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废话,信不信老子马上开枪,让他变成尸首……”
枪口抵着于宏道头部,散发着瘆人的冰冷气息,让他内心充斥着恐惧,吓得浑身颤抖。
毕竟不是当年的亡命徒了。
如今拥有亿万身家,在县城有钱有势,美女随便玩,过着神仙般的日子,又怎么可能不怕死呢。
“别……千万别开枪,有话好说……”
混子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老大身上,觉得非常棘手,哪怕人多势众,却投鼠忌器,不敢贸然行动。
谁能想到,那位极品美女苏曼君也不是善茬,修炼了龙凤御天诀以后,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成了练家子。
只见其一个箭步窜过来,纵身跃起,飞脚踹在一个持枪混子的头上,竟然直接将其踹晕了。
一把抓过对方所持猎枪,没等别的混子反应过来,指向了这些家伙,厉声道:“把枪放下,不然我开枪了。”
陆凡也是配合默契,飞快的把枪口对准那个平头男,阴森森的说:“不想死的,就听我老婆的指令行事。”
这些混子在于宏道的率领下进入大山,总共配备了三支猎枪。
其中两支落在了一对男女手中,还剩下平头手持的最后一支猎枪,形势不妙。
如今被两支猎枪指着,平头无比恐慌,生怕被击毙了。他身躯颤了下,把枪丢在了地上,双手举过头顶,完全是投降的姿态。
陆凡将枪口晃了下,面目狰狞的骂道:“还有你们呢,想要挨枪子吗?”
眼瞅着大势已去,混子们心里暗自叫苦,所谓枪打出头鸟,谁敢带头反抗,定会惨遭厄运。
无奈之下,都把手里的各种武器丢掉了,彻底沦为俘虏。
至于那只看着很凶的猎犬,在不远处老实待着,并未有任何行动,显然,已经被陆凡暗地里驯服了。
还有之前遭受殴打的红杏,挣扎着站起身,瞥了眼倒霉的于宏道,满脸的幸灾乐祸。
心里暗骂一句,活该,恶有恶报!
于宏道身上还背有子弹袋,插着十多枚枪弹,被陆凡取下来,套在自己身上。
地上还有一支猎枪,被苏曼君捡起来,走过来交给了陆凡,以免落在混子们手里。
陆凡把其中一支枪斜背着,手里端着一支枪,完全掌握了生杀大权,如同杀神出世。
再看周大茂和马二以及齐三,都吓得面无人色,站在原地没敢动弹。
这小子手里有枪,而且心狠手辣,他们若是逃跑,非得挨枪子不可。
陆凡当然不能放过他们,阴冷的目光瞄过来,枪口也指向了三人,铁青着脸骂道:
“你们三个该死的畜生,还敢妄图谋害老子,死有余辜。”
三个家伙愈发恐慌,哆嗦着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语无伦次的求饶,恳请陆凡饶了他们。
陆凡心里有了主意,沉声道:“想要活命也可以,不过嘛,你们分成两组互相杀戮,谁把另一方弄残了,我就放过谁……”
紧接着,陆凡下达指令,让马二和齐三成为同伙,共同与周大茂厮杀,必须用刀子,让对手见血,乃至于变成终身残废。
显然,这小子没安好心,要让他们自相残杀,都没有好下场。
三个家伙面面相觑,都有些迟疑,不想服从指令。
陆凡心头恼怒,直接开了一枪,子弹击中地面,泥土飞溅,随后娴熟的装弹,再次威胁。
“还不动手是吧,那我就枪毙了你们,省事了。”
周大茂等人差点吓尿了,鬼知道这小子会不会向他们射击,为了活命,只能不讲义气。
尤其周大茂一个人,必须先下手为强,才有打赢的希望。
这厮飞快的捡起草丛里的一把尖刀,猛地向马二扎过去,出手极为狠辣。
马二很是慌乱的闪躲,却来不及,被刺中腹部,疼的惨叫出声,鲜血染红了衣服。
“啊……”
旁边的齐三赶紧从地上抓起砍刀,拼尽全力的劈过去,咒骂道:“王八蛋,老子砍死你。”
周大茂连忙侧身避开,不曾想,被倒在地上的马二抱住了右腿,狠狠的在上面咬了口,让他疼的一哆嗦。
与此同时,齐三的砍刀又削过来,正中他肩膀,发出杀猪般的嚎叫。
三人杀红眼了,都把对方当成仇人。
周大茂忍着剧痛把尖刀向前递去,捅在了齐三胸口上,彼此都是脸色苍白,倒在了地上,浑身沾染着血迹。
眼瞅着三人在地上拼命翻滚着,使出一切手段攻击原来的同伙,如同发狂的野兽。
过了会,结果出来了。
无论周大茂,还是马二和齐三,谁都没占到便宜,挨了好几刀,痛苦的蠕动着,全都没了半条命。
那些混子看的触目惊心,生怕落得同样下场。
好在陆凡没有采取继续如此极端的手段,提出了要求,居然要求一帮家伙砍柴,把他们当成劳力使唤。
就连于宏道也没躲过去,被陆凡解穴之后,暂且恢复自由,同样成为奴隶,捡起砍刀,劈砍着枯树的枝杈。
如此一来,十多个混子变成了砍柴工,不敢有丝毫懈怠,干活相当卖力。
毕竟,已经有了前车之鉴,周大茂等人差点没被砍死,谁都不想变成那样子。
最主要的是陆凡持有枪支,一个不高兴,冲着他们之中的哪个人射击,岂不是糟透了。
人多力量大,到了下午四点多钟,已经砍了许多木柴。
于宏道等人累的精疲力尽,觉得比砍人累多了。
干柴分别捆起来,陆凡威逼这些混子背着,犹如一座座小山似的,从山里出来。
他如同官差似的,手持猎枪押解着一帮家伙回到了村里,引来好多村民围观,也是不以为然。
没过多长时间,魏铁嘴家出现高高的柴垛,老两口满心欢喜,让左邻右舍很是羡慕。
夕阳之下,陆凡终于决定放了一帮混子,却在每个家伙身上点了下,让人觉得稍微有点不舒服。
于宏道等人如释重负,开着车逃之夭夭,仿佛撞见鬼了。
只不过,还没过去多长时间,就在公路上,他们都觉得不对劲,竟然集体窜稀了,根本无法抑制。
车座上沾染着肮脏之物,臭气熏天,让一帮混子苦不堪言,觉得丢人丢到家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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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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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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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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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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