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觉得这套护肤品没有自己做的好,但颜欢还是小心翼翼的将东西收了起来。

  不说东西好不好,至少心意是珍贵的。

  虽然颜欢嘴上没有说不喜欢,但江陵起在她眼里完全没有惊喜,之后便再没有送过类似的东西。

  但是,别的东西却是流水般的往这边送。

  颜瑾昭站在妹妹的院子门口,正好碰见柳三过来送东西,颜瑾昭神情复杂。

  日子稍微好过一点,妹妹又要嫁人了,总有一种自家白菜要被人拱了的感觉。

  可是,他最近跟在父亲面前,也听到了一些风声,若是妹妹嫁给江陵起,应该也算是最好的选择了。

  至少,江陵起知根知底,而且,江陵起一直都是同辈中的佼佼者,小时候没少被父亲拿来作比较,当然,他永远是被秒成渣的那一个。

  想到这里,颜瑾昭抬步走进了颜欢的院子。

  柳三今天送来的是一窝黄金铸成的小兔子,兔子眼睛上还镶嵌着两颗红色的宝石,精致可爱。

  难得的是,这一窝兔子有十几只,神态各异,大小不一。

  柳三见颜欢只是从他手里接过看了一眼后,便交给了身后的春兰,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

  这颜姑娘到底喜欢什么啊。

  之前送了那么多东西,老大发现颜姑娘对黄金做出来的东西总会另眼相待,就特意寻来这一窝兔子,结果他看着颜姑娘脸上的表情,好像也就那样,并没有多喜欢的样子啊?

  女人还真不好伺候,要是他,就直接送金条了,还费那么多心思做什么?

  就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换成金条都能装一大箱了。

  不得不说,柳三这想法还真对了颜欢的胃口。

  她之所以喜欢黄金,是因为黄金是她系统里市场的通用货币,买什么东西都需要黄金。

  那一窝兔子,虽然看起来不错,可个头都不大,再精致有啥用?系统是按克数算的啊!

  柳三出院门时,颜瑾昭正好进来,两人点头问好,便擦身而过。

  进屋的时候,颜欢正看着春兰将金兔子收起来,脸上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颜瑾昭笑着说道:“怎么?不喜欢?”

  颜欢摇头。

  几个哥哥里,打小和她关系最亲厚的便是四哥。

  所以心里有什么想法,便也就没什么顾忌,直接脱口问道:“四哥,二哥都快二十了,家里也没有着急,怎么我才十六便要早早成亲?家里难道还能差我一口吃食吗?”

  其实颜欢想说,她根本不想成亲,更何况是这么小的年纪,就算是成年后,如果没有心仪的人,也是不用勉强找个人过日子的啊,她又不是养不活自己。

  人生的意义,不应该就是成亲生子,还有更多有趣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去做。

  可是,这些话她不敢说出来,这个观念在古代太过惊世骇俗,哪怕是疼爱她的四哥,估计也接受不了这个想法。

  颜瑾昭一愣:“六妹不喜欢江陵起?”

  父亲不是说,这事是六妹自己同意的吗?难道父亲说谎?

  论起这个问题,颜欢声音低沉,一副有话却不知从何说起的神情:“也不是不喜欢,但也没有喜欢到谈婚论嫁的地步,怎么说呢?总觉得太着急了些。”

  颜瑾昭听见这话,松了一口气。

  没有不喜欢,那便是有点喜欢了,只要不讨厌,成亲后感情还能慢慢培养,就算是感情不好,能做到相敬如宾便是好的。

  而且,江陵起还在父亲面前保证,这辈子只娶欢儿一个,家里的那两个女人他也会早早的处理掉。

  只这一个保证,家里所有人对这段婚姻便都说不出反对的话来。

  “也不急,还有几个月呢,还有许多事情要准备,你也是待嫁的人了,可没时间再天天发呆了。”

  这段时间的六妹,感觉消沉了许多。

  以前还天天出去找江朵儿,现在也不去了,家里人都有点着急,怕她心里有什么想法,所以叫他过来打探下情况,顺便开导下她。

  想到这里,颜瑾昭心里莫名有点燥意,那个疯婆子也是,以前天天往自家窜,最近也不来了,听说江伯父也在给她找婆家,难道是已经有了眉目?想到这里,颜瑾昭更是烦躁。

  四皇子继位后,皇太后下了一道懿旨,准备在年关邀请所有留在大正国官员的夫人进京。

  大正国皇后随之也开始有了动作,开始提前下手,陆续召人进宫,已经有好几个官员的子女被赐婚,作为以前的太子太傅,颜卿一太了解自己这个学生,只能先他一步将自家子女的婚姻早做安排,以免到时候受牵连。

  之前大众都在猜测,大正国和天心国会不会要合二为一了,现在看来,这也只是一个笑话了。

  人只要站到了权力的巅峰,再让他放弃,便是不可能。

  许氏一向都活得肆意,这段时间也开始操心起来。

  因为她发现,她这个女儿,好像一点都没有进入角色,比她还不把这事放在心上。

  终于有一天,吃过早饭之后,按捺不住的进了女儿的院子。

  此时,颜欢正在看书,看之前外祖拿给她的医书。

  因为每次集中精神看书的时候,是她心情最宁静的时候。

  许氏见她看书,也不好打扰,便问春兰:“小姐的嫁衣开始准备了吗?”

  前几天朱氏就带着颜欢去了一趟布庄,买了几匹红布回来,女子嫁衣都是自己缝的,女儿女红不错,所以她便没有操心这事了。

  今天问起,也是想看看她开始打样了没。

  春兰看了一眼颜欢,又看了一眼许氏,面有难色,最后低下头去。

  许氏看她的表情,哪里还不懂?

  “还没开始?这也没几个月了,也该抓紧时间准备了,小姐事多,有时候思虑不周,你们也该提点着些。”

  春兰连忙应下。

  她这几天也在小姐面前提过此事,可小姐每次都是一副兴致缺缺的样子,她就想着,过几天小姐要是再不愿意做,她便讨过这个差事,晚上没事的时候替小姐做,她的女红也还不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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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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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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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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