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的也都问出来了,警察拿着得到的信息,打电话到了木登城那边,和那边的警方确认情况。
因为是前几年的案子,那边的警方花了点时间调查了一下记录,才找到那个村子的案子。
这一看,大部分和袁梦说的基本吻合,那个村子里几年前有个九岁的女孩被人分尸,尸块全都被扔到了死者家前的院子里,但唯独少了颗头。
但从尸块的其他部分,确认身份正是扔尸块那家院子的主人家的女儿。
院子里的大人们一开始看到尸块时,人都吓傻了,后来发现尸块是女儿的时候,家里的女主人和老太太一个晕了,一个疯了。
男主人又不在家。
后来当地的警察一番调查,锁定了怀疑的嫌疑人,就是被那家男主人拐骗回来又卖给了同村光棍的外籍女子。
那天晚上,光棍被人打晕了,那个女人消失无踪。
在光棍家的地窖里还发现了分尸现场,直接就锁定了那个女人就是凶手。
但是那个女人逃得很隐秘,警察追踪了很多天都没追踪到她。
刘明海后来回家了一趟,也知道了女儿被他带回来的女人分尸了。
全村人都骂他,骂他活该,带了一个杀人魔回来。
好在那个女人只是恨他一家,而不是对全村人都下手。
刘明海被骂的在家里待不住,只好扔下疯掉的老婆又离开了家里。
只剩下一个年迈的老母亲和一个发疯的妻子在家。
至于光棍,只能抱着年幼的孩子自己养。
因为他知道,这孩子的娘肯定不会再回来了。
警察觉得袁梦会放过那个光棍有些奇怪,像她这么心狠的人,难不成还会爱上一个把自己买回去当老婆的人?
“为什么会放过那个光棍?你应该也一样恨他吧?”警察对袁梦询问道。
袁梦脸色平静的说道:“因为他有用,至少要让他把那个孩子好好的养大。”
如果她杀了那个男人,那孩子只能送给别人去养,养父母终是比不了亲父母。
或者她对那个男人造成伤害,那她逃走了,男人对她的仇恨会转移到孩子身上。
就像她对小云一样。
她虽然也恨那个光棍,但比起只是花钱买她回去当老婆的买家,她更恨那个欺骗她感情、又把她卖给别人的垃圾男人。
毕竟她当初确实是真心爱那个男人的,这种感情的背叛,爱有多深就恨多深。
而且光棍把她买回去后,对她并没有那么差,只是除了强迫她跟他生孩子这件事。
别的都是拿最好的给她,给她吃好的,穿好的,怀孕和月子的时候各种细心的照顾,让袁梦对他消除了一些杀意。
加上如果杀了他,孩子怎么办?
既然他花了那么多钱想要个孩子,那她就把孩子留给他好了。
这笔帐,她就从刘明海的孩子身上讨回来就行。
“还有一个问题。”警察最后问道。
袁梦似乎猜到他想问什么,目光阴森的咧着嘴微笑道:“我知道,你们是不是想问小云的头在哪里?”
警察见她笑得有些渗人,但还是点了点头。
袁梦说道:“我给她找了一个很好的地方,保存起来了,本来想在找到刘明海的时候,再把那个头送到他面前的。但那个狗男人挺会躲,我找了他这么久都没找到。”
刘明海逃离家乡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被村里人骂的,另一方面却是害怕袁梦这个疯女人有一天会杀回去找他。
警察一听她这操作都想翻白眼了,但还是忍着问道:“在哪里?”
袁梦淡淡的道:“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们?我说了,要找到是明海的时候才会把它拿出来。你们帮我把刘明海找来,我就告诉你们小云的头在哪。”
警察再怎么问她都不肯说,就只是让他们把刘明海找来,她才会说。
然而警察也不知道上哪去找刘明海,刘明海明显在躲着人,不想让人找到他,这就很难找了。
————
两天后,魏重君带着大鹅和墨透到了北部国界的一个镇子前。
这个镇子后方大片的山脉,森林茂密,过去就是另一个国家了。
因为这里森林比较大,所以经常有别国的人偷越入境。
虽然有士兵巡逻守着,但那些人总会想尽办法躲过士兵的发现。
魏重君在镇子里买了些东西,然后继续往山上走去。
这边的平原很大,想进山前还要走过一大片草原。
魏重君出了镇子后,望着那遥远的大山,她只能找只座骑了。
她找了个小山头,站在上边吹了声口哨,没过多久,就见远处传来了一阵马蹄声。
远远的见到一匹高头大马的朝这边奔了过来。
全身漆黑油亮,肌肉结实饱满,随风飞舞的鬃毛也漆黑如墨。
除了这匹马,周围还有其他大大小小的动物朝她跑了过来。
很快一堆老鼠兔子黄鼠狼草原狼什么的,都跑到了她周围。
魏重君对着它们摆了摆手,道:“不是找你们的,你们回去吧。”
于是这些小动物又转头退散了,只有那头大马从远处跑了过来,一直跑到了魏重君面前。
“送我们一程呗,到山那边。”魏重君抬头对着这头大马的马脸说道。
大黑马低头看着她,然后高傲的扬起头来。
魏重君走到它身边一跃而起,趴在马背上,然后小短腿一跨,就坐了上来。
墨迭轻飘飘的跳到马背上,坐在魏重君身后。
然后两人低头看着地上的大鹅:“还不上来?”
大鹅:“……就不能先把我抱上去,你们再上去吗?”
魏重君:“你一飞不就上来了,还要人抱啊?快点,别矫情了。”
大鹅无语了一下,只好后退出十几米,然后跑着小碎步,拍着大翅膀朝一个助冲朝马背上飞了上去。
魏重君:“……”起飞还需要助跑啊……你是飞机吗?
“啪啪啪~~~”结果大鹅一飞而起,眼看就要从马背上越了过去。
“快抓住我,快抓住我!”大鹅连忙出声叫了一声。
魏重君伸手一拽,就把准备从自己面前越过去的大鹅拽了回来。
大鹅落在了马背上,松了口气:“感谢感谢~还好没飞过去,不然又要重新起飞一次。”
“坐好了。”魏重君哭笑不得,把它按到怀里,然后一拍马背:“走。”
黑马转头朝着山的那边撒开蹄子奔了过去,身型如风在草原上奔跑而过。
这个天气在野外的人很少,所以没什么人看见这一幕。
只有草从里时不时冒出的小动物头,远远的望着奔跑而过的大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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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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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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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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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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