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荀柔荀爽>第 119 章 何府晚宴
  转眼初夏,大将军府内,槐花灼灼,柳条垂水。

  耳畔笙芋鼓吹,案前美酒佳肴,身着艳红罗绮舞裙的美人,歌声如筝,纤腰如搦,长袖回雪,连翩骆驿,乍续乍绝。

  “...纵轻躯以迅赴,若孤鹄之失群;振华袂以逶迤,若游龙之登云...”歌舞的女子顾盼睬睐,不时将妩媚眼波投向东向之席。

  可惜,那几位年轻俊美的贵人,没有如殿中其余士大夫一般,陶醉于她歌舞之中。

  他们不时侧身交谈,仿佛自成一方,与其余之人格格不入。

  更让她挫败的是,那位让她一见便觉心魂震慑的公子,据说本朝以来最年少的太傅,似乎对她的歌舞全无兴趣,只兴致勃勃的同临席同伴言语。

  “...携西子之弱腕兮,援毛嫔之素肘,形便娟以婵媛兮,若流风之靡草...”妖冶靡丽的歌吹,越发缠绵幽怨。

  纵使过去许多年,荀柔偶尔还是会为此年月的开放尺度,小小震惊。

  何大将军送来请帖,沐休之日,在其家办宴会,为他新征辟入京的名士边让,以及重归雒阳的老大夫蔡邕接风洗尘。

  这是新帝继位后,何大将军第一次来邀请。

  之前诛杀健硕,围攻董家,何进甚至都没告知。

  故,虽有些不情不愿,荀柔还是来了。

  结果一到大将军府,何进就摆起架子,一挥手,一张口,说话就是那味儿——

  “含光啊,今日乃是私宴,来着具是各方大贤名士,大家不论官职只叙长幼,不必拘礼,如何?”

  都说论长幼了,还能算不拘礼?

  看着其人昂首四十五度朝天的表情,荀柔点头,“自无不可。”

  反正,比起多如过江之鲤的东汉名士,他对堂兄荀彧家两位新成员更感兴趣。

  五日前,家中书信至雒,堂嫂唐氏,于五月甲申之日,顺利生下一对龙凤胎,凑成一对好,只是雒阳内乱,城门关闭,家书过了一个月才送进来。

  于是,这几日,荀柔一直处于兴奋与挫折交替状态。

  一方面想到,虽然还没见过,但一定非常可爱的宝宝,想到两个幼儿圆润版堂兄,一脸笑得天真可爱流口水,就让他从内心生出诡异的兴奋,心中不止一次幻想,戳那两张白嫩嫩的小脸。

  但另一方面,这个小姑娘,很可能就是历史上陈群那个小胖子未来的老婆,荀柔就更更激动了,想立即回家,将陈小胖暴打一顿。

  都那——么老了。

  怎么配得上他荀家水灵灵的小白菜?

  然而,小宝贝他看不着,而如今在颍川家中侍奉祖父的陈群,却很可能参加宝宝满月礼,先他一步亲眼看到自家小白菜,就够不爽。

  更不爽的是,他还得积极打掉堂兄将家小迁来雒阳的想法。

  “如今雒阳风云正乱,阿兄再暂且按捺思念,过段时日再说吧。”

  再等等,在等等他就想法给他哥调出雒阳去。

  “含光所言甚是,彧再谨慎考虑考虑。”澈净通明的琥珀色眼瞳,溢出温和的笑意,荀彧好脾气的点点头。

  “行了!”荀棐按住荀柔肩膀,将他连人带席转了一百八十度,不许他再骚扰堂弟,“文若为何考虑将家小搬来雒阳,还不是你这几日吵嚷想见,现下又这般,你还想如何?为难人?”

  他将桌案上碎冰盘中的荔枝,一把全塞进弟弟手里,用食物堵嘴。

  “我认真的。”荀柔抓住荔枝,低头仿佛对此物产生了浓厚兴趣。

  入手沁凉带着冰水,麻麻赖赖的外壳有些刺手,果实半截都泛着未熟的青色,味道也并不够鲜甜,但这种水果,现在却是连宫中都没有的稀罕之物。

  一桌冰盘里放几枚,整个宴席,都像泛了一层金光。

  “既然雒阳风云要起,那你为何将我与公达遣去千里外?”荀棐似笑非笑,剑眉轻挑。

  “...此处人多耳杂,我们回家再说。”

  他能说,就是要送他们出去避祸吗?

  当然不能。

  将价值高于味道的荔枝放回冰盘,荀柔小心的从盘里挑出饱满圆润的葡萄,此物随张骞归国后,在本国种植逐渐成熟,虽然也是矜贵水果,但味道比荔枝要好得多。

  “阿兄,将军府的葡萄味道鲜甜,尝一尝吧?文若阿兄请,公达请。”笑意嫣然的荀柔,认真的就像卖水果的。

  明知是转移话题,但对亲弟弟一张笑脸,荀棐还是只能伸手接受。

  荀攸一直沉默围观,此时也伸手过来,拿了一颗,“多谢小叔父。”

  荀氏这边兄友弟恭,其乐融融,另一边歌舞完毕,众人正在覆射游戏。

  今日的主角之一,边让边文礼,居于左侧首席,绛衣逢掖,玄冠长髯,端是名士风流。

  只见他指着案上,一人手覆之物,笃定道,“会弁如星!”

  众声喝彩。

  冠上缺了美玉的文士将手移开,果然其掌下所藏是一枚饰冠美玉。

  边让在欢笑之中,大笑着一盏饮尽。

  “边君天授异才,聪慧贤智,若乃孔子之时,必是颜回、冉有这般高士,”同为席中主角的蔡邕,点头称赞,“其《章华赋》言辞虽丽,却发意深远,讽谏于内,足可见其心怀古今之事,有天下之才,大将军当回谋垂虑,展之力用,不使空耗其才也。”

  “正是正是,边君之《章华赋》实在令人三月不识肉味。”

  “此赋文华词藻可追相如!”

  “言辞虽丽,终以为正,文礼此赋立意高远,非常之人。”

  “嗯...”大将军在众目之下,缓缓点头。

  轰——

  众人顿时热情激动。

  “祝贺,当饮一盏。”

  “当饮!当三盏!”

  “不错,边君得大将军青眼,日后定当为天下肱骨,当饮三盏!”

  在群贤哄闹之中,边让并不推辞的连饮三盏。

  方才歌舞,正是边让得意之作《章华赋》。

  由于流传甚广,荀柔也曾读过全篇。

  所谓章华,即章华台,是春秋时,楚灵王穷全国之力所造之宏丽高台。

  全赋用前百分之九十篇幅,描写楚灵王在章华台寻欢作乐,宴会上歌舞曼妙,女子动人,楚灵王爽得一匹,到最后一两百字,清晨起来,其人突然“幡然悔悟”。

  前天晚上还“遗生而忘老”,醒来就“理国之须才,稼穑之艰难”。

  转折真是一点都不生硬。

  若无意外,此人本将成为汉末众多“名士”之中一员,写点歪词陈腔,湮灭在后汉书《文苑传》的小角落,只有研究历史专家才去瞅上一眼,不过嘛——

  “边君辞赋隽丽,实有逸才,请共饮一杯。”

  赤袍官鹖,身高不显,浓眉美髯的武官,双手捧盏上前,说话铿锵,中气十足。

  “好说,好说。”边让仰头,酒色醺醺,脸上坨红,抬手举起盏,大着舌头,“与君共饮,共饮。”

  武官与文人,对饮一盏,彼此亮杯,具是一滴不剩,于是相顾一笑,彼此相交于心。

  “豪爽,敢问姓名?”边让大声笑问。

  “在下曹孟德,久闻边君大名。”曹操拱手抱拳。

  “曹...曹...”边让眯起眼睛,显然认真在酒腌入味的大脑中翻找。

  围观的荀柔啧啧感慨。

  边让肯定想不到,让他留名后世的记忆点,不是他的词赋,而是眼前这个他想不起的人。

  曹操杀边让,失意陈公台。

  他之死,造成魏武征伐一生中重要挫折。

  陈宫背刺,伙同吕布,在曹操攻打徐州之时,偷他的老家基业兖州,最后还是他彧哥给保下三座城。

  所以你看,最后曹孟德怎么对他彧哥的——

  “文若阿兄。”曹老板是真的不行。

  “含光?”荀彧侧眸,疑惑的看向突然抓住他袖口,却又什么不说的堂弟。

  “听说何大将军欲辟边君,恐君不至,竟诡以军事,实为不易,”另一边,雒中名士正言笑晏晏,“边君何不敬大将军一盏?”

  “...不错。”边让实在没想起曹操,甩了甩头,举酒向何大将军,“大将军诛蹇硕、灭董氏,手段如雷霆,一举安社稷,实为天下人称颂,这一盏,当敬将军。”

  “呵呵,共饮,共饮。”何大将军的得意,显然并不只是针对荀含光,此时举盏同饮,醉眼半眯,真有点天下英雄尽入毂中的睥睨之态。

  “如今,大将军正得大势,当趁此之机,一扫乾坤,清除阉患,匡扶社稷,抚定天下。”边让起身,广袖一挥,大声道。

  “正是!”

  “边君所言有理!”

  群贤纷纷。

  “将军今则若为天下除患,拨正乾坤,”袁绍也趁机大声应援,“则名垂后世,虽周之申伯,亦不足道哉!”

  好家伙,直接将汉灵帝比周幽王了。

  不过别说,还挺贴切。

  申伯外甥太子被废,申伯起兵造反,最后推了外甥上台,成为西周之末,东周之首的周平王——就是将周朝东迁那个。

  何进闭着眼睛,稍稍想了一想,又或者根本什么都没想,就猛得一拍桌案,“吾辈之责,正当诛杀宦官,以匡天下!”

  “大将军三思——”曹操顿时一惊,连忙开口。

  “啊!”醉醺醺的边让大喝一声,站起来,打断其即将出口的话,歪歪斜斜指着他,“你,姓曹!我记得了,你是宦官之后!”

  “...宦官。”

  “诛杀宦官!”

  “对,阉患奸恶!”

  醉醺醺的贤士们,热血激情,举拳向天,场面一度混乱。

  荀柔目光穿过划着醉拳的人群,望着何进桌上倾倒的酒盏,以及其人满脸红晕,满脸憨笑,十分怀疑对方酒醒过后,是否会后悔。

  但即使后悔,也晚了。

  “大丈夫一言,驷马难追。”荀柔摇摇头,“何遂高——”

  完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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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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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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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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