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秋韵竹今年二十五岁,十二年前才十三岁,其实那曹家以前住的房子,原是小姑娘家的,因为小时候她父母就双亡了,所以舅舅就以照顾她为由全家都搬了过来,住在她家里。”
魏重君闻言,道:“这么说来倒也合理,毕竟父母都死了,总要有人照顾的。只是那曹家之前的房子不要了吗?”
凌鸮道:“因为曹家有五个孩子,原本的房子比较小,不够住,于是就把原来的房子卖了,住到秋家来。秋家的房子比较大,房子也很漂亮。”
魏重君道:“那这和肖家有什么关系?小姑娘为什么要替肖家报仇?”
凌鸮这时道:“有关系的,因为秋韵竹在曹家过的并不好,自从舅舅一家搬来后,没出两年,就把秋家的房子占为己有了。
然后把还年幼的秋韵竹赶到了猪圈里去睡,因为曹家当时的条件也不好,于是把好的食物都给了自己家的孩子,只给她吃馊掉的饭菜,让她穿几个表姐穿破的旧衣服。
秋韵竹小时候经常吃不饱,还被几个表姐妹欺凌,那时候是肖家的小女儿经常把她带回肖家给吃的喝的,还拿自己以前穿过但还保持五六成新的旧衣服给她穿。”
听到这里魏重君就已经猜到后面的剧情了:“那这怪不得了……从小被自己的亲戚欺负,却在外人那里感受到了温暖,那应该是她童年中唯一的温暖了吧。”
凌鸮接着说道:“差不多吧,小姑娘一直也挺感激肖家的。而且十二年前肖家的大儿子和小女儿出丑事时,也是这个秋韵竹偷听到了她舅舅和舅母的话,以及村里人的说的话,知道了真相,才把这事告诉了肖家。
也是因为这样,肖家忍不下这口气,才和村里闹了三年,闹得人尽皆知。
结果没想到大儿子离开村子的时候却被抢劫的杀了,小女儿也自杀了。
那肖家父亲离开后没过几年,就查出了癌症,是秋韵竹在他重病的时候找到了他,照顾着他最后几个月的时间。
后来肖父死了,把所有的遗产都留给了这个在他生命最后的时刻还守在他身边的姑娘。
再然后,小姑娘就开始到处打听关于巫术的事情,直到找到了一位听说实力很不错的盲人巫师,才给那个村子下了诅咒。”
魏重君听完想了想道:“这么说来,曹家建观音庙一直不太顺,又在开光法事上招鬼的事情,不会也都是她的手笔吧?这姑娘也是个狠人啊。”
凌鸮点头道:“没错,观音庙的法师是她找人假扮的。表面上假装是开光仪式,但实际上却是招魂仪式。曹家完全不知道他们好不容易建起来的观音庙,被秋韵竹暗搓搓的弄成了鬼庙。”
说着看了一眼旁边也在围观听八卦的小观音。
然后有些诧异的打量着小观音道:“不过奇怪的是,虽然是招魂仪式,却不知道把什么东西招进了这观音像的身体里。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小观音:“……我才不是东西……嗯?呸……你才是个东西!本观音就是观音的分身怎么了?”
凌鸮笑了,道:“就你这样还想当观音的分身?你问过观音大士了吗?她同意了吗?”
小观音:“……”
凌鸮又笑着说了一句:“小胖墩墩。”
小观音:“……”
随后‘她’指着凌鸮扭头看向魏重君:“你不管管这只臭鸟吗?”
魏重君耸了耸肩,低头边吃饭边嘟囔道:“看不见,听不见,不知道,别找我,我要吃早饭……”
小观音:“……”
‘她’直接转身往外跑了出去,又去找牛小小去了。
牛小小一见‘她’过来,转身就走。
中午的时候魏重君正刷刷的摇着算盘算着什么,小红突然从屋檐上垂了下来,把头冲着魏重君嘶嘶了几声。
魏重君一听,冷哼一声,冲着外面喊道:“团团!”
团团一团黑风一样就冲了进来:“汪?”
魏重君淡淡的道:“你和小红还有小迭下去,把那几个不知好歹的东西弄出去,该咬就咬,但别玩出人命。敢带猎(木仓)进山的,都别想好好的走。”
“汪!”团团立即一转身就跑了出去,屋檐上的小红也爬了上去,消失了。
小蝴蝶翩翩飞舞几下也跟着一起消失了。
而此时山脚下牛贩子带着六七个人一起进了龙蛇山,他们其中两人背上背着一条用布包起来的长条棍子。
经过今天上午一上午的打听,这附近几个村里的人都说那头牛就住在这山上,那小姑娘也住在这山里的。
于是牛贩子又带着其他人到了山里,然后往山上走,想找到牛小小的脚印。
然而进了山后,他们发现这山越走越荒,越走草木越是茂盛。
等他们反应过来时,却发现认不清方向了。
别说牛脚印了,连个影儿都没有。
然而就在他们转了几圈后,其中一人突然停了下来,抬手说道:“等一下。”
其他人同时停下来看向他,就见他似有察觉的扫头仔细的扫视着身后。
在同伴们询问的目光下,他怀疑的说道:“我感觉有什么在跟着我们……”
那牛贩子这时道:“注意这山上有条藏獒,只要看到它立马开(木仓)打死它!”
其他人一听,都是一脸惊讶的看着他道:“什么?藏獒?这南岛怎么会有这种东西?那不是藏族高原才有的物种吗?”
牛贩子道:“谁知道,昨天我来的时候,就被那只狗赶出来了。”
“你看到它了?竟然没把你咬死?算你命大啊。”
“那藏獒长什么样?大不大?凶吗?听说这种狗超凶的。”
其他人听到他说昨天遇到了藏獒后,都好奇向他问道。
牛贩子回答道:“凶确实是很凶,大也挺大的,像只大黑狮子似的。”
“有狮子那么大吗?”
“和母狮子差不多,雄狮没有,头上的毛很长很多,眼睛都看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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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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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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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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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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