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块钱一斤,沈娇娇今天带过来的这棵三七去泥后,能净赚五十一元。

  “小同志,把钱收好,记得下次要是还有这样的上等货记得还来我这,保准不会亏待你”,老板递给沈娇娇钱,再三叮嘱道。

  见沈娇娇答应,才放心的让清风送她出门,自己则如获珍宝的的拿着三七去后院。

  “让你见笑了,我师叔他痴迷于药材,今天能见到品相那么好的三七,不用说他了,我都难免有些激动”,说着他自己都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沈娇娇点头表示理解,拥有一颗赤子之心是难得的,更何况他是真心爱惜这些药材。

  兜里揣着一笔巨款,沈娇娇走在路上都觉得自己腰板都支起来了,眉开眼笑准备去供销社转一圈。

  刚拐出路口,走到大路上,就看见两个戴着红肩章的人朝她这个方向走过来。

  看见两人面露凶光,手上还拿着一根木棍,路上的行人看见了都退避三舍。

  沈娇娇本想跟着人群快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谁成想她被叫住了。

  “背着背篓那个人,你里面装着什么?”,说着就要伸手掀开背篓里的布。

  沈娇娇内心大喊倒霉,幸亏刚才没耽误时间把东西卖了,不然真是凶多吉少。

  红肩章同志见她背篓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便让她走了。

  听见能走,沈娇娇拿着背篓头也不回的往供销社走去。

  买好需要的东西,背篓已经装不开了,沈娇娇艰难的背到等车的地方,一动都不想动了。

  “太累了,早知道让宋骁和自己一起来了”,沈娇娇内心痛哭流涕。

  好不容易车来了,沈娇娇背着背篓艰难的挤着人群往车上走去,奈何已经满座了,只好找了一个角落呆着。

  车辆行驶在还算平坦道路上,突然,车窗迎面扑上一只鸟,司机被吓了一跳,猛踩刹车。

  沈娇娇没来得及抓住扶手,即将要跌倒在地下。

  一双手从后方伸过来,用尽全力拉住她。

  随着车辆渐渐稳定,沈娇娇借力站了起来,刚才她感受到后边有人拉住了她才避免摔倒,面带感激的看向那人。

  “谢谢你,同志,不然刚才我就摔倒了”。

  对面的是穿着一身学生衣服的圆脸姑娘,留着齐刘海,扎着简单两个双马尾,面容清秀,身上斜挎一个带着些许破旧的书包,能看出来塞得鼓鼓囊囊的,应该是个好学的学生。

  她听见沈娇娇道谢,不好意思的摆摆手:“没什么,这是我应该做的,你背着那么多东西要不放在这吧”,伸手指了指她脚下一个水桶。

  沈娇的肩膀挤来挤去,感觉已经搓出了红印,看见水桶的位置正合适,忙不迭把背篓拿下来放在上边。

  “谢谢你,不然我还真没发现它呢,要是背一路子,那可真是太难受了”,说着还稍微活动活动肩膀。

  “不用客气,沈娇娇,咱们是同乡,互帮互助是应该的”,她捏着衣角好意思说道。

  听到她这么说,沈娇娇心中警惕,难道是人贩子?

  可这也太年轻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沈娇娇掩住内心所想,面上露出疑惑的眼神:“你是哪个村的?”。

  圆脸姑娘听见她这么说,了然一笑:“我也是大石头村的,我们还是高中同学,只不过不在一个班级,可能你太久没去学校忘记了”。

  听见她说自己也是大石头村的,可是沈娇娇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试探着开口:“请问你叫什么?”。

  “我叫陈燕,我家住在村尾,平时我出来的比较少”。

  虽然沈娇娇不认识自己,但是陈燕对她印象很深刻,从小到大,要是问她最羡慕谁,她会毫不犹豫说出沈娇娇这个名字。

  羡慕她长得漂亮,羡慕她有新衣服,羡慕她有疼爱她的父母,哪怕在城里同学面前她也能吸引众人的目光,高贵的像只白天鹅。

  而自己呢,只能捡表姐剩下来的衣服,遭受着同学们的耻笑,变得越来越平凡,像一只没有反驳之力的丑小鸭。

  好在,自己现在学习成绩不错,老师说过只要坚持,她一定能拿到读大学的名额。

  而沈娇娇只能一辈子是个农妇,上次回家听娘说,她已经订婚了,她以后永远都只能是自己的手下败将。

  想到这里,她眼中流露出疯狂的神色。

  沈娇娇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变化,她满脑子都被那声“陈燕”惊住了。

  自己太长时间没有听到这个名字,在快要忘记她的时候,她却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这是不是意味着,自己的到来并没有煽动蝴蝶效应。

  想到书中宋骁孤苦无依的结局,赶紧摇摇头从脑中甩出去,他们两个人已经订婚了,宋骁不会再爱上陈燕,她也不会让这件事情发生。

  因为在车上碰到陈燕,沈娇娇到回家都没缓过神来,望着那一背篓为新家添置的东西也没有收拾的欲望。

  索性不去想那么多,躺在床上休息一会。

  中间,林杏花本来想叫她出去吃午饭,但看她睡得那么沉,便没有叫醒她,轻轻的掩上房门。

  另一边。

  陈燕本想和沈娇娇聊聊学校发生的有趣事,谁知不管自己怎么说,她都没有任何好奇。

  下车的时候仿佛没看见自己一样,头也不回的走了,也不知道哪来那么多力气,自己背着书包都不如她背着背篓走的快。

  眼看她越走越远,气的陈燕一跺脚,往自己家走去。

  自从爹死后,他们家就越来越穷,自己已经好几年没穿过新衣服了,这身学生服还是娘从垃圾桶捡的。

  想到家里劳累的母亲,陈燕心中不自觉的烦躁起来,好像脑中有个声音在喊道这不是她的生活,她应该过像沈娇娇那样的日子。

  这个声音越喊越大,陈燕捂住耳朵一路跑回家。

  推开门的那一刻,声音突然消失了,看着满地的狼藉,破旧的屋子,她苦笑着,自己怎么敢奢望沈娇娇那样的生活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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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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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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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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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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