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后面端来两杯咖啡的室友冯玫茵,看佳妮非要把弹簧塞进去的固执模样,不由得一笑:“佳妮,为什么固执?笔坏了,还有另一支笔,你没有我可以借给你。”
一杯白咖啡放在温佳妮手边。
修不好这支笔,她心情忽然难过,“没有弹簧,这支笔还可以用吗?”
冯玫茵想了想,“你可以拿纸塞用笔头,应该能用吧。”
已经有了解决办法,温佳妮却把笔扔进笔筒,她转过身来,对着冯玫茵笑一笑,说:“算了,不能勉强它工作。”
冯玫茵弯弯眉眼。
温佳妮端起咖啡,“谢谢你的咖啡。”
与冯玫茵做室友已有两年多。冯玫茵生在香港,在香港念书,平时长假要回老家上海,所以来来回回两个地方跑,正要跑习惯的时候,又被家人安排到英国来深造,为此,冯玫茵气的有半年没搭理家人,直到不够钱用了,才笑眯眯地打电话给亲爱的妈妈。
玫茵大她一岁,长相英气不失甜美,性格开朗,诸多喜好,简直是另一个谢敏之,唯一差别,玫茵不是特别热衷美食,只要食物好吃就好。
初遇到玫茵,佳妮便有感觉,她们会成为不错的朋友,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问谢敏之会不会吃醋,敏之笑说:“我还很担心,你到外面去没有朋友,会不会寂寞孤独,半夜会不会看着窗户发呆哭泣,现在我不必担心了,我很感谢你的新朋友。”
啊,忍不住感慨,敏之真是好友,值得深交一辈子。
玫茵说:“楼上新搬来一位学生,据说是皖城那边过来的,和你或许是老乡。”
温佳妮惊讶,一时发怔。
惊讶的同时,也心慌得很。
她已经很久没想过家里那边了,也很久没和家里人联系——其实,除了偶尔和佳淇联系之外,家里那边并没有什么可以联系的人。
那件事过去很久了,但每次不经意一想,温佳妮总错觉是昨日才发生的,所以一想便事事都很清晰——
那天很热,从中午一直热到下午。
烈日炎炎,郑书文与温雁一起到温家来,和家里长辈说了些话,也吵了几句,大多数是温雁在吵,郑书文不是一个会吵架的人,他认为吵架解决不了问题,只会伤和气。
吵得面红耳赤,场面不大好看。
奶奶凶巴巴地,“走,走,你把人带走。”佳妮在阁楼上听到这一句话,自动美化,实际上说的话比这还要难听。
温雁上来告诉两个女儿:“我只能带走一个。”
佳淇起先困惑,而后生气地问母亲想带走哪一个,温雁答:“你们都大了,无论哪个跟我走,都不会待在我身边。”
无论是哪个跟母亲走,都不会留在母亲身边。像佳妮,许是读书,读书期间,住最多是学校,再到国外读书去,读完书就是工作,总之是不会待在母亲身边;像佳淇这样的,也是读书,封闭式女高,第二年夏天就要高考,更没有什么假日,高考过后是大学,又是住校,哪有什么时间待在母亲身边。
佳淇大发脾气,说不听这种虚头巴脑的话,声音冷冷地,质问母亲早干什么去了,如果她当时没有丢下两个女儿,姐姐就不会变成这样,再往前头说,但凡妈妈稍微有个妈妈的样子,姐姐也不会长歪,大逆不道地去爱妈妈的男人!
又说:“哦,也是,有了新老公,哪还记得旧女儿,说不定,现在你肚子里就有新的了吧?”
佳妮来不及阻止,温雁恼极动手打了佳淇,佳淇气到把自己反锁在卧房。到阁楼,温雁甚至想对佳妮动手,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扬起来的手掌迟迟没有落到大女儿身上。
温雁失望地看着佳妮,“你告诉我,为什么?你是不是存心叫我为难?为什么非要是身边人?你哪怕在学校认识男朋友,我都不管,为什么老是身边人?你脑子清不清醒啊?你是不是有病?”
佳妮睁大眼睛,不让眼泪落下,“我是有病,我喜欢你的男人,我喜欢赵嘉原,我有病,可不可以?”
温雁冷住脸,“你有病,你是真有病。”
听到母亲的话,佳妮捂住脸,忍了许久,终于哭了出来。可是,接着又听温雁说:“我在想到底是哪里出了错误,我哪里没有教好你,佳淇跟我说,你听到我跟别人谈论你爸,说你爸死得好,总算死了。是不是从这里开始就出了问题了?”
佳妮仍捂着脸,手掌心湿漉漉的,咬住嘴唇,心里难受了。
母女之间的问题,何止这一个?她的父母,不是因爱在一起,她能得到多少爱?得不到爱的佳妮,碰到郑书文,一夜之间长歪,爱上妈妈的男人,多么狗血,多么匪夷所思啊!
她跟母亲再也不可能有什么母女情深,心有芥蒂,拔不掉的两根刺,一个是父亲的,一个是郑书文的。
“妮妮,你恨我,是不是?”温雁忽然问。
佳妮没有作声,过了一会儿,她捂着脸摇头,这是真心的,她不恨母亲,千怪万怪都怪不到母亲身上去。
“不恨我的话,那就马上收拾东西,跟我离开,以后不许再跟赵嘉原有任何联系。”
温雁选择带走佳妮,“本来我可以带走佳淇,记住,这是你欠佳淇的。”
跟着温雁到郑书文的那个家去,也没有待多久,二十四小时都不到,第二日天一亮,温雁开车送她去学校。
有亲生母亲在,轮不到郑书文过问佳妮的事情。
再不久,温雁已经替她做了决定,要她去英国,学校郑书文已经安排好,学费以及生活费均由温家承担,而佳妮只需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旁的一概不需要烦恼担心。
那时候,温佳妮很想问,赵嘉原呢?他怎么样?
温雁给她换了手机,连号码也拿走——现在是网络时代,一个手机号码或许绑定无数东西,怕佳妮绑定了什么要紧的东西,号码只是拿走,没有取消。
“妮妮,去国外待几年,你会发现你可以选择的男生不会只有身边人,我情愿你选择一个外国佬,待在外面永远不回家,都好过选择身边的人。”温雁指的是赵嘉原。
“我做妈妈不合格,但我已经将你生出来,有些事情我可以为你做决定,我是为你好,我总不会害你的。”
说来说去,温佳妮别无选择,同意去英国念书。温家留不下她,连母亲这里也留不下她——母亲的丈夫,是她喜欢过的人,够不够膈应?住在一起,岂不是更膈应。
等去了英国,更没有人告诉她家里的事情,偶尔跟佳淇联系,佳妮欲言又止,想问某人,又不敢问的时候,佳淇察觉到,发出冷笑,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若要回来,最好要带个男朋友回来,这样大家才会真正忘掉所有事情。”
刚来英国,跟一个英国女孩住在一块不大习惯,忍了忍,以为后续会习惯一些,忍了半年,发觉忍不了,也不需要忍,于是打电话给母亲。
母亲不知道这边的事情要如何解决,便把电话交给郑书文,让他来解决住的问题。
郑书文联系熟人,安排一间公寓,说住进去的都是华人,生活习惯会相近一些。
就是搬进新住的地方,才认识了冯玫茵。
认识玫茵以后,日常生活有了许多活动,生活充实起来,温佳妮渐渐把家里的事情忘记。
可是今日一听到“皖城”,忘记的事情又能马上清晰地想起来。
那本日记本,一切源头的日记本,藏在阁楼卧房席梦思底下,估计压得很旧了。
她不再住那里,以后每逢下雨天气,窗户没有关好,或者是附近路过的谁砸坏了窗户,风雨灌进去,留下一地潮气,没有偶尔的清理打扫,日子一长,那日记本应该是要烂掉了吧。
然而,温佳妮来不及不开心,冯玫茵接了一通电话,兴奋地说:“晚上我们去跳舞,好不好?”
“论文……”
冯玫茵翻了个白眼,“不要管它,我们最会做作业,临时抱佛脚,一下子就搞定。来,我们去跳舞,说不定会碰到长相不错的男生。”
温佳妮还想拒绝,“我不会跳舞啊。”
冯玫茵没有理会,拉着佳妮出门,前往跳舞的地方。
推开一间酒吧的门,灯色由明到暗,昏昏黄黄,似琥珀色,往里头走,有个稍高的台子,上头的灯光扫来扫去。
等有人开唱,聚光灯便落下来。
五人乐队,三男两女,摇滚风格,正在唱OwlCity&CarlyRaeJepsen的《GoodTime》。
冯玫茵没有把佳妮带进舞池,自己先去跳舞了,她在舞池里朝佳妮挥动手臂。
在这里,如果有个女生单独坐着,那么一定会有绅士上前主动邀请女生去跳舞。温佳妮才坐上一小会,就有一位英俊的男士来邀请她去跳舞。
因为是华人面孔,佳妮下意识用中文说:“不,我不会跳舞。”
所幸对方是中国人,标准国语,“没有关系,大多数人都不会跳舞,又不是专业舞者。”
犹豫片刻,佳妮答应了。
游过层层的人,到舞池里去,起先温佳妮还不太适应,渐渐地,学会跟着节奏晃动细长的胳膊、摇摆着身体。
眼前男士倾身靠近,主动介绍自己,“韦正。”
过后跟冯玫茵一起回去的路上,跟这位韦正是一路,冯玫茵两三句话就把人家底子问出来。
温佳妮默住,原来这位就是楼上新搬来的,老家皖城。
冯玫茵笑嘻嘻,“佳妮,有缘分,你们是老乡。”
韦正丝毫没有惊讶的样子,微微笑:“是,的确很有缘分,今天很高兴认识你们。”
后来佳妮才知道,这段缘分是有人促使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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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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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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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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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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