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好奇的问了一句:“你们是在说哪个村子?发生了什么事吗?”
她也算是店里的老熟人了,一堆看奖报看报纸的大爷们一看到是她,便也不客气的七嘴八舌的把那个村子前不久发生的事说了出来。
魏重君听完后,若有所思的问道:“那家的女儿现在还没找到吗?”
虽然他们把这事说得有些诡异邪乎,但有疑点的却是那个失踪的孙女。
村里的人死也都死在了村里,只有那个孙女消失了。
这种情况下失踪的人,都是有问题的。
她突然好奇的问道:“这宋家那个孙女是个什么样的人?而且最近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老头大叔们一听,说道:“对了,还有一件事。在离镇上不远的边缘郊区边缘的一栋楼里,也死了几个学生。听说在他们死的那天,有人看到那几个人就是和宋家的孙女在一起。”
“还有这事?”
“难不成那几个死去的学生,也是因为宋家的孙女?听说村子里发生那件事的时候,宋家那孙女就站在自家的院子里在笑呢。”
“什么?她站在院子里笑吗?她家人变成那样了她却在笑?这丫头不会是中邪了吧?”
“我觉得是吧,毕竟她全家都死了。那村子里活下来的人都说,她什么也不干,就站在那里而已。但她的家人们却满身是血的到处咬人……”
魏重君听着更觉得那宋家的孙女可疑了,好奇的问道:“那几个学生和她在一起的,但那几个学生却死了,而她本人却回了家。然后家里和村子里就发生了那种事,然后她又失踪了……那个孙女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只知道姓宋。”
“而且听说那孙女年底就要嫁人了,男方家里都把彩礼给过来了,现在宋家人没了,钱也没了,那男方家不知道有没有找人算过自家儿子和宋家孙女的姻缘。”
“哈,那肯定是没算过的,要算过估计就能算出这桩婚事不会成,而且还会赔钱。”
“那宋家的孙女才多大家里人就想把她嫁出去了?不是还是个学生吗?”魏重君闻言说了一句。
不过她也知道,这个年代的女孩子,十几岁就嫁人都是正常的。
农村人让女儿读完初中,是为了让她们有一点学历,好找更好的人夫家嫁过去,这样彩礼也能要高一些。
大部分并不是因为女儿想读才让她们读的,更多的是为了增加她们自身的价值才让她们读。
反正只要上了初中,毕业的时候刚好也是差不多该嫁人的时候了。
当然也有一些还没毕业就有男人家看上的女孩子,结婚了就没必要再继续读书了。
听她这么一问,店里的大爷们纷纷说道:“本来读书对女孩子来说就没用,又不是男孩子,读那么多书干什么?女孩长大了终究是要嫁人的,早嫁晚嫁,还是早点嫁出去更好。”
魏重君听着这种重男轻女的话,并没有和他们多说什么。
毕竟这种顽固不化的思想,和他们说是说不通的,用行动可能会更行得通。
但魏重君觉得没必要和他们讨论这些,没意义。
反正都是活不了几年的老家伙了。
不过她倒是有一个想法:“那宋家的女儿大概是不想嫁人吧。母亲被逼死了,父亲马上就把养在外面的小老婆娶了回来。我要作为这个家的女儿,都不会放过他们。”
而且那几个学生还把她带到偏远的郊区小楼里,估计做的也不是什么好事。
魏重君问了一句:“那几个学生死在哪个地方了?”
店里的人一听,都看了她一眼:“你要去?”
店老板娘说道:“在槟榔园那边。”
魏重君看着党小癸两人,说道:“你们如果不想去看,可以先回山上,我去看看。”
沈昭儿和党小癸对视了一眼,然后望着她道:“我们要去。”
魏重君点了点头:“嗯,那去吧。”
说着把茶点钱放在了桌上,喊了声老板便转身离开了。
看着她骑着一只大狗在街上奔跑,路边突然一个小男孩指着团团:“妈妈快看,是团团!是团团!”
小男孩身边的女人也看到了,毕竟那么大的一只狗在街上跑,就很惹人注目了。
“团团回来了,它背上的是小花婆婆吗?”
魏重君骑着团团,沈昭儿和党小癸骑着牛小小不紧不慢的跟在她们身后。
到了槟榔园的小路口时,魏重君已经闻到血腥味了。
虽然已经过了好几天,但血腥味还没散去,说明现场的撒血量应该很严重了。
魏重君朝着小路里走进去。
沈昭儿两人到了路口,望向小路深处的方向出声道:“好大的血腥味,看来这里发生了很凶残的凶杀案。”
党小癸抬起鼻子嗅了嗅:“嗯?血腥味?”
当然,她对血腥味并不太敏感。
里边的魏重君走到了小楼前,从团团背上跳了下来。
她抬头看了看楼上,对着团团道:“走,上去了。”
团团一阵风似的冲上了楼梯,很快就朝着那间冲满血腥的房间跑了过去。
魏重君上来的时候,就看到团团站在门口静静的观望着。
门是关着的,门口围着封条。
魏重君对团团说道:“进去看看。”
团团立即立了起来,用爪子按住门锁将门推开。
门一开,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就涌了出来。
空旷的房间墙上地上,甚至是天花板都喷洒着血渍。
魏重君走了进来,就看向了其中一个角落中,抬手一抹。
几道人影从墙里显现了出来。
“别杀我!呜呜呜——别杀我!”
他们蹲在墙角里,神情害怕的抱着自己的头。
魏重君和团团围在墙角前,看了这几个人影一眼,又抬眼扫了一圈屋里四周。
她问团团道:“团团,有没有闻到这房间里好像还有一股别的气息……”
“汪!”团团应了一声,显然它的狗鼻子还很灵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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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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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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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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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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