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工后,宋骁准备和杨文平去山上打点野味,最近农忙他们都没有空去公社打牙祭。杨文平忍不住了非得拉着他去山上,刚走到河边没多久,杨文平就有点闹肚子要去解决央求他在这里等他一会。

  宋骁没办法只能先等着他,刚倚在柳树没多久就听见扑通一声,他赶紧睁开一看是个女同志掉进了水里。眼看女同志挣扎越深,他来不及多想就跳下去救人。正好是吃饭的时候,路边都没人,好不容易上了岸,这才发现女同志已经昏迷了。

  杨文平正好赶回来说她是村长家的小女儿沈娇娇,他怕两个大男人送她回家影响不好,让杨文平去沈家报个信,他在河边守着。检查了沈娇娇的情况,确认她只是昏厥后,才坐下等着人来。

  没一刻钟就看见一群人跟在杨文平后边来了。

  沈家把人接过去之后,他和沈大力说了沈娇娇没事,就是受惊晕过去了,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找村里的医生给看看。沈大力握着他手说谢谢,等下次请他吃饭。

  没想到这个下次来的那么快。

  宋骁倒是不太认识沈娇娇,但在上山的路上听杨文平提过几句,知道这是个娇气人儿。

  刚才沈大力去叫他来家里吃饭呢,说是沈娇娇亲自下的厨,他还不相信沈娇娇能做出来。但是闻到这满院子的香味,他真是打脸了。

  想到这里,他也向沈娇娇伸出手握了握,仅仅一瞬两人就放开了。

  “宋知青,那咱们就先进去吧”沈大力招呼道。

  “嗯,好的,您请”宋骁跟在沈大力走进沈家,手指还仿佛触摸着刚才的柔软,看着前边沈娇娇背影。扎着两个麻花辫披在身后,白皙的肌肤如婴儿般稚嫩,眉眼弯弯,一双清澈明亮那个的眼睛好像会说话一样,还有那粉嫩的嘴唇......

  打住打住,宋骁心里想。然后咳了一声跟上父女俩的脚步。

  这时候沈家其他人也都下工回来了,大家招呼着洗手准备吃饭。

  沈娇娇赶紧来到厨房把炖好的红烧肉铲到盘里再撒点小葱花,完美!

  “来喽,香喷喷的红烧肉”沈娇娇笑着把肉端上桌。“宋知青,我还给您焖了点米饭,您稍等会儿,我去端过来”

  宋骁听到她的称呼皱了皱眉头,刚想开口说不用这么麻烦,但沈娇娇已经抬脚走出去了。

  宋骁这才把目光放在桌子上,看起来每道菜都是精心摆过盘的,不光闻起来香,样子也精致。尤其最后端上来那盘红烧肉,红亮方正,肉表面色泽光滑,看起来诱人极了。

  沈娇娇端着米饭从外面进来递给宋骁,看着沉浸在香味中的众人说:“大家快吃吧,等会就凉了”。

  “嗳,娇娇,你也快坐下吃吧”沈大力回过神来说道,又对宋骁说:“宋知青,你也不要客气,敞开了吃”。

  沈大力发了话,大家纷纷拿起筷子开动起来。

  沈大力没好意思先夹那盘红烧肉,转头拐了个弯夹了酸辣土豆丝,放进嘴里,又酸又辣有爽脆,吃了一口土豆丝又赶紧多咬了几口煎饼。

  林杏花怕宋骁不好意思夹肉,特点给他夹了一筷子:“来,宋知青,多吃点肉好好补补,昨天下水也累着了”

  宋骁推拖不过,只好低头尝尝这几块红烧肉,夹了一块放进嘴里,绵嫩软烂,入口即化,没有国营大饭店饭店的那么油腻,但却正合他的胃口。

  这么想着,他又夹了一筷子香葱炒鸡蛋,没有鸡蛋的腥味,留下的都是葱香和蛋香。两道菜的口味都这么好,让宋骁不自觉把筷子又伸向了其他几道菜。

  沈娇娇看着宋骁和其他人吃的很满意,表示很有成就感!

  宋骁连吃了两碗饭菜停下来,偷偷感受了一下撑饱的肚子,心想今天杨文平没跟着他来吃饭可亏大了。

  牛牛艳艳两个小孩吃的小嘴泛油光,要不是何巧担心孩子吃多不消化不让吃了,俩孩子还得在吃会。

  “小姑姑,你做饭好好吃呀,牛牛可不可以每天都吃呀”牛牛摸着小肚子对着沈娇娇说道。

  “当然可以呀,不过不能吃的太饱,对身体不好”沈娇娇捏着他的小脸说道。

  “娇娇,没想到你还有做菜的天赋,那道辣椒炒肉可太下饭了”大哥沈建国说道。

  “对对对,我觉得这道清炒黄瓜也不错,我最近苦夏吃着正合适呢”大嫂何巧笑着说。

  “我有的时候自己在家做过一两次,时间长了就熟练了”沈娇娇内心有点紧张,书中对于原主的描写实在太少,她忘了原主会不会做饭,这不会发被现她不是原主吧。

  “娇娇可是有天赋的,你奶奶在世的时候就是乡里有名的大厨,你妹妹保准遗传到了”林杏花对自己的女儿有着强大的滤镜。

  沈建国想想也是,平时农忙也是妹妹自己在家做饭的,只不过没有今天味道那么好,可能是厨艺长进了吧。

  “对了,宋知青,听我爹娘说,杨知青也帮忙了,他怎么没来”沈娇娇赶紧转移话题说道。

  宋骁听到她关心杨文平,心里还有点不得劲,不过也没多想这是怎么回事“他昨天吃坏了肚子,今天还没好利索,就在知青点休息了”。

  “还有点米饭,我等会再炒个蛋炒饭您给他带回去吧”。

  宋骁想想杨文平的可怜样,便答应了沈娇娇。

  杂粮米做出来的蛋炒饭不如精米好,不过现在精米是稀罕货,有点都不一定买的到。

  沈娇娇把刚才剩的葱切成丝,黄瓜切成小块。锅中下油,沈娇娇给打了两个鸡蛋,毕竟杨文平也出了力,炒至微微成团装到到盘里备用。留点底油直接加入米饭炒香,再放入葱花黄瓜和鸡蛋,加入盐,翻炒均匀出锅。

  沈娇娇出来家里还没用的两个铝饭盒,洗干净装好饭。

  “宋知青,我不知道杨知青的饭量多少,就装了两份饭,要是回去他吃完的话,记得让他放在井水中放一晚,不然明早就该变味了”。

  天晚了,宋骁准备回去,临走前放了三张饭票算是顶他一个人的饭。沈大力怎么也不肯收。正好听见这话就把票塞给了沈娇娇,从她手里接过饭盒准备回去。

  沈娇娇一把拉住他:“您救了我怎么还能收票呢,说好了请您,可不能这样。”说着就要把票给他。

  宋骁听着她这一口一个您,怎么听怎么不得劲。

  “这个票就当这个蛋炒饭钱,你今天炒的这顿菜已经够好了,还有我也就比你大两岁,你直接叫我名字就行”

  沈娇娇闻言抬头看着他,两人的目光正好撞在一起。

  宋骁先移开眼,耳朵却不受控制的红了起来,不过天黑了,沈娇娇也没发现他的异常。

  “那好吧,那我就管你叫声哥,宋骁哥”沈娇娇笑着说。

  却不想宋骁扭头就走,留下沈娇娇一头雾水,“这个人可真奇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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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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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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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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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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