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三国]香草门庭荀柔荀爽>第 144 章 两姓之好
  韩馥接待袁绍使者郭图之际,青州乐安郡正在宴请客人。

  东海糜氏,祖世货殖,赀产钜亿,与荀氏合作数年,彼此都很愉快。

  褒衣博带,诗书礼乐的荀氏诸贤并不轻蔑商贾,所制玉纸等物却受天下追捧,可获利百倍,而今又更新添一项——盐。

  乐安郡土地贫瘠,却有鱼盐之利,盐是百姓生活必须之物,可谓生生不息。

  蜀绣丽袍,金冠玉带的糜家主事糜竺,觥筹交错间,极尽奉承。

  沿海盐利,能见到人并不少,但海边多贼盗,又有黄巾军纵横,让人望而却步。

  他并不知荀棐以何等办法化解青州作乱,又如何在冬日柴草不丰的条件下,煮出盐来,他只需要知道,对方造出的盐,足与徐州如今全州产盐量媲美,这位正当壮年,出生名门的太守,的确很有本事,就足够。

  糜竺身边,锦绣红裳,头上金簪的少女年芳十二,雪玉可爱的小脸圆润滚滚,崩得严肃,却红透了像桃花的花瓣。

  来之前兄长说过,想趁此之机,将她嫁给乐安太守家的公子,她不知道趁什么机,但对面的荀氏少年郎真是端雅明秀,只是肤色微黑...在一众白皙的兄弟之间,别有一番气度呢……

  荀欷眼锋扫过窃笑的同堂兄弟,眉眼间刀光剑戟打过一通,到底独木难支,含恨惜败,只得收回目光,假装看不见众人戏谑目光,垂眸盯着眼前雪白的马酪。

  乐安为于沿海湾口,虽冬日天寒,但风大水缓,照着叔父所说的办法晒出盐来,但他的任务,却没什么进展。

  粗盐夹有泥土,成色不佳,味道咸苦,虽也可以卖,但还远不够叔父所言“洁如霜雪,其味纯净”。

  他每天泡在海边盐场,一心完成叔父嘱托,若非今日宴席提前通知,他...并不想回来——

  嗷!

  有人背刺!

  荀欷抬头,正见父亲同糜竺一道望过来,赶忙振作端正,眼角瞟过隔壁的亲妹,手放在剑柄上。

  其实荀棐同糜竺也没说什么,只是糜竺正一个劲的夸荀欷,少年英杰,温文尔雅,器宇不凡,谁家女儿嫁得这般优秀少年郎...顺便打听是否定亲,定得哪家贵女...

  荀欷尚未定亲,太守亲口说。

  糜竺心跳了一下,却不敢妄想,只隐隐约约提出,他家妹妹柔顺乖巧,女红纯熟,容貌能看,不足奉宗庙,勉强可以侍奉衣冠。

  柔顺乖巧——老实忍耐,女红纯熟——勤劳贞静,再加上容貌,就是一个标准的,让人放心的妾室。

  糜竺说完,反思一遍,自以为没有缺漏,便望着荀棐,屏息等待他的决断。

  他身边的糜贞紧张的抿紧红唇,手指将金线织就的蜀锦大袖捏出褶皱。

  堂上主君静了一静,看了一眼紧张期待的糜竺,又克制的望了一眼他身边的小女孩,令小少女不自觉的挺了挺脊背。

  “子仲你也太不精心了,令妹年纪尚幼,怎好随你在堂上饮酒。”荀棐端着酒,自然的嗔怪一句,“将令妹送去夫人那边如何?拙荆独在后堂,正是无聊,请令妹与她作伴可好。”

  “当然,当然,夫人愿意见舍妹,是舍妹的荣幸。”

  太守没有答应,糜竺心底嘘一口气,有些失望,却不敢露于言表,只连忙叮嘱妹妹,让她小心奉承太守夫人。

  “喏。”

  糜贞点头答应,迷迷糊糊跟着侍女离开。

  ——太守拒绝她了?是她刚才表现得不好吗?

  糜竺望着妹妹离开,又打起精神,在席间认真奉承。

  可惜至宴席终了,贩盐之事定下来,荀氏任同糜家合作,但妹妹的事,却未得到回复,大概是全然真的已经确实黄了。

  糜竺忍不住又失望一回。

  待被太守亲自送客到门口,糜竺想了又想,咬了咬牙,还是再次开口,“太守知我家行商青徐冀各州。”

  荀棐微微一愣,点头,“不错?”

  “近来,不止冀州、徐州,”糜竺顿了一顿,“就连与君比邻的平原郡,也调兵频繁,太守可得到消息?”

  这个消息,他原本想进献了妹妹过后,作为两家关系更进一步的礼物,送给荀家的。

  “哦?”荀棐眉梢一动,“我也得知,只是不知内情,不知子仲兄,何以教我?”

  糜竺松了口气,既然对方已然觉察,那就不算他泄密。

  “袁绍欲举义旗除董,陶徐州虽拒之,然...君家,当早做打算。”

  烈风自胸口呼啸而过,一如海风激荡。

  荀棐深呼吸,心中转过无数念头,向糜竺长揖一礼,“今次...多谢子仲兄。”

  真是,要命的消息。

  他一边庆幸,一边亦为自己未曾选错,心中宽慰。

  马车上,糜竺询问小妹,方才在后室与太守夫人相处如何。

  “太守夫人十分亲切,拿了许多好吃糕点和蜜水,走的时候,还送我一匣礼物呢。”

  “是什么?”

  “还没看过。”糜贞将匣子捧给兄长。

  糜竺看得出,妹妹在后堂的确十分愉快,不由更有些遗憾,纵不是为家族,就依他本人而言,也十分希望促成这门亲事。

  荀家门第高贵,子弟俱熟读诗书,文武双全,性情温雅,这样的人家,嫁过去日子不会太难。

  可惜人家看不上他们这样的商贾,这样想着糜竺打开匣子,顿时哑然——

  匣中素绢衬布上,竟放着一对玉雁。

  色泽温润,洁白无瑕。

  ...

  一枚、两枚、三枚...

  铜钱按大小,厚薄,在案上分成数堆,每一枚上,都或清晰、或模糊,印有“五铢”字样。

  都是荀柔命人从市中搜罗来的。

  这些钱币,有的肉眼可见制作精良,保存完好——铜片厚实,印字清晰,外圆内方,轮廓完整。

  但更多的却有各种各样的问题。

  有的是被磨挫得脆薄将透,有的直径窄了一圈,有的内侧方孔阔了一轮,这种是曾被过去某位使用者偷了铜去。

  另外,还有铜币,是制作时本来就工艺粗糙,质地薄脆,含铜不足。

  但对比董卓所铸新钱,过去五铢差异的成色、质地、厚薄、完整问题统统都不算什么了。

  荀柔将一枚董卓新钱放在食指端,缓缓举起来。

  “厚薄、径直只唯旧币之半,字纹模糊,外无轮廓,未曾打磨...”

  董卓新制之钱,不止大小只有过往钱币一半,制作工艺还极其粗糙。

  他将一枚精良的五铢钱放在称重的衡器上,另一边没有放砝码,一枚一枚的加董卓新钱,直加到十枚,衡器才摇摇晃晃的勉强水平。

  新钱之重,与原本五铢相比,竟差十倍之多。

  “...太过分了...”荀柔望着摇摇欲坠的天平,轻声喃喃。

  就算天赋异禀,失眠几天,他眼下也出现一对大大的黑眼圈。

  “如今雒阳谷价已至数万钱,钱轻谷贵,百姓困顿,民怨沸腾,再不能止,恐将生变。”荀攸轻声道。

  荀柔缓缓抬眸,“...不错。”

  必须想出办法...

  “初春之时,正是青黄不接,可往州郡借粮以为应急,只是叔父当知,此绝非长久之计。”荀攸沉声说着,膝行迫近。

  “...是啊。”荀柔慢慢点头,货币经济啊,“公达...”

  “董卓私欲难禁,横行暴逆,上欺天子,下虐百姓,叔父还要与这样的筹谋吗?”

  已过而立之年的文士,神色肃杀一片,露出霜刃寒色。

  “公达!”荀柔危机雷达顿时爆表,猛得睁大眼睛,“你要做什么?”

  他大侄子可重来不会无的放矢。

  “你、你不会和什么人阴谋图诛董卓吧?”想起历史上某个记载,荀柔顿时脊背一栗。

  荀攸不答,深沉如渊的眼眸平静望来,竟连衣袂也纹丝不动,只目光中透出一抹失望。

  荀柔被那一道失望刺中了,强打起精神,“你们尚未定下时间吧?可否再等一等?时机未到...这绝非缓兵之计,只是如今城中董卓部从皆在,只要——”他张口想要说,最后顿住了。

  既说不出来,再吐一回血要挟公达?

  他没脸做这种事。

  闭了闭眼睛,他知道以刺杀风险,生死之论无法说服荀攸,公达比他更明白其中危险,更不畏生死。

  荀柔再看向荀攸,耐下心劝阻,“公达并非冲动之人,当知如今董卓兵卒围城,凉州兵卒桀骜,不服管束,杀董卓一人,恐生兵变。”

  荀攸不言。

  显然他也早已想过这个危机,并仍然以为不如杀死董卓的利好。

  “再等一等...还未到图穷匕见的时候。”荀柔见还劝不住,按住荀攸的手,只好将还未完善的计划拿出来充数,“公达,这次先交给我吧,虽说不能完全将物价变回小钱之前,但...当能有些成效。”

  “叔父要怎么做?”

  “钱,”荀柔捻起一枚五铢币,“也是可有价的,金银尚可以斤论,铜钱为何不行?”

  通货膨胀中,贬值的是百姓手里的钱,但若是百姓手中的钱,并未贬值呢?

  “铢”本是计重单位,但“五铢钱”却早非当初五铢铜的本值,变成纯粹的象征意义的“五铢钱”。

  五铢之外,便是金银,并没有面值区分,东汉前叶制造精良,含铜高的五铢钱,与后期含铅多、含铜不足的五铢相比,虽然事实上更有价值,用的时候却以一样看待。

  从前的五铢,差异并不算大,但董卓钱就“太值钱了”。

  “叔父何意?”纵使智计百出的荀公达,面对经济学也是一片空白。

  “若以一金论,则旧五铢一万钱可换一金,换作新钱将需五十万钱。”

  “这...董卓安肯?”

  “民间交易,百姓互市,董卓岂能管得着?”看不见的手嘛,“等他发现,也无法估计此端。”

  袁绍应该不会让他等待太久。

  “叔父将如何施为?”荀攸追问。

  这次换荀柔没有回答。

  他露出一点神秘微笑。

  比起一心去商量刺杀董卓,他觉得,还是让大侄子将好奇心留在这件事上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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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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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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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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