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山岭上的松柏都挂了一层冰凌,在阳光下反射出晶莹的美丽的光芒。
与平阳相隔了白茫茫的姑射山,两边相隔五十里,即使山岭不高,黄河冰封,按照军事的角度,襄陵也并非适合的驻军地。
但冬季出兵,在野外扎营,严寒会是比匈奴更残酷的敌人。
每天都有被冻死的士兵,看上去并不虚弱的青壮年,前一天入睡还是好的,清晨同铺得伙伴,就不能再晨起一起操练。
荀柔亲眼看见脸色青白僵硬的尸体被抬出营去,然后成为每日上报的数字。
只有粟米管饱是不够的,必须有肉食,大量的肉食才能提供足够的热量抵御严寒,坚不可摧的城墙抵御风雪。
处理过得兔皮沉重且有浓重的味道,但顶风站在城上,荀柔却恨不得把整张脸一丝都不露。
他亲手养的小灰寿终正寝,兔子兔孙们却没有这样的好运,总之是最后没有一只活着被带出颍川。
——这似乎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河东尚且如此严寒,雁门、五原、云中又是如何,若不亲至,实在难以想象。”荀柔感叹。
北方胡族对中原不能间断的热情,在这样的天气下,也不是不能理解。
随行诸君,除了亲信军吏,就是被抽调来的学吏,都来自中原,也少见北地严寒,彼此相顾接不了话。
倒是徐庶这个出生颍川的游侠,见识广博,“听闻并州北面风物习俗俱与塞外相似,百姓多以放牧为生,少耕作,每至岁末,胡族便南下袭扰,抢掠粮食与人口,呼之为‘打谷草’。我还听闻,胡族对牛羊马匹的性命,有时候比人命还重,在冬季,粮草需供给羊与马匹,次后才是人。”
“如此不知教化,不懂仁爱之道,与牲畜何异?”有人道。
群吏纷纷附和。
荀柔转过身来,“土地贫瘠,只能放牧为生,流离无所,天气严寒,亦无片瓦遮身,生存艰难,劫掠中原,是北胡求生之道。”
众人惊讶又茫然的望过去。
“诸君,丰饶、温暖、安定,何其可贵,谁见不想占有,诸侯之争,与中原与北胡之间相较全然不同,至此地方知胡族生存之艰,诸胡亡我之心不死。”
北方袭扰中原,上千年轮番换人依然如故,并不只是贪婪啊。
“我之所指并非今日,也非指一时,而是胡族窥视中原永不会停止,大汉警惕之心,也绝不能停止,盖因此乃关系两族之人生死存亡之地。”
五胡乱华、金元入侵,女真南下。
中原与周边偏僻之地的矛盾,是对生存之地争夺的矛盾,除非科技进步,人类生存环境改善,否则斗争永远不会消解。
他总算找到怎么阐述“矛盾论”了。
矛盾,是辩证思想的核心,以及解释世界最重要的方法,是他一直希望带给这个时代的东西。
《四民论》中,固然隐含矛盾的概念,但毕竟表达得隐蔽,但拿异族入侵中原来阐释矛盾的核心观点,那肯定一点问题都没有。
顺便也给以后的人提个醒,放弃和平幻想,随时保持警惕,随时准备战斗。
群吏中有人震慑,有人思索,至少没有人茫然懵懂,荀柔还挺欣慰的。
探哨跋涉雪岭,带回平阳的消息。
围攻平阳的于夫罗部,其实并不精锐,而匈奴长途辗转的习性,也让他们既不能带大型的攻城器械,也不擅长于攻坚。
他们只是人数多。
整个南匈奴,一十二部,在于夫罗父亲一代分为了两半,有五部背叛,散落在并州,或成林啸之匪,或投靠更北部祁连山下的鲜卑族,另外七部有于夫罗统领,一直居无定所,四处游走寻找安生之处。
也就是说,于夫罗并不是普通意义的出兵,他只是带着他的整个部族,所有人,男女老少,超过十万人,仗着人多,抢劫着村庄到达河东。
与其说他们是一部军队,不如说他们只是更比较精锐的流民。
并州本就贫穷,这几年更是人烟稀少,抢劫都找不到食物,于夫罗南下,既是策应袁绍,也是来求食。
他们的目标不是平阳城,而是周围没有保护的乡里,想要像过去一样,一路南下,抄掠了人口粮食就靠着高速机动跑路。
但张辽深知匈奴以战养战的习性,将百姓转移入城中,坚壁清野,并与梁肃一同四处设卡,游骑放哨。
平阳位处于两山之间,依靠黄河,虽然对比一般关隘,这片空间稍微大了一些,但如今在平阳城的两位主将,都是谨慎之人,所以可以依托地形,阻止匈奴南下。
这才最终造成在平阳城附近僵持的情况。
前去平阳汇合,多这三千人马,无论是用在守城,还是攻击,对数目超过十万的敌人,简直连添头都不算。
可要继续增兵吗?
粮草消耗是一方面,冬季运送粮草本身就是难题。
况且,要增兵多少才够?一万、两万、还是三万?
众人一番商议,徐庶提出一个办法,让平阳仍然坚壁清野小心防守,襄陵这边三千骑兵配合小股袭扰以制造压力,等于夫罗粮草尽绝,自然会败走退散。
“是否显得有些退怯?”荀衍皱紧眉,“让敌人小觑。”
“寒冬天气,要与匈奴决战,难免劳师动众,一也,如今尚无准备,仓促发动,已难全功,二也,百姓一年耕作方歇,被招征战,心力疲惫,三也,有此三否,以臣之见,太尉此战,还是以守城为好。”裴潜拱手道,”保守城池,不放一名匈奴人南下已足,匈奴劳师出征,既无粮草,又无遮蔽,必不能长久,不日定会散去。”
群吏各抒己见,大多数人赞成防守,只有少数将领认为应该大军出击,给予对方重创,以宣扬军威。
最后,自然还是要荀柔这个太尉来做决定。
堂兄荀彧在安邑组织后勤,去信太费时间,荀柔沉思片刻,还是决定保守一点,“先往平阳汇合再论吧,传令不再征发各县兵勇,原地操练待命,再令荀长史安排粮草传运。”
虽然从长远对外战略来讲,当然要尽量打击北方胡族的有生力量,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他不会与南匈奴议和,但考虑明年西征,这一仗是能节约一点是一点。
“既然如此,末将愿领兵偷袭!”荀衍当即道。
“某也愿意!”典韦大声道,“这等事某最擅长。”
“末将也愿前往!”站在他身后几个校尉亦大声请命。
荀柔目光在典韦和堂兄之间犹疑片刻,论起来这种偷袭的任务,兵法其次,关键是勇悍无畏,典韦最合适,但堂兄毕竟是将校之间身份最高,不选他第一个不太合适,“休若兄可有成算?”
“襄陵与平阳相隔只五十里,如今黄河封冻,雪光敞亮,夜间奔袭不必烛火,正是用兵之时,太尉与臣三百兵马,明日一早出发,只需一日夜,必当全功。”荀衍目光坚定,抱拳沉着道。
荀柔终于点点头,“袭扰不在杀伤,也非要一次全功,阿兄得手之后,不要恋战,速归。”
“明白!”荀衍立即回答,“三百人,若一人不归,便当臣罪。”
倒也不必…荀柔心情又重了重,但也知道此时不该拆台,“荀校尉自往营中挑选三百人,给酒五十坛,羊肉一百斤,令兵卒饱食饮酒,好生休息一夜,明日出发。归来后,众将士俸禄俱升三成,以为褒赏。”
“得令!”
“荀校尉挑完过后,典校尉也可先挑选三百人,操练准备。”
“某只需一百人足矣。”典韦道。
袭扰并不是以人数取胜,而是看各自方式,荀柔看出典韦神情冷静,并非托大,便也点头,“那就选一百人,待出征之日,酒肉之数与荀校尉相同,归来之后,奖赏一般。”
“得令!”典韦咧开嘴,“太尉知某。”
荀柔有些沉重的心情,在典韦高兴的表情下消散了些,“散帐。”
冬日时短,酉时(五点)天色渐蒙,荀衍将选定的三百人集合。
烤好的三十头羊,很快被众人分食而尽,荀衍这才让人将酒温起来。
自己则盘腿坐在众人之前,温和道,“豫州、冀州、并州、凉州,过去诸君来自四方,如今诸君根落河东,各都分地二十亩,家宅一方。今年河东丰收,诸君家资都丰盛不少吧。”
这确实是。
众人俱连声赞同。
“河东郡是好地方啊,此地有盐有铁,能种粮种桑,这样的地方,整个十三州中,也不多啦。而诸君在军中效力,拿着俸禄,家中田地也有同县帮作,才有如今之家资,我所言,诸君以为如何?”
这也是不可辩驳的。
众人有陆续称是。
荀衍神色一正,“大丈夫立于世,有三件事最为要紧,一则保家宅护妻子,二则当守忠义效主君,三则取功名于天下!”
“今日正当时也!”
“如今匈奴来侵,毁我田园,掠□□女,诸君随我劫营,于私护妻子免于耻辱,于公则守忠义保家卫国,太尉已下令,诸君归来,日后俸禄各升三成以为褒奖!
“此令在前,汝等再有何迟疑!”
荀衍起身,厉声呵道。
众人皆拜,“愿为太尉效死!”
“满酒!”
“今日,二三子与我共饮,便是同袍,同去同归,一同领赏,共取功名!”荀衍高举酒盏,一饮而尽。
“是!”
…
荀柔早站在僻静处看着,到这时,一颗心才全放下来。
【衍,字休若,颍川颍阴人也。光熹三年于夫罗寇平阳,衍从柔征,为前军校尉,选精锐三百,从襄陵越姑射山,过黄河,一日径诣匈奴寨下,入夜,拔鹿角、逾垒入营,斩数十级而归,匈奴震慑。由是天下闻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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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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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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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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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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