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林莞>第211章 每天都有新的事发生
  不出林莞所料,从县里回去的第二天,村子里就出现了各种王燕的瓜,大的小的真的假的,分也分不清楚,林莞不得不佩服这些婶子们的战斗力。

  惹不起惹不起。

  后来她又听许婶子说,说是当天晚上王燕就挨了自己婆婆的巴掌,怪她在外面丢人现眼。

  而从前一直护着她的好丈夫夏三明,这次也只站在旁边,就那样冷眼看着她挨打,一言不发。

  话说到底,也是王燕自找苦吃。

  都已经是结过婚生了娃的女人了,一双眼睛非要盯在林莞和唐泽身上。

  偏偏人又不太聪明,心里的想法都明明白白的写在了脸上,只要不是傻子,就能看出来她的意图。

  不过王燕的事,只是河西村村民生活的一个小插曲,很快就被人们抛在脑后了,村里每天都有新的事发生,瓜是永远吃不完的。

  这不,又有知青下乡来了。

  这次来的知青有两个,一男一女,都是本市下来的知青。

  男知青叫赵远舟,二十岁,生得一副翩翩浊世佳公子的模样,温文尔雅,长身玉立,剑眉凤目,俊逸非凡,看着就与遍地黄土的乡下十分不搭。

  女知青叫陈雅南,十九岁,模样生得也是极好的。一双杏眼圆润有神,逢人面带三分笑,看着就甜美不已。肤若凝脂光滑白皙,身材纤细但并不干扁,该大的大,该小的小。

  单说这姑娘一露面,就惹得周围的老少爷们心里头火热火热地,那些没结婚的小伙子们,就更是像揣了头小鹿在心口一般,“咚咚咚”个没完。

  村里的婶子们一见自家小子这个样,连忙暗道那还得了,纷纷在心里琢磨着回去之后,如何将他们胸口的小鹿给按回去,将那火热的心给浇得哇凉哇凉。

  也不是她们对这城里来的姑娘有啥子意见,就是觉得自家小子找媳妇儿,还是要找那种干活麻利的才好。

  就陈知青这小身板,一看就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扛的,娶回家啥也干不了,总不能瞅她好看就娶回家供着吧。

  而且人一看就跟个白天鹅似的,和自家晒得黑黢黢的小子也不相配。

  想到这里,她们又怪起了去接人回来的村长。

  你就说好好地去接个知青,也不知道挑两个能干活的回来。

  就不说这陈知青吧,这新来的赵知青,虽说长得就像是画上的人物那般好看,但这瘦弱的样子,一看就不是干活的料。

  就这样的两个知青,还不如别领回来。

  这边村里婶子们心里抱怨着村长接回来的知青不好,那边村长心里也苦不堪言啊。

  试问哪个村的村长会愿意,自己村里来的知青是这种一看就干不了啥活儿的人呢。

  这村里来的知青,来几个,来谁,都是上面提前分好了的,他王建军一个小小的村长能决定什么!

  现在人已经接回来了,说什么也没用,待赵远舟和陈雅南给在场的人做了介绍之后,村长就喊了吴爱花和刘建明过来,让他们俩带着新来的两个人先回一趟知青点。

  顺便再和新来的讲一下村里干活时的规矩等等,让吴爱花两人帮助他们尽快适应这里的生活。

  于是吴爱花就和刘建明一人领着一个,大步往知青点走去。

  陈雅南是个爱说笑的性子,娇美的脸上随时都带着笑容,仿佛不会有忧伤一般,说话的语气也是甜丝丝的,像是一颗草莓糖,纯甜不酸。

  “爱花姐,咱这边知青点有几个人呀?”陈雅南艰难地跟在吴爱花身边,额上冒出了一些细汗。

  她今天穿的是一条天蓝色的布拉吉,脚下踏着一双精致漂亮的小皮鞋,整个人又肤白似雪,就跟天上下凡来的小仙女似的。

  吴爱花发现了陈雅南的艰难前行后,就将自己的速度减慢了一些。

  她平时步子跨得大走得快,身上穿的也是方便干活的衣裳,所以一时之间也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

  吴爱花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抱歉哈,平时赶时间走习惯了。你刚刚问我什么来着,能再说一遍吗?”

  陈雅南笑着回答:“没事没事,是我走路太慢了。我是问你咱们这边知青点,现在一共有几个人。”

  “知青点包括我在内,一共有七个人,四女三男。现在加上你和赵知青就有九个人了。”吴爱花一边回答一边又看了一下陈雅南,在发现她只带了一个行李袋的时候,不经有些惊讶,“你就带这么点东西来吗,这能够用吗?”

  “这点当然不够用了,但是我力气小,自己一下拿不了那么多,所以其他的东西,我来的时候,就让我家里人帮我拿到邮局去了,明后天估计就能到吧。”

  “原来如此,这样也挺好。”吴爱花笑笑,两人你一言我一语,聊得也还算融洽。

  等到了知青点后,吴爱花又帮着陈雅南收拾了一下床铺。

  陈雅南也不是那种光占便宜的人,床铺弄完后,她就从自己到行李里摸了一把水果糖出来,硬要塞给吴爱花甜甜嘴。

  虽说这普通的水果糖算不上特别贵重,但吴爱花在帮她的时候,就没想过要什么回报。

  现在对方这种明显没把她的帮助,当成是理所应当的行为,就很受吴爱花的喜欢。

  果然,像李曼曼那样的人还是不多的。吴爱花在心里想到。

  她也没有推辞,接过糖就直接塞进自己的口袋里。都是女孩子,哪有不爱吃点儿小甜嘴的。

  因为拿了陈雅南的糖,吴爱花又和她大概说了一遍知青点这边的一些事。

  陈雅南是个很好的听众。

  她会在吴爱花说话的时候,用那双漂亮的眼睛就那样温柔专注地看着她,仿佛她说的每一个字,陈雅南都听进了心里。

  这种眼神,吴爱花表示十分受用。

  很快,两人的关系就突飞猛进地好了起来。

  等张家宁她们回来的时候,陈雅南已经成了吴爱花的好姐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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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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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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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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