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知道!”

  庞元直高深莫测的一笑,还能怎么知道?刚才外头那些士兵为了拦住这小子喊得那么大声。

  曹仁喜欢弓马戈猎,不注重平时的细节,好在手握兵权之后,收敛了些。

  这人天生良将,若不是此番败于新野,想必心气更高。

  “将军实在轻敌。”庞元直摇了摇头。

  轻敌!任何一个将领都知道,战时轻敌实乃大忌!这瞎子完全就是在轻蔑地!

  曹仁本身对这人就有所怀疑,现在更是怒火中烧,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乡野村夫,连生活都不能够自理的瞎子居然敢口出狂言,实在是太可笑了,更可笑的是曹丞相居然将这样的人奉为座上宾!

  “诸葛亮有勇有谋,我认了!你不就是胡乱猜中的吗,装成高人的模样骗得过丞相可骗不过我!”

  曹仁一双眼睛瞪得老大,一般的人在这样的目光下多半两股战战,可惜庞元直是个瞎子。

  画面有些诡异,一个怒火中烧的将军,一个笑得高深莫测的瞎子,还有一头事不关己的大黄狗。

  曹仁这时也注意到了这条大黄狗,外表平平无奇,可是居然让许褚这猛虎一般的人都害怕。

  曹仁可是听说了许褚差点死在这条狗的手上,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可能是感觉到了曹仁的目光,大黄狗懒懒地掀开了眼皮,顺便有些警告的呲了一下牙齿。

  旁人也就罢了,眼下连条狗都敢对他使脸色了!曹仁这个暴脾气能忍?那必然不能!

  “哪里来的恶狗!”曹仁大喝一声!本来战败就窝了一肚子火,正愁没地方发泄呢!

  大黄很有灵性地轻嗤一声,像是在嘲讽这不自量力的人类!

  曹仁自从出生起就没受过这种委屈!一条乡村野狗敢对他龇牙咧嘴的,这不找死吗?

  当即就怒火冲头,曹仁拔出自己腰中的佩剑,打算斩下这狗头。

  千钧一发之时,大黄狗动了,曹仁在战场之上身经百战,速度和力量自然是没得说,可偏偏这狗比他更快!

  曹仁还没反应过来,这大黄已经从身侧扑了过来,他当即就要拿剑去挡,大黄无视这把剑,直接按住了曹仁的脑袋连带着人按到了地上。

  “爪下留人,爪下留人!八八!好大黄啊,爪下留人!”

  曹操气喘吁吁地赶到,虽然早有预料,可依旧惊叹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许褚在一旁双手抱于胸前,摆明的是一副看热闹的样子。

  曹仁心如死灰,恨不得当场毙命。他曹仁,从出生到现在,到哪儿不是光芒万,今天居然打不赢一条大黄狗。

  旁人也许无法察觉,但他是真真切切的感觉到这狗是动了杀心,那气势磅礴,吞并山河的力量向他袭来的那一瞬间,他害怕得内心狂跳两腿颤抖。

  哪怕是在战场之上遇见敌方将领时都从未有过的感觉!

  “呀……大黄别惹祸,快回来!”庞元直无奈地笑了笑,朝着他们的方向招了招手。

  他倒是云淡风轻的,曹仁可是差点丢了性命呀!

  大黄狗收回了自己的利爪,像是撒了一泡尿一样随意,乖乖地回到了瞎眼少年的身旁。

  曹操恨铁不成钢看着地上狼狈的曹仁,“许褚,还不把这丢人的玩意儿给带下去!”

  许褚冷笑一声,“曹仁将军,这舟车劳顿的,还是先下去休息一下吧。”

  就算心中有再多的屈辱和不甘,曹仁也不得不承认他技不如狗,只能够赶紧离开这里,免得让旁人看了笑话。

  曹操先是道个歉,表示自己的人无礼惊扰了先生。

  随后又把帐篷里面所有人赶走,并且让士兵驻扎在五米之外,没有他的命令任何人不得进来。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曹操要一个人独享一些秘密。

  庞元直不太喜欢,他是个说书的,自然希望听他说书的人更多些。

  当赶走了所有的人之后,曹操一脸热切地问,“先生,刘备占领樊城为何要离开……”

  庞元直摸了一下大黄狗的头,像是打开了某种开关。

  随后将醒目拍在案板上,啪的一声之后,庞元直开口了。

  “话说,火烧新野之后,刘备占据樊城,曹操作为一代枭雄岂能受这种屈辱,当即决定带着大军前往樊城!”

  “在此之前,曹操让手下徐庶前去劝降,谁知这徐庶早有二心,二话不说,就将曹操将带着大军前往的消息告诉了刘备。”

  “刘备一听,这还得了,他清楚自己几斤几两,当即决定南下!”

  庞元直看似在说书,实则解答了曹操的疑惑,刘备之所以选择离开,大程度上是因为提前得到了曹军将至的消息。

  聪明人都不会在这种时候选择硬碰。

  “徐庶……”曹操咬牙切齿地念着这个名字,他一向爱惜人才,哪怕用了一些不光彩的手段也想把人才搞到手。

  这徐庶就是其一,这人本来是刘备的谋士,他绑架了他的母亲作为要挟,强迫着人为自己效力。

  曹操自认为除了这件事之外,对着徐庶也是极好,没想到这人居然如此忘恩负义!

  “多谢先生!”曹操带着怒火走出营帐,好你个徐庶,居然在背后做捅刀子的事情!

  “把徐庶给我叫过来!”

  等见到徐庶的时候,曹操的怒火已经消散了,甚至还能一脸笑容地看着他。

  徐庶一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丞相有何要事?”

  “你觉得我与刘备谁更是英雄?”曹操一上来就问这种问题,笑里藏刀让人坐立不安。

  徐庶当即冷汗就下来了,“曹丞相是天下公认的英雄,北方是曹丞相的囊中之物,刘备四处逃窜,如同无居之鼠,哪能和丞相相提并论。”

  曹操听到了这番恭维,脸上并未露出任何欣喜,依旧带着让人看不透的笑,“刘备这人优柔寡断,的确算不得上英雄,但他现在有卧龙先生诸葛亮,也不容小觑啊。”

  “你以为你和诸葛亮比,谁的智谋更胜一筹?”

  徐庶低着头,“徐某不才,孔明先生更胜一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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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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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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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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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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