳下去一嘴。
“啊——”这一嘴直接让男人惨叫了一声,头破血流。
鸵鸟啄了他一下后,脚又在他背上狠狠一踩,爪子一勾,然后用力一挠。
“啊啊啊——”男人的背上瞬间就多了几道血淋淋的爪痕。
这可把旁边的几人吓了一跳,连忙冲上来想将它从男人背上驱赶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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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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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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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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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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