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也是普通人家出生,实在是不忍心看天下百姓流离失所,连年战乱。为今之计,只有消灭吴国和蜀国,让汉室重归一统,这样才能够维持天下长治久安,曹某自认为有这个能力和义务想要扛起这一面大旗,但需要各位的助力!”

  要成大事者少不了一番好口才,很显然曹操也有这个天赋,画起大饼来了,也是一套一套的,将在座的各位说的是一愣一愣的。

  “曹丞相深明大义!”

  底下已经有人开始拍马屁了,曹操脸上带着愉悦的神色,又继续发表他那慷慨激昂的演讲。

  首先要做的是将自己这一帮子人给收服了,这样才能够进行接下来的操作。

  庞元直就在一旁乖巧地听着,既不点头也不摇头,但脸上还带着笑容。

  说起来在这一群人中,曹操最为重视的就是庞元直的意见了。

  庞元直脸上偏偏看不出什么神色,曹操心里有些急了,同时也有些不满。

  毕竟曹丞相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一向都是别人看他的脸色。

  什么时候他也要看别人的脸色了,庞元直这人有的时候不开化,有的时候不懂事。

  所以曹丕说话的时候他并没有制止,而是等他们说完之后才站出来象征性地骂了他两句。

  有些人间已经隐隐约约地察觉到了曹操对待庞元直的态度发生了转变。

  庞元直本人怎么可能又察觉不到呢,曹操不会无缘无故的对他有了设防。

  只能说有人在一旁吹风吧,至于是谁完全不用多想,当然是曹操的新生儿子曹丕。

  曹丕对他可谓是恨之入骨,庞元直也只能够将这个恶意给收下,有些事情的确是他做的,这无法反驳。

  等曹操说完之后,周围的人鸦雀无声,整个大殿里面一片死寂。

  毕竟曹操还没说话呢,谁又敢先说话呢?

  曹操带有威慑力的,如同雄鹰一般的眼神,在所有人的脸上搜寻,像是想看到一些不一样的表情。

  可是令他失望的是并没有。

  “八八,你觉得我这计划如何?可有什么不妥之处?”

  庞元直知道这人会叫他,他早已经在心里打好了腹稿。

  “我认为,虽然我们有八十万的兵力,完全可以和孙权刘备直接抗衡,但周瑜和诸葛亮素有聪明之美称,并且绝非空穴来风,而是实至名归。”

  “如果直接和他们硬扛的话,定然会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哪怕勉强获得胜利也定会损失惨重。”

  曹操也想起了之前差点被火烧连营的惨剧,他虽然有浩浩荡荡的八十万大军顺流而东下,如果当初真的着了诸葛亮和周瑜的计,那他这八十万大军也就所剩无几了。

  “先生说得有理,那可有什么其他更好的办法。”

  庞元直心里已经有了计策,但枪打出头鸟,无论在什么时候,还是低调一些的好。

  曹操可是叫了这么大一屋子的人来,如果就他一个人在这里说话的话,那岂不是让其他人没有存在感。

  “还是让各位前辈先来吧,我这后生先听听前辈们的意见,然后再衡量一番。”

  “嗯。”曹操颇为满意地摸了一把自己的胡须。

  庞元直知进退这一点还是好的,其他的老头子们纷纷摸着胡须,难得的赞赏看着庞元直。

  他们知道这家伙料事如神,论计谋论心智比他们高出不知道多少。

  可毕竟先来一步,那自然就是长辈,庞元直一个小辈初出茅庐,居然就能够吊打他们,这多少让他们的面子上有些过不去。

  “丞相,草民以为我们可以先打孙权。”

  “可是这样一来的话,那刘备岂不是要绕过去帮忙,那又成了一对二。”

  众人纷纷吵吵起来,庞元直看到这样的一幕,心里还是比较舒坦的。

  正所谓一个苹果加一个苹果是两个苹果,一个人的智慧加两个人的智慧,那就变成了多种智慧。

  庞元直每次都自己提出计谋,曹操采纳,久而久之曹操只会过于依赖于他,从而放弃了自己身边这些人才。

  这样一来难免遭人嫉恨。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平日里的人缘也至关重要。

  那些人争了半天也没争出个所以然来,毕竟这是打仗又不是纸上谈兵,说得再多都不如实际的。

  曹操作为一个老道之人,也听出了他们的计谋之中有许多的漏洞。

  “各位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了,大家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八八,你怎么看呢。”

  庞元直主动站得出来,“我认为各位前辈说得都有道理,但无论先攻打蜀国,还是先攻打吴国,哪都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点,那就是他们二人现在是属于联盟阶段,必然会派救兵前来救援。”

  “这样一来我们的局势就会变得十分不利,甚至还有被包抄的危险。”

  “依我之见,可以先用一些计谋让蜀国和吴国之间的关系变差,最好老死不相往来,而其中的关键不是孙权和刘备,而是诸葛亮和周瑜。”

  庞元直说完之后,整个房间里鸦雀无声,就连曹操本人都被惊呆了。

  过了许久,掌声响了起来。

  “对!好八八,你说得实在是太对了!”

  “对呀!刘备这人十分圆滑,谁都不愿意得罪,孙权这个人也是喜欢守城,不易主动出击。他们两个人的性格都不会主动和别人交恶。”

  “虽然他们两个人不会,但是不代表那周瑜不会嫉妒诸葛亮呀。”

  聪明人之间是最为猜忌的,因为谁都不愿意承认对方比自己更聪明。

  周公瑾这一辈子风流,娶了如花貌美的小乔,年纪轻轻的就坐上了大都督之位,可谓是,风流得意,人间少有。

  更留下了曲有误周郎顾这样的美名,完全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少年英才,有为青年。

  结果有一天不知道从哪个乡下来了一个诸葛先生,被人称作是卧龙。

  直接将他的风头都给抢完了,周公瑾怎能不生气呢?

  这样一想的话,从这一点挑拨下去,破坏他们两人的关系也是可行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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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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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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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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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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