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荀柔荀爽>第 145 章 董卓求娶
  要平抑物价,也不能造成太大的民间动荡。

  幸而去年算是风调雨顺,京畿附近又没收税,董卓被他引导主要抢劫对象是官吏,勉强还没把百姓逼到都活不下去。

  和真实历史比,大概就是地狱十层和十八层的区别。

  荀柔自嘲一笑,开始干活。

  伴随正月第一缕春风,白马寺传出欲塑佛像的消息。

  ——需以久近人身,久沾人气的铜钱造释迦牟尼前世之身,收民间随身携带一年以上之钱。

  既是造铜像,那就要将钱融去,所以白马寺收铜钱,以称重计算,二十五斤铜换一斤金。

  公式很正常,商户人家偷偷一算却沸腾了。

  时下金价,大抵是一万钱一斤。

  一钱重五铢,二十四钱重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二十五斤铜才七千余钱,就算如今币重略轻,也不过就是八千余,比市足低了二成。

  既是称重,那什么钱都是一样用,但问题是,其他钱不管贴不贴身,总可以称超过一年,董卓新钱才造的,怎么都不可能有一年。

  铜像最多不过几千斤,先到先得,商户要收旧五铢换金,十余日间,百姓手中的旧五铢价值非涨,甚至多有商户愿溢价换得,民间交易也都愿用旧币,而弃用新钱。

  荀氏族中也没人见过这种操作,荀忱上下打量荀柔,惊讶赞叹。

  “真是神鬼莫测之计,若非清楚乃含光所为,我是想都想不到,这算是算学吗,还是算货殖之道?仿若是一门新学问,倒与管子所论相仿。”

  如今连最基本的经济学概念尚未形成,更别提市场和货币了,关于政治经济学,至今唯一一部指导性著作就是管子轻重篇。

  荀攸却露忧思,“何来许多黄金?再能支持几日?”

  他是猜测到白马寺与荀柔有关系,但就算加上往日那些前往参拜的官吏家属敬献,这样花钱能支撑多久?

  “黄金尚足,王子师昨日也送来两百斤金。”荀柔没有正面回答,“董卓之母尚以旧五铢换黄金。”

  “董卓手下非无能人。”荀攸看着他,“况若当真全不用新钱,百姓亦受侵害。”

  既然有人发现,董卓迟早也会明白过来,而新钱已在民间流出,先前那些接受了新钱的百姓,又该怎么办?

  “公达,且再看着就是,”荀柔再次不答,伸手扶了扶案上一字排开的三只信匣,“你与十七兄真不回颍川去吗?”

  从前到后,是十日之前的家信,三日之前的来自曹操,以及今日方送来的袁绍劝降信。

  家里的信说,袁绍遣使者来结盟,为了尽量避免战争冲突,荀彧已经启程前去与会。

  曹操的信说,相信他忠义之心,自己也要为匡扶朝廷安定社稷奋斗,赋诗一首,以抒发慷慨悲壮之情怀,最后请他照看一下家人。

  袁绍的信中,先替他回忆了一下荀氏辉煌的历史——“荀以十四世而忠贞为国”,又对他附逆感到痛心疾首——“曾不念君父母兄弟”,最后劝他改恶向善,重新做人——“内外响应共诛群凶”,充满了想给他当爹的向往。

  “含光又非不知,比起我这个亲儿子,大人更喜欢你,”荀忱端着酒盏道,“担忧你一人在雒阳,务让我来照料,我要明知道会打仗,把你留在城里自己归家,我爹恐怕要对我施以大杖了。”

  “...岂至如此。”荀柔嘴角抽搐。

  大哥,如此编排你自家亲爹,不好吧?

  “我近来勤练剑术,自以为有所得,”将酒一饮而尽,荀忱笑着玩笑道,“若真当兵临城下,当执剑为荀太傅护卫。”

  “...多谢十七兄爱护。”看出十七兄玩笑下的决心,荀柔明知不可能,还是将目光投向大侄子。

  “公达...”

  “战事既起,何处太平,”荀攸平静回答,“雒阳与颍川,未有不同。”

  “...是啊。”荀柔心绪重重一沉。

  一但烽火点燃,九州之内哪里还有安全的地方,荀氏如今可要与颍川共存亡了。

  “...究竟要如何...”他过去谋划,是对,还是错?

  ...

  无论世间人物如何争斗,初春的风,尚带些许寒意,吹拂了山川大地,渐销了冰雪,颍川丰饶肥美的土地上麦苗悄然破土。

  高阳里外,彪悍的西凉军队,沉默的伫立,这些浓眉深眸,高鼻卷髯的兵卒,纵使举手投足间,也显出寻常军队难以比拟的肃杀与威慑。

  主将的段煨叉着腿坐在马扎上,身上只穿了细甲,头顶是临时搭起的篷障。

  这障就搭在高阳里里门前的一颗桑树底下,桑树回绿,枝稍露出点点嫩芽。

  这是他来到中原后才能看见的景色,若在闲暇时,他是很愿意凝神欣赏上一刻,但此时却心中焦虑,连手中,兵卒特意到颍阴县城买来的本地纯酿,也尝不出味道来。

  他看向同郡的友人。

  贾诩作为董公帐下少数通儒术察礼仪的文化人,与他一道派来为使,为董公本人提亲。

  董公想联姻颍川荀氏,想将太傅荀含光变成自己的小舅子,天下望族荀氏变成自己姻亲这件事,作为属下,他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

  荀含光究竟是个什么立场,他看不清楚,但荀氏看不上董公这一点,他倒是瞧得一清二楚。

  原本嘛,按照他们过往的习惯,董公想得到个女子,那是很容易的事,家里不愿意,抢回去就是。

  但他也明白,贾文和说的对,这荀氏女,董公既然命人备齐厚礼一道,显然十分重视,况且,对方嫁了,将来是就是主母,他们能不得罪,还是不得罪得好。

  他们一路老老实实,遇见颍川兵马,也不与之冲突,以威慑为度,到了高阳里,奉上礼物,对方拒绝,他也按贾文和所言,并不强逼,就只是将高阳里围起来,每日上门求亲。

  里中黔首要出入也不阻止,来荀氏求学的书生要离开也不阻止。

  但眼看干围了三天,荀氏还是缩在里中,不时还能听见诵读诗书,这不免让他有些心急。

  “文和,我们已照你之计,在此守候三日,若是荀氏打定主意不许,又该如何?纵使我们等得,董公也等不得。”

  “段将军说得是,”他身边,一身赭色儒服的贾诩,文质彬彬的点点头,缓声道,“若今日荀氏再不答应,入夜之后,就请将军放火。”

  段煨顿时笑开,一拍贾诩的肩膀,“不错,文和兄此计甚妙——就不知,”他复又皱起眉,“我只怕,荀氏会不会同那雒阳名族一般——”

  “荀氏软弱退避,昔年联姻唐氏,今日必不至如此。”贾诩微微欠身,目光却凝向高阳里门,像是透过门能看见那个青衣素裳,沉静娟秀的女子。

  第三日了,就让他看一看,这位出身名门荀氏的女子,到底能否做出正确决断。

  若是死了,可就没意思了。

  “棠棣之华,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沿围墙边,苇草与黄杨木搭起荫蔽的敞轩,檐下荀氏孩童摇头晃脑背诵诗经,堂内,荀采俯身再拜向族中兄弟长辈。

  “大人,诸兄,何以吝惜一女而取祸也?颍川比邻雒阳又无险阻,若战起两方以此角力,全郡百姓难以保全。”

  荀采已换了一身红妆,鬓发如云,容貌清丽不减当年,唯眉目间再无当初惴惴之色,目光坚定,容光映照,耳边明铛熠熠生辉。

  数年之间,荀爽苍老许多,须发皆白,额头起了数道皱纹,好在精神尚佳,往日以教授诗书为业,声名愈盛。

  他长叹一声,有心不愿令女儿出嫁,却也知这已非一家之事,甚至不只是一族之事。

  屏风之后的后堂,传来呜咽低泣之声,乃是族中妇人未嫁女子。

  “诸亲何故哭泣,”荀采起身,昂首立于堂中,“我先嫁高门,后嫁侯府,董公当世人杰,足以荣身,已无憾已,不必作此哀戚之态,更令他人见笑。”

  关闭数日的高阳里里门打开,段煨往大门瞟了一眼,又一眼,定住。

  金簪玉饰,红衣灿烈,一众姿仪优雅的荀氏女,奉着一位仪态万方,盛妆娇艳的丽人,款款步出。

  “敢问车在何处?”一名荀氏女上前问道。

  段煨一时看得发愣,还未回身,身旁贾诩已起身,上前恭敬的荀采引上轩车,复又转身,“董公特意提起,请慈明公前往观礼。”

  “我弟便在雒阳,董公还怕无人观礼吗?”荀采撩起帷幔。

  馨香袭人,贾诩欠身颔首,不抬头道,“女公子说的是,只是董公赤心一片,不能不请见慈明公一面,以全人伦孝道——”

  “不必多言,”荀爽忍不住露出悲愤之色,将手中拐杖一杵,“我女出嫁,为父岂能不往观礼。”

  ...

  族兄和公达都不愿走,荀柔琢磨了一下,觉得也行,将他们都塞进三台,雒阳城中若论什么地方最安全,也就是天子身边。

  原本公达都能任二千石太守了,但中枢官员可以比地方官高,正好前御史台长官御史大夫被董卓砍了,该位置在前汉属于二千石,为宰相之副二,本朝职能缩减变成与尚书台齐等的千石,也勉强算平调。

  大家都有事做,也免得去干危险勾当。

  董卓新钱渐在民间少用,荀柔找来可信的商户,要求他们交易时候收新钱,只要在交易当旧五铢百分之一,他就愿用五十比一兑旧五铢钱给他们。

  这些商户投到他门下,为图庇佑,向来也有敬献,没成想还有这样好事,只要兑换,就能赚一倍,还能拿了五铢钱,又到白马寺兑金子,自然十分积极并且嘴紧。

  如此物价摇摇晃晃、勉勉强强,竟真的稳定平衡下来。

  但荀柔已无暇为自己的成果高兴,当得知董卓派段煨贾诩二人,前往颍川迎娶荀采的消息时,迎亲的队伍已经到雒阳城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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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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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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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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