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子孔里的烟还在冒着呢,那椰子就漂到了鱼塘中的一个位置,最后停在那里的水面上一动不动了。
大明和亲爹立即指着鱼塘里激动的大喊起来:“在水里!我儿子的头在水里!就在这里!!!”
众人都围在鱼塘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立即着手下水捞人头。
一边找人去通知鱼塘的主人。
经过一晚上的努力,好几个水性好的人下水去水里摸人头。
最后真的摸出了一颗人头出来,结果摸出的还不仅是一颗人头,又多摸出来一具身上绑着大块石头被沉在水底的尸体。
这下警察的头都大了,一起命案还没查清楚,就又来了一起。
这具尸体在水里泡了也有一个多月了,那样子就别说了。
最后确认了身份,发现竟然正是包工头说的那位和大明一直喝酒的赌徒工友。
这赌徒工友才刚变成嫌疑人,现在却突然变成了死人。
这下给警方的工作又卡住了。
连着发现两起命案,这下事情瞬间变得严重了一些。
大明村里的人把大明的头找回来后,对另一个尸体的事倒没那么关心。
而且听魏重君的话,似乎觉得警方会查明真相的。
现在只要把大明的尸首找齐,也算是放下一桩心事了,剩下的就交给警察吧。
头找到了,自然是要交给警察的。
完成任务的大明他爹和村里的人便回村了,村里李彩梦等人在家等得心急如焚,见他们回来后,连忙就冲过去问情况。
“找到了吗?找到大明的头了吗?”
大明的爹点头:“找到了。”
“找到了?!找到了就好~呜呜呜……找到了就好!在哪找到的?”大明的母亲边哭着边还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在工地附近的一个大鱼塘里找到的。”大明的爹回答道。
魏重君已经离开了大明家,骑着牛小小黑灯瞎火的在马路上逛着呢。
两人骑着牛逛到了镇上,晚上的镇上除了几个烧摊就没了。
这年代镇上的晚上还没有什么冷饮摊冰摊之类的,只有烧烤摊和一些小歌厅。
茶店倒是会开到晚上,但一般也不会开到很晚。
魏重君和叶安安两人溜达到了街上,看到烧烤摊就忍不住烧烤去了。
到了烧烤摊上看到基本坐的都是男人,当然也有一些住在镇上的居民,趁晚上凉快也有拖家带口出来吃宵夜的。
看到魏重君大晚上还骑着牛出来吃宵夜的,有不少人已经认出她来了。
“哎呀那不是牛小小和它的小主人吗?晚上也出来吃宵夜来啦。”
牛小小已经是镇上的名牛了,认识它的人不少,但也有不少不认识它的。
魏重君看烧烤摊还有位,于是就点了一堆吃的,然后和叶安安坐到了桌子边等着。
牛小小就在旁边的路边草丛里趴着等,它的体型只能允许它在旁边宽敞的地方待着。
至于团团?它才不管,它就要趴在魏重君桌子底下当垫脚狗。
这时候有些人的消息特别灵通,尤其是这个时候,白天的事情,这个时候出来喝酒吃宵夜的,就开始传了。
昨晚某某村的某某媳妇,在工地上找到了失踪两个月的丈夫尸体,听说尸体的头都被人砍下来了等等。
然后一堆人就好奇了,这大明的媳妇是怎么找到失踪的丈夫的呢?她又是怎么知道丈夫死了呢?而且还知道丈夫的尸体被埋在了哪里?
一般来说,知道尸体埋在哪的只有三种人,一种就是凶手自己埋的;一种就是可能是凶手埋人的时候,没注意暗中还有个目击证人发现的;另一种就是幕后主使或者是帮凶,自己没杀人但指使别人杀人然后指定地点掩埋,或者是凶手掩埋后把地址告诉了幕后主使。
众人不禁猜测,这大明的媳妇是这三种人中的哪一种?要不然她是怎么知道丈夫的尸体埋在哪的呢?
魏重君坐在旁边听了一会儿,然后想到只有烧烤没有喝的怎么行,于是把团团留在这里占位置,自己和叶安安跑去茶店买了两瓶冰的饮料回来。
回来就看到团团围着她们的桌子一边低吼一边转圈圈,谁敢靠近就对谁呲牙,吓得烧烤老板都不敢过来。
周围其他客人见她俩回来,于是打趣着说道:“你这狗可不得了啊,让它护着桌子那是真的护得要死,谁都不让靠近。看把老板吓的!哈哈哈~”
魏重君看了一眼老板,对他说道:“老板别怕,你过来它不会咬你的。但别人可就不好说了。”
老板笑着端来烤好的食物,说道:“我可不敢,你这是什么狗,怎么能长得这么大一只?还这么凶!”
有一位大爷算是见多识广了,笑着道:“这种狗在我们这南方是很少见的,这是高原上的狗,它们只生活在高原上。
它们一生只认一个主人,而且非常护主,领地意识非常强,谁敢入侵它的地盘,主人都拉不住非得把你咬死。”
随后又对着魏重君比了比大拇指:“小妹妹能把这只狗训成这样,不简单呐!”
魏重君毫不谦虚的笑了笑:“谢谢。”
然后拿着一根烤好的鸡翅膀扔给团团:“给你鸡翅膀。”
团团张嘴就接了过来,然后趴到她桌下开始啃。
魏重君和叶安安开吃,其他人看着她俩又看了看她脚下的狗,都忍不住好奇的问她。
“小妹妹,这么大的狗你不怕呀?”
“对呀,你上哪找来这么大一只狗养在身边的?”
“这狗好啊,可以当保镖了,真好!一看就是看家护院好手。”
“看得我都想弄两只回来养了。小妹妹,你这是公狗还是母狗啊?下崽不?”
魏重君笑了笑,道:“它结扎了!”
都死狗一条了,还下啥崽!
团团嘴里的鸡翅膀瞬间不香了:“……”
众人:“哈哈哈哈,那有点可惜了啊。”
刚才那位大爷又道:“这狗在我们这边可不好养,气候太热了,很难养活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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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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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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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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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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