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佳妮身上的这件衬衫裙还是去年生日时送的,没怎么穿过。这一次穿上了,叫郑书文见着了,忍不住夸了几句,又说:“我还以为你不喜欢我送的礼物,都没怎么见过你穿。”
温佳妮摇摇头,“不是,我很喜欢……”是舍不得穿……
她的话说不完,比她小三岁的妹妹温佳淇很活泼,比她大气多了,清亮的嗓音盖掉她轻软的说话声。
佳淇抱着大礼盒拆开,一看是公主裙,开心不已,跑过去搂住郑叔叔的脖子,笑着道谢。
温佳妮垂着眼帘,偷偷瞧着佳淇,有些羡慕佳淇这样毫无顾忌。可爱的女孩,连撒娇都该是招人喜欢的。
温佳妮小心地拆开自己的礼物。
她一直遐想郑书文送自己的礼物是特殊的,掀开礼盒盖,映入眼帘的也是一件裙子。
自上了高中,温雁很少再帮她买衣服了,该买什么全由着她自己去买。不过,大概是因为性格原因,或许也有旁的原因,温佳妮总不好意思去买好看的衣服,生怕买得好看一些了,家里其他人会说些什么——
有一回夏天,她穿着牛仔短裤,露着两条纤细雪白的腿,二姨瞧见了,笑着说:“妮妮穿得好漂亮呀。”
温佳妮总觉得那夸奖不是真的夸奖。
郑书文的眼光比温雁的好多了,买的衣服大都很适合她,既不过分招眼,又漂亮得恰到好处。
不管怎样,她都得开心一点,这可是郑书文送给她的。
温佳妮收起礼物,转身笑着同郑书文道谢。
郑书文是妈妈的新男友,现三十七岁。二十六岁结婚,三十岁离婚,再遇温雁,一直以男女朋友在一起,已有四年。
他不胖不瘦,挺高的。平心而论,身材算中等,好在长得很端正,看起来就很温柔,不像她学校里的老师,与郑书文同龄的已头顶发光,眼眸浑浊,嘴角垮下,脸生横肉,看着就很凶,关键已很老气。
谁不喜欢年轻的皮相呢?
男人若有年轻的皮、成熟的心,那应是顶好的优势,足够赏心悦目。
郑书文人如其名,文质彬彬,若不知真实年龄,其实都看不出三十岁来。
温佳妮喜欢这一款的,长相温柔、脾性温柔,连摸她脑袋的手也是温柔的。
像她这般年纪的女生,正常一点都不应该喜欢郑书文,年龄原因、身份原因,都不应该。这一点,她很清楚,清楚是一回事,忍不住喜欢又是一回事。
温家是一个大家庭,人多,如她这一辈的小年青也多。
她在这个大家庭的存在感不高,若不是有保姆,吃饭时间,应该没人喊她。
这样没存在感的女生,悄悄观察郑书文,只要表现的不明显,怎么着都不会被人发现。偏偏,家里出了个坏蛋赵嘉原,翻了她的日记本,什么秘密都被知道了。
她害怕着,所以得收敛一点,不可以再偷看郑书文。
到晚餐时间,赵嘉原下了楼。
温佳妮已经坐在圆形餐桌前,与郑书文隔着佳淇。她眼睛规规矩矩的,看也不看郑书文,说话声轻声细气的,吃东西时也是安安静静的,垂着脑袋,不露脸,内向、腼腆,长辈们很少跟她搭话,因为聊不起来。
其他几个性格比她好的,会说话,讨人喜欢,存在感高,吃一顿饭,长辈们问长问短:学习怎样啦,在学校有没有喜欢的人啦,毕业了有什么打算呀……
家庭大圆桌上,温佳妮伸长了手臂去夹菜,都要略略踌躇一下,佯装大方,却还是觉得尴尬、面颊泛热。
郑书文忽然问起,“妮妮,九月份开学就是大二了吧?妮妮长得这么标致,在学校应该有不少男生追求吧?”
开玩笑的口吻,问得温佳妮猝不及防,耳根子泛热,侧目看了他一眼,摇摇头,声音是前所未有的大:“没有的。”
几个长辈看温佳妮这样害羞,笑了起来。
温佳妮努力佯装极其大方,至少要让样子与这家庭氛围不那么违和。
温雁拍了下郑书文的肩膀,“少说这些啦,妮妮脸皮薄,再说妮妮还在念书,现在对谈情说爱没什么兴趣,女孩子还是要多念书才好,你们不要总讲一些这种话题,小孩子容易害羞。”
这边话一点,那边话一点,玩笑越开越大。
在大人眼里,女孩子念书念到老有什么用,还不如早些恋爱结婚。老生常谈的话题一放开聊起来,在桌前的几个与佳妮同龄的姊妹已经面露不耐烦了,碍着礼数,还得憋着。
一直不说话只喝酒的二姑姑突然开口:“妮妮,在学校可要谨慎一点,别被什么坏男同学勾跑了。”
此言一出,桌上好几个人顿时收声,还有人脸色犹如红绿灯,精彩极了。
温佳妮看了眼赵嘉原身边的小姑姑和小姑父,心想二姑姑可真厉害,当着人家的面这么说,明着是说她,实际上是说小姑姑。
小姑姑当年同家里闹翻,出去闯事业,可不就是被坏男同学勾跑了的结果么,当然了,这是传闻,事实如何,除了本人,谁知道呢?二姑姑可不是善茬。
这个家,怪得很。
姑且不说她年青这一辈的,每个人都强得很,性格强、手段强、事业强……尤其是小姑姑,外人称之女强人。
早年,小姑姑不知是不是受了学校的男同学怂恿,辍学要出去闯,跟家里闹翻,不靠家里,在外开饭店,起初难做,后来越做越大。
同时,外界难听的话也越来越多,说这个女人能把生意做得这么大,全靠她勾搭男人手段高明,否则凭一个女人,怎么可能在这个行业做这么大?
而这样难听的话,不光是男人说,女人也说。
逢年过节,小姑姑每回一次家,带来的礼物全被老爷子扔了,家里被搅得鸡犬不宁。一直到小姑姑生意稳定,同京都赵家的人结了婚,爷爷才改变态度,让小姑姑搬回家里。
小姑姑越强,家里就有那么一两个人不痛快,二姑姑是其中之一。
温佳妮把这个家里的每个角色看得大致清楚了,所以更希望住在阁楼里的那个自己,继续保持微弱的存在感,等毕业工作,她会有合理的借口离开这个复杂的家庭。
母亲的爱全给妹妹,她也没多大感觉了。
况且,这个家里的关系挺乱的,拿她来说,父亲和母亲都算温家人,只不过母亲温雁是温家收养的,说不好听点是童养媳,给病弱的父亲养着的妻子。
前些年父亲一死,她总觉得温雁很开心。
当然,如果她是温雁,能以自然的方式摆脱一个病秧子,估计也会很开心。
人理应自私。
今日晚餐这一出戏,温佳妮更坚定要离开温家的想法。
她红着脸,对二姑姑的话,当做没听见,不搭腔。大家又笑话这孩子都这么大了,怎么还这么容易害羞。
郑书文看得明白,和煦地挑开了话题,倒酒敬酒,调节气氛,刚刚的微妙氛围很快被酒精驱散。
温佳妮也起被催着起身敬酒,喝了两小杯,坐回椅子时忍不住看了眼郑书文,心想他可真好。若是她,她才不会这么好心的调节气氛当和事佬呢。
收回目光,她不经意往前看,撞上赵嘉原的眼,两小杯的酒带来的酥麻爽感一下子散得干干净净,忙忙低头,数米粒。
晚餐结束,郑书文待一会就得走,温雁当然要送送他。
当郑书文一脚跨出前厅大门时,温佳妮在水果盘子里抓了一小把的葡萄,和奶奶打了声招呼便跑上楼。
推开阁楼房门、关门,动作轻慢。
拉开厚重的帘子,隔着薄薄的白纱帘缝隙,她看到郑书文牵着母亲的手,沿着前院鹅卵石小道慢慢走着。
花园小径,灯影绰绰,不知他讲了些什么,逗得母亲笑了起来,脸上尚显年轻的梨涡隐隐可见,染着少妇的风情。
郑书文淡淡笑着,是佳妮喜欢的那种温柔。
不属于她的温柔。
温佳妮吃了一颗葡萄,要吐皮时,她看到郑书文吻了温雁。
见此一幕,葡萄皮没吐出来,应该是忘记了罢。其实,也说不上心里是什么感觉,不像是难受,就是有点酸酸的。
可能是葡萄太酸了。
屋子里的灯突然亮起——
纱帘薄,很容易透出人影。温佳妮想也没想,往后看的同时也蹲下。
赵嘉原站在卧房门口,微斜着身子靠着墙,单脚站着,一只脚点地。他一手摁着开关,一手拿着手机,伸长脖子往窗外看了看,“表姐,你可真有意思。”
温佳妮的连衣裙不过膝,有些短,蹲下时,大腿以上部分稍稍走光了。等她察觉到时,屋内的灯灭了。
赵嘉原关上门,走到她身前。
前院的灯暖黄暖黄的,透过纱帘,斑驳灯色花纹映在他脸上。他看着温雁送郑书文出前院大门后,他才稍稍垂目看向蹲着的人。
“表姐,不觉得你有病吗?喜欢你妈的男人?”
黑暗中,赵嘉原的话像是给了她一巴掌。
很轻,但力度有点狠。
这“巴掌”像隔过皮肤,直接打在她已经不怎么纯洁的羞耻心上,又轻又狠。
温佳妮脸红燥热,手里的紫葡萄掉在地板上,又伸手去捡。昏暗中,赵嘉原无意踩中葡萄,又踩到她的手指。
她像猫儿一样叫了一声,小小的,却是惊着了赵嘉原了。他迅速挪脚,蹲下同时又踩到葡萄,不由得烦躁地骂了几声。
温佳妮紧闭双唇,不敢出声。
赵嘉原亮起手机屏,动作不算友好地拉过她的手。
白皙纤细的手指留下淡淡的灰,红了。
地上一片狼藉。
温佳妮低着头,下巴压在膝盖上,手软绵绵地搭在他手里,哭腔轻轻的,“我……我也不想的。”
手机屏的亮光对着她雪白的膝盖,赵嘉原无意瞥见她双膝缝隙间的风景,转过视线,偏过脸看着别处,一片昏暗。
小小的阁楼房间,好像不怎么隔音,楼下的动静在这儿听得一清二楚。温家一大家子的人都住在一起,住的人多了,背后里头的腌臜故事儿也多。
像温佳妮这样离谱的暗恋,比起那些长辈的事儿,其实也算是小清新了。
不过,赵嘉原有点好奇,那个姓郑的到底有什么好喜欢的。这样想着,他也就直接问了。
温佳妮要收回手,赵嘉原捉住,从口袋里摸出餐巾纸。他擦着她手指上的污渍,也等着她的回答。
手指上的污渍擦没了,红红的地方应该是疼的,他用了些力气也不见她吭一声,于是他捏了下她的手指,“说啊。”
温佳妮蜷了下手指头,用力拽了拽,没用,她才说:“干嘛呀……你不都看到了吗?”
赵嘉原稍稍正面看她,就能看到她双膝缝隙间的风景,干脆黑了手机屏,什么都看不到,清净。
“写得矫情,看不懂。”
许是房间太暗了,温佳妮脑子灵活了,突然闪过一个想法,她抬起头,“我说了,那你别说出去,好吗?”
赵嘉原哼了一声,似乎没有要答应的意思,温佳妮急了,昏暗中,她往前挪了挪,膝盖撞上他的膝盖,抓着她的那只手忽然紧了几分。
她不动了,声音也更小了,“求求你了,别说出去好吗?我妈要是知道了,她会掐死我的。”
仍然得不到赵嘉原的回答。
温佳妮气着了,不再说话,用力挣脱他的手,可怎么挣都挣不开。沉默片刻,她忍不住,骂他坏蛋。
“你干嘛要翻我的东西呀,我又没惹过你,本来……本来这都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不可能会被人发现的,都怪你,都怪你,坏蛋,坏蛋……”
抓着她的那只手,渐渐松了些力气。
然后,她听到赵嘉原的声音,“你说,我就不说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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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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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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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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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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