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瓣相贴,舌尖相勾。吻里有咖啡残留的香气,还有几日不见的热烈和急切。
陈邺出差一周了,她也有些想他。
她仰头,用温柔回应,悄悄地倾诉她的思念。
柔情蜜意占据了整间办公室,到底是让他风卷残云了一番才满意。
在一起两年,谢宝南依旧像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动不动就脸红。
或许是在公司的缘故,有种偷偷摸摸干坏事的刺激,连脖颈都泛起樱花般的粉色。
陈邺忍不住笑她:“你这副样子,让别人看见,还以为我把你怎么样了呢!”
谢宝南羞涩地低下头,不说话。
陈邺勾唇,放开她,走到落地窗前。
她的目光追随着他的身影,柔声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下飞机。”
谢宝南关心道:“那你要不要休息一会?早上起很早吧?”
陈邺也不知道听到了没有,没说话。
他将窗帘拉下一半,遮挡了部分阳光。办公室的视线变得清晰,连他脸颊的轮廓也柔和下来。
他转过身,忽然问道:“王蓉蓉又欺负你了?”
其实谢宝南从未向陈邺提过她和王蓉蓉之间的不和。
那些鸡零狗碎的小事,说出来自己都觉得可笑,又何必告诉他。万一陈邺要帮她出头,难免落人口实。她不想让陈邺操心,只能将所有委屈独自咽下去。
虽然她不说,但陈邺或多或少从杨秘书那了解到一些原委。早上不让王蓉蓉进电梯,或许就是他刻意为之。
想到这里,谢宝南轻松地笑笑:“都是些小事。”
陈邺没有追问,慢悠悠地走到沙发边坐下。
沙发前的长几上摆放着几本财经杂志,里面登载着他不久前的采访,陈邺随手拿起一本翻阅。
谢宝南跟上去,在他身边坐下,温声问:“阿文,你晚上回来吃饭好不好?我下厨。”
阿文是陈邺的小名。
窗户开了个小口,风灌进来,连带着遮阳帘都飘起来。
陈邺仿佛没听到,视线依旧停留在杂志上。
这基本上就是他的回答了。
她不死心,继续说:“今天是我生日。”
陈邺眸色深了些,微微怔了一下。其实他压根不记得,好一会儿想起来,调侃道:“小家伙都奔三了……”
她微微抬起下巴,辩解:“没奔三,还有好多个小时呢!”
陈邺捏了捏她的脸颊,顺着她的话说:“好,没奔三。”
“那你回来给我庆生吗?”担心他不答应,谢宝南又补充道,“二十岁是个大生日呢。”
她看着他,睫毛扑棱着,像是鸟的翅膀,忽闪忽闪的。
她说得轻巧,心里其实很忐忑,怕他不答应,怕他觉得她麻烦。偏偏又缀满期待。
仿佛看穿她心思似的,陈邺的笑容一点一点地漾开,应下来:“行。”
谢宝南松一口气,笑起来,一双月牙眼弯成两条线。她满意地捋顺头发,又整理身上的衣服,看向陈邺:“我口红没花吧?”
陈邺的视线停住,她的唇被他亲得泛起嫣红,道:“有点花。”
“都怪你。”她抽出一张湿巾,胡乱地擦着唇上的口红。
陈邺难得的耐心,收下她的娇嗔,伸手拿过她手里的湿巾,对折,边擦边说:“怪我。晚上好好补偿你。”
一句话,让她脸颊刚褪去的热度,瞬间卷土重来。
这初夏的阳光暖得仿佛要照到人心里去。
谢宝南去洗手间补妆,又去茶水间泡了杯柠檬茶,正式开始一天的工作。
仔细算起来,她在嘉汇集团工作一年半了。
两年前,她高考失利,没选择复读,而是去市中心酒吧里找了份卖酒的工作。后来意外遇见陈邺,跟了他几个月后,这才来到嘉汇。
她来嘉汇工作并非一时兴起。
一方面是想学点真材实料,另一方面是想向陈邺靠拢。
那时,她顶着陈邺女朋友的名头,时常会陪他出席各种商业活动。
每当陈邺和生意场上的朋友高谈阔论时,她只能安静地坐在一旁。他们说的东西太深奥。明明每一个汉字都知道,连起来却不知道什么意思。
她便是在那时,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自己和陈邺之间的差距。
或许是心底的一点自尊作祟,谢宝南希望自己是配得上他的,而不仅仅是跟在他身边的一个花瓶。
那时的她天真地想,如果自己能成为陈邺倚重的人,他是不是就不会离开她?
一开始,谢宝南是以销售实习生的身份进嘉汇的。三个月后,调去市场部。再后来,她被总裁办经理郭卫华看中,转正做执行助理,延续到今天。
“大家手上的工作都停一停,开会了啊。”
午后,郭卫华的声音拉回谢宝南的思绪。
每周五下午的例会是总裁部的传统。
会上,郭卫华照常总结了这周的工作情况,然后每个人逐一汇报了手头主要项目的进展。他听着每个人的汇报,时不时提出问题和建议。
等会议进入尾声时,时间刚好过了三点。
郭卫华站在会议桌前,做总结陈词:“昨天收购器宇的合同已经拿回来了,接下来的重中之重就是两家公司的整合。小谢,后续工作由你跟进。”
嘉汇前不久刚完成对器宇半导体有限公司的收购,后续整合事项将由总裁办牵头,和其他部门一起完成。
能参与到这样的项目里,无疑是个绝佳的机会。大家不约而同地发出羡慕的感叹。
隔着会议长桌,王蓉蓉坐在谢宝南对面,很不服气:“经理,每回这样的好事都轮到谢宝南,你是不是太偏心了?”
在总裁办,谢宝南资历最浅,按理说这样的项目是怎么都轮不到她的。郭卫华对她的偏爱有目共睹,有人不服也是常情。
郭卫华没回答,转而问道:“上周让你准备的报告,为什么到现在都没交上来?”
王蓉蓉辩解道:“经理,我想写,也要有时间啊!每天这么多事情,我一个人做两个人的活,忙都忙不过来。”
顿了顿,她的目光移向谢宝南,阴阳怪气地说:“不像某人,什么事都没有,轻轻松松就把钱赚了。”
谢宝南想反驳,她手上的工作都堆成山了,每天都忙到很晚。
然而不等她开口,郭卫华已经替她说了:“如果工作做不完,是不是应该反思自己效率低下,而不是抱怨工作多?”
王蓉蓉的脸霎时白了下来。
郭卫华继续教育:“机会人人都有。你们一个二个的,把心思都放到工作上来。回头工作做不好,我要你们好看。”
虽然郭卫华平时慈眉善目,但板起脸教训人的模样,还挺有领导风范的。
谢宝南一向不争不抢,也不擅长应对这样的场面。如今有人力挺自己,她向郭卫华投去感激的眼神,心里暗暗发誓,一定不能让他失望。
这天终于平稳度过。
早上出门前,谢宝南拜托苏姨把所需的菜品买回来。晚上回到家,所有菜都已经洗净切好,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盘子里。
苏姨还给她买了个生日蛋糕,旁边有一张字条:“小宝,菜都准备好了。我先回去,不打扰你和先生。生日快乐!”
谢宝南脸上扬起幸福的笑,收起字条,系上围裙,开始洗手做羹汤。
刚和陈邺在一起那会,谢宝南不大会做饭。偶然一次下厨,炒了道西芹百合,竟被陈邺夸了句好吃。犹如得到了莫大的鼓励,那之后,她开始认真学习做菜。
如今她的厨艺虽称不上“米其林大厨”,但也绝对能让人眼前一亮。
等她做好一桌菜肴,已经是晚上八点多。她点了些许熏香蜡烛,是淡淡的小苍兰,陈邺喜欢的味道。
明明是她的生日,她却忙前忙后,仿佛要为陈邺庆生似的。
偏偏甘之如饴。
她忙完,拍了张照片,发给陈邺:“准备就绪。”
十分钟过去,陈邺没回。
谢宝南把餐盘换了个位置。
一小时过去,陈邺没回。
她把冷掉的菜肴放进微波炉里加热。
两小时过去,陈邺依旧没回。
她趴在餐桌上,给陈邺打电话,无人接听。随后又询问杨秘书,杨秘书说陈邺还在公司。
从前不是没有这样等过他。寂寂长夜,对着一室空房,她最懂其中的滋味。
她知道,在陈邺心里,永远有比她更重要的事情——工作、朋友、家人,甚至是一场牌局。她不过是他缤纷世界里,最不起眼的一个。
最后,过了午夜十二点。
她终于知道,陈邺不会回来。
她终究没有等到他。
他有事,不能陪她也在情理之中。
道理她都懂。然而失望过后,难过依旧如洪流,将她淹没。
锅里还热着酒酿圆子,谢宝南把它们盛出来。
放得太久,圆子都黏在一起,糊成一团。
这是她从小养成的习惯,任何重大的日子,总归要吃上一碗甜腻腻的酒酿圆子,才算是圆满。
生日,自然不例外。
酒酿圆子明明是甜的,她却吃出了几分苦涩。眼睛有点涩,她强压下心底的那份酸楚。
喝光了最后一点汤,她轻声对自己说了句:“谢宝南,生日快乐!”
梅雨季还没过去,晚上又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谢宝南站在落地窗边,俯瞰这座城市。
空气里拢着淡淡的雾,江边的灯火穿透雾气,晕染出这座城市最繁华的一隅。
这里是天诚汇,临桑最有名的豪宅,住在这个小区里的人非富即贵。
夏日观雨,冬日赏雪,入目所及,都是这座城市的繁华。
有时她也会想,自己何德何能,能住在这样的豪宅里,俯瞰众生。真要追究起来,原因也只有一个——陈邺。
这两年,陈邺确实待她不错。
该有的,不该有的,他都给了她。
在一起久了,她偶尔会忘了这个男人的冷漠。忘了那个夜晚,也是在这间房子里,她小心翼翼地问他:“阿文,你爱我吗?”
他说:“我不相信爱情,你只要乖乖听话就好。”
他就是这样,直白得坦坦荡荡,连责怪他都没有立场。
没事的,睡一觉就好了,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只要她不放弃,陈邺总有一天会看见她。
谢宝南这么安慰自己,竟真起了点作用。心里的难过散了几分,她洗了澡,沉沉地睡去。
不知睡了多久,脖颈上传来点痒,带着酥麻的热气和湿度。
像是有人在亲她。
谢宝南醒过来。
先是闻到熟悉的气息,带着点烟草和酒味。然后在黑暗里,看见了那个男人。他的影子覆过来,拖出旖旎的线。
她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声音带着睡意的朦胧和软糯:“你回来了。”
陈邺“嗯”了声,一双眼眸黑漆漆的,是危险的前兆。被这么一刺激,谢宝南的睡意瞬间褪下去,连脚趾都蜷缩起来。
她问:“怎么这么晚?”
陈邺不说话。
她又问:“项目出问题了?”
陈邺依旧不说话。
谢宝南不是故意在这种时候说这些话。
只不过,唯有同他说话时,她才感觉到自己是鲜活的。是除了身体的亲密之外,同他依然还有紧密联系的。
陈邺不喜欢在这种时候说话。
他吻着她,将她想说的尽数吞没。
谢宝南从他的吻里找到一点间隙,嘟哝着:“阿文,你说点什么。”
陈邺看着她,眼里有细细碎碎的光,又像是火,灼烧着她。
“嘘。”他用食指抵在了她的唇上,“乖一点。”
他的声音低下去,去做那未完的情//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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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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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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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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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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