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也不会带着幼崽冒着危险到这里来找吃的。
团团退到了一边,坐下来望着公狼。
它用放松的状态,告诉公狼可以把肉叼走。
公狼走到肉块旁边,低头闻了闻,又抬头看了看团团和其他人,见他们都没有动作,于是低头叼起那根二十多斤的猪腿,朝着溪对面拖去。
二十多斤不算太重,但也不轻。
这公狼本身就很瘦,加上腿还瘸了一条,动作上就更不利索了。
但它还是尽力的将那块肉一拖一拖的拖到了溪对面。
“嗷呜~~”两只小狼崽见它拖着肉回来了,立即跑过来迎接它。
随后这头公狼,就将那块猪肉拖进了树林里,没了声音。
魏重君以为它会把食物拖远一点,到了安全的地方再吃的。
结果她发现,那头公狼把肉拖进了树林后,并没有走远。
似乎就在树林里就地开吃了起来。
大概那公狼觉得,这里比别的地方更安全吧。
它还是挺聪明的,毕竟在这里团团要是不赶它们走,那最大的危险就变成了最大的安全。
团团跑到溪边坐着,隔着不大的小溪望着树林那边。
党小癸三人见团团竟然给狼送吃的,袁义两人表情还算淡定,而党小癸却是一脸诧异的表情。
她是第一次见团团给别的动物送吃的,白天团团还一副护食的样子,把一群狼打跑了。
晚上却给另一头狼送吃的。
这是同情那两只小狼崽吗?
连牛小小都好奇的凑了过去,站在小溪边低头用牛眼望着团团。
牛脸上一副不解的表情。
“哈哈哈,看大牛的表情,大牛都跟我们一样疑惑了。”党小癸看到牛小小的神情时,突然笑了起来。
牛小小看了看团团,又扭头看了看树林的方向。
魏重君从石头上跳了下来,搬出自己的小床摆好,然后躺在小床上睡觉。
沈昭儿给魏重君拉好毛毯,将她脖子以下全盖好,这才躺在旁边的大床上。
魏重君其实不是怕冷,她只是觉得毛毯垫着会比较舒服。
而党小癸三人又只能靠着石头坐着睡过夜。
一夜又过去了,第二天一早,魏重君又早早起来,跳到石头顶上,吸收着东边的第一缕紫气。
等她睁开眼睛后,转头看了一眼小溪对面的树林里。
那公狼还没带着崽崽离开呢。
魏重君从石头上跳了下来,走到溪边蹲下来用水洗了把脸。
洗着洗着,就感觉那树林里有阵声音,抬头一看,就见两只小狼崽小心翼翼的摸了出来,正探着两颗小脑袋好奇的望着她。
团团这时也站了起来,跑到魏重君身边,望着那两只小狼。
小狼看到团团后,立即掉头就跑了回去,显然很怕它。
团团倒也不在意,只是轻轻的摇了摇尾巴,远远的望着那两只小狼崽。
很快,公狼也跟着从树林里走了出来。
它看了一眼团团和魏重君,就带着两只小狼崽转身走了。
魏重君洗完脸后,转身招呼团团道:“走了,去叫他们起床准备出发。”
团团立即转身跑去冲着党小癸他们大声叫了起来:“汪汪汪汪汪~~~~”
被狗叫醒的袁义几人,都到溪边洗了把脸,然后开始煮早餐吃。
吃完早餐后,又收拾东西。
魏重君把猪肉带走一半,剩下的一半剁碎了扔在这里喂别的野兽。
而团团则背着它的大猪头,边走边啃,当零食吃……
接下来又走了三天,他们终于到了一座山前。
这座山前面没路了,是很陡峭的一座山,想爬上去都不容易,看着只能绕路走。
但魏重君却没打算绕路,而是走过去,左看看,右看看,然后捡起一块石头,在那山上敲了三下。
随后她后退了两步,对着山说道:“有事前来拜访,还望出来相见。”
说完她转头对其他人说道:“找个地方坐下来等吧,就算有人来应该不会那么快。”
接着就她就找了个石头坐了下来,然后静静的望着那座山。
其他人见她这么说,于是都在旁边找地方坐了下来。
“这座山是入口吗?”沈昭儿站在那里,抬头望着那座山。
魏重君手肘撑着膝盖托着下巴道:“南巫族曾经有一位巫师因为信仰黑巫术,抓了很多外族的小孩子炼巫,后来被查出来了,才躲在了山里。
因为那位黑巫师杀的孩子太多,导致很多人都讨厌整个南巫族,为了逃避那些孩子的家属复仇,他们才躲到深山老林里来。”
“哇,怪不得……”党小癸听她说完,一脸了然的说了句:“抓小孩炼巫啊,太恶毒了!那些孩子太可怜了……到底练什么巫术要抓那么多孩子啊!”
魏重君道:“听说为了模仿国外一种炼小鬼的巫术,要用一百个幼小的孩子,将骨肉碾成血浆放在一个大缸里慢火熬制,然后炼出小鬼。”
“什么?天啊,这也太可怕了……那些孩子都被碾了?他们的父母要是知道自己的孩子被那样……那得多痛心啊!光想想就好心痛!太残忍了!太不人道了!”党小癸听到她说完最后一句,就感觉到了一阵心痛。
魏重君挑了挑眉,道:“所以当时除了那些这孩子的父母,玄门中人也到处抓这些南巫族除恶正道,他们不躲起来才怪。”
躲在山里还是经常会遇到一些找上门来的玄门中人,所以他们不得不想各种办法来阻止被人找到。
刚才魏重君敲的那座山,是南巫族这些年不停的躲藏下,经过各种改良出来的机关大门。
“嗯……但是会有人来开门吗?人家躲得好好的,我们找过来会不会不太舒适?”沈昭儿这时望着那座山若有所思的问了一句。
魏重君自信的笑了笑,道:“放心,他们会出来开门的。”
沈昭儿望着她歪了歪头,有些不解的道:“真的?你怎么知道?”
魏重君托着脸的手指轻轻在脸上点了点,道:“直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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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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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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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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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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