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魏重君的话后,金花的表情露出了思考的神情。
魏重君看向团团:“你还不过来?”
团团垂头丧气的走了过来。
魏重君指着它道:“你就算这次阻止她了,那下次呢?下次你阻止得了她吗?还不把瓶子吐出来?”
团团低头把瓶子吐了出来,有些伤心的望了一眼金花。
魏重君突然看着金花问道:“对了,你的名字应该不是叫金花吧?”
听到这个名字,金花的表情一冷,说道:“我叫胡珺,金花是他们自己给我起的,因为他们不知道我的名字。”
沈昭儿有些疑惑的歪了歪头:“……胡军?军队的军吗?还是君子的君???你一个女孩怎么起个男人的名字?”
胡珺:“王旁君子的珺。我爸妈怎么帮我起这个名的我不知道,因为在我懂事后不久他们就去世了。”
正说着,突然听到村子那边传来一阵喧哗声,伴随着在叫声。
魏重君几人一扭头:“嗯,天亮了,新的混乱的一天又开始了。呵呵,不知道对他们来说算不算是惊喜?”
随后魏重君爬到了团团背上,说道:“我们该走了。”
团团犹豫的看了一眼胡珺,这才转身离开了这间破房子。
“跑起来团团,我们还要赶到镇上坐车呢。”魏重君拍了拍团团的头。
团团只好撒开爪子朝村子外的路口跑去。
终于离开这个村子了,至于胡珺母子俩的事,还有这个村子的事,个人有个人的造化。
虽然这个村子是个旱村,地底下应该有某种东西,不过那同样也不关她的事。
“嗒嗒嗒嗒——”
团团在公路上狂奔,这个村子出来的山路,弯弯绕绕,周围全都是山林。
从村子里出来跑了很长一段路,才到了另一条大公路的路口。
大公路上偶尔会有车子经过。
但大早上的公路上还是冷冷清清,并没有看到有路过的车子。
为了赶时间,团团和牛小小跑得飞快。
等到了镇的时候,太阳才刚刚升起来没多高。
到了镇上还有很多店铺都没开门,只有一些早餐店开了门。
魏重君在路边的早餐摊子上买了根油条和豆花,豆花是用小袋子装着的,插着一根塑料吸管。
党小癸也在吃,然后她们去车站等车。
小镇上的车站并不大,魏重君站在车站口边吃着早饭边望着周围的环境。
清冷的早晨随着太阳的升起,清醒的人越来越多,人气也渐渐升高了起来。
时间到了之后,班车就开了出来。
从这个小镇坐车进县城很远,也是非常远,车子要开两个小时才到。
魏重君三人站在车站的时候就已经有人注意到她们仨了,两个漂亮的大姑娘带着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站在路边,总是很显眼。
她们刚上车,原本到处跑的团团也蹿了上来。
“哎哎,哪来的这么大一只狗?怎么还上车了???”司机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蹿了上来,扭头一看,就见一只超大的长毛黑狗走了上来。
它一上来,原本还算有点宽敞的车厢里,瞬间就变挤了。
“我的狗。”魏重君举起小手回答司机的问题道。
司机一见回答的是个小女娃,有些无语的道:“小娃娃,这么大的狗怎么能上车?万一咬人怎么办?”
魏重君想了想,道:“那我把它的嘴套起来怎么样?这样它就不会咬人了。”
司机道:“它怎么会愿意让你套住它的嘴呢?不行不行,你快让它下去吧。”
魏重君却道:“那要不……让它自己和你说?”
司机一愣:“……什么???”
魏重君对着团团道:“你自己去跟司机谈吧,求求他。”
团团一听,立即转头就朝着司机的司机凑了过去,疯狂摇尾巴:“汪嗷呜嗷呜嗷呜————汪汪汪——”
一边摇尾巴还一边用爪子去扒拉司机身上:“汪汪呜呜呜——”
司机惊呆了,还没见过这种操作的狗,一脸懵逼的望着团团:“啊这这这……”
“汪汪汪汪……”团团尾巴都甩成小风车了,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睛从毛下面甩出来望着他。
司机从来没见过这么大一只狗还会向人撒娇的,看得一愣一愣的,脸上的表情抽了抽。
魏重君三人还有其他车上坐着的客人都在看热闹,有些客人见团团竟然这么听话,还这么聪明,都懂自己去求司机,便觉得很新奇。
这时候党小癸说道:“师傅,你就让它上车吧,我们出去后就不会再来这里了,总不能把它自己扔在这里呀。要是让它跟着车跑,那么远还不把它跑死了呀。”
“汪汪……呜呜~~~”团团又用爪子挠了挠司机大叔。
司机大叔有些嫌弃的推开它的爪子,试探的对它说道:“你要是让车上的其他人都同意你,那我就同意让你坐。”
团团一听,立即起身跑到魏重君旁边,用爪子扒拉她,然后又扒拉自己脖子上的袋子,对她叫了两声:“汪汪!”
魏重君默默的解开它脖子上袋子,说道:“我给你拿出来,你自己去买哦。”
然后从它的小金袋里给它掏了一张钱出来,接着塞到它嘴里。
车上众人一见她从狗脖子上掏钱出来,都很诧异。
“哎呀你这狗还带钱在身上啊,不怕被人抢走吗?”车上的人好奇的看着沈昭儿两人问了句。
沈昭儿笑着道:“它很聪明的,别人抢不走它的钱。”
团团叼着一张十块钱就下车去了,车子这时还没发车,就算发车了也不会走太快,会慢慢的捡一些散客。
看着团团跑下车去了,车上的人还对它提醒了句:“你要快点回来啊,车等一下就开了。”
团团已经跑走了。
“真让它自己去买呀?它要怎么买?买什么呢?”众人见沈昭儿三人真的就这样让团团自己下车去了,都很好奇要让它去买什么。
一边也都期待的等着看它是不是真的会买东西回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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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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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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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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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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