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林莞>第99章 美好的梦
  林莞看着那洗得干干净净,白花花的大肥鸡,当即决定晚上就做小鸡炖蘑菇。

  她先把干蘑菇拿出来用热水泡发,然后把这只大肥鸡剁成大小差不多的鸡块,放到冷水里泡一会儿,把里面的血水泡出来。

  因为也算是自己养的鸡,所以林莞就没有再拿去焯水。

  等血水泡好后,林莞把鸡块洗干净放到一旁控水备用。

  锅里烧油,油热后下葱姜蒜炒香,再把控好水的鸡块倒进去,一直炒到鸡块表皮变得金黄,然后依次加入八角,桂皮,香叶,适量的盐,冰糖和酱油翻炒均匀。

  最后把泡好的蘑菇和一部分蘑菇水也倒进去,再加上适量的清水,大火烧开后转小火,再炖煮一会儿就行。

  小鸡炖蘑菇煮的差不多之后,林莞先盛出来三分之一,放在旁边。

  而锅里剩下的那些鸡肉和蘑菇,林莞又加了几根切碎的辣椒进去翻炒几下,等把辣椒也炒熟了,林莞才把这加强版的小鸡炖蘑菇给盛出来了。

  这只鸡被四娃养得很是健壮,拔光了毛,收拾干净之后,还有两斤多重。

  林莞又加了很多蘑菇进去,所以整个菜的分量看着还挺多的。

  小鸡炖蘑菇做好后,林莞又做了一个凉拌黄瓜,煮了一个鸡蛋汤,最后再配上米饭,孩子们直接被香迷糊了。

  吃饭的时候,林莞想到了以前某一位东北朋友和她说过的一句俗话:“姑爷进门,小鸡断魂。”

  说的是东北的一个民俗,每逢姑爷上门,丈母娘就要用小鸡炖蘑菇来招待。

  当时她俩也在吃着小鸡炖蘑菇,一边吹着牛皮,一边畅想未来。

  当时两人在外面店里吃的这道菜,菜里面还加了白菜和粉条,妥妥的米饭杀手。

  林莞不敢说自己做的菜就是正宗的做法,反正她以前吃的是什么样的,她现在就怎么做。

  世界那么大,哪怕同一个菜名,同一个地区,每个人的做法都不一样。

  炒菜做饭只要自己家吃得好吃就行了,其他不用想那么多。

  香喷喷的小鸡炖蘑菇一上桌,二娃眼睛直接就移不开了。

  但是就算他已经馋得不行了,他也还是等林莞先动了筷子之后,才快速夹起一筷子鸡肉和蘑菇,也不怕烫,直接就往嘴里送。

  鸡肉滑嫩紧实,蘑菇鲜而有味,二娃捧着自己的小脸蛋,细细品味着嘴里的美味,整个人看上去欢快极了,像一只沉迷干饭的小猫咪。

  大娃则是先拿起勺子,勺了两勺里面的汤汁浇到饭上,才开始夹菜吃饭。

  别看大娃只是一个六岁多的乡下孩子,在他吃饭的时候,举手投足间还颇有点儿文雅与贵气。

  这要是给他换上一身贵重衣裳,再换个漂亮的大房子居住,说他是个有钱人家精心培养出来的小少爷也不为过。

  林莞看看大娃,又看看二娃,一边吃饭一边在心里想:大娃二娃他们俩,除了长得像之外,其他是一点都不像啊。

  无论是性格还是气质,都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

  偶尔,林莞还能从大娃身上看到一些熟悉的影子,但具体像谁,她想不起来。

  她在心里猜测,大概是像孩子爹。

  儿子肖父,也是天经地义。

  ……

  另一边的夏家,李雪吃完晚饭后就躺在床上休息,顺便琢磨着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她心里想着:这次她去县里的理由是县医院看病。

  现在这“医院”也去过了,她这个“病”看过了以后,要是还在家里这么躺下去的话,夏家其他人肯定看不下去,会给她找不痛快。

  思及此,李雪叹了口气。

  就说今天晚上,那王杏花明里暗里都在告诉她。

  她这样一直躺着养病不是个办法,要是她这病在县里看了也一直好不起来,那王杏花就会陪着她一起去市里医院看病。

  家里一定要把她的“病”给治好。

  但是这看病要花的钱和路上的开销,李雪得出一半儿,不能全由家里出。

  对此,夏家大房和二房心里虽然有些意见,但谁也不敢提出来。

  毕竟他们也不敢保证,自己以后能永远不生病,能不需要家里出钱。

  李雪在床上翻来滚去,最后还是决定自己的“病”要慢慢好起来。

  但是这“病”怎么个好法儿,要好到什么样的程度,她还得好好想想。

  最好是在大家眼里变成那种,不能多干活儿,身体比一般人虚弱需要格外照;,然后去医院治呢,又没办法根治,但又不能是那种完全治不好的病。

  想要同时满足这些条件,还得多花点儿心思才行。

  大概是因为今天奔波了一天,消耗了太多精力,李雪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睡梦中,李雪梦见自己成了小说中的新女主。

  不仅家里三个孩子对她唯命是从;夏青云这位帅气的副团长老公,也对她一往情深,矢志不渝;就连小锦鲤的运气,也能全部为她所用。

  后来市场开放了,她在夏青云的保驾护航和夏福宝的运气加持下,一路向前,所向披靡。

  无论她选择做什么项目,都稳赚不赔,那钱都像流水一样,哗啦哗啦地往她口袋里跑,赶都赶不走。

  而且在她创业的路上,还有好几个有钱有势,英俊帅气的男人对她情根深种。

  他们为了她争风吃醋,对着她百依百顺,做梦都想得到她的垂青。

  而夏家的其他人看到她,就像看到能决定他们命运的女王一样。每当他们对着她的时候,嘴里的彩虹屁都像不要钱一样的往外吹,势必要把她哄得心花怒放。

  而她听高兴了,就像打发乞丐一样随手打发他们一点儿钱。

  在梦里面,李雪看着他们像狗一样的,被她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李雪心里别提多高兴多得意了。

  至于那个狗屁知青王思雨,李雪梦见她在上山捡柴的时候,不小心从山上滚了下来,不仅摔断了腿还毁了容,最后不得已嫁给了邻村的一个瘸子。

  一旁玩耍的夏福宝,听见李雪突然笑出声来,还被吓了一跳。

  她睁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好奇地盯着李雪的脸,一脸的疑惑。

  为什么睡觉的时候还会笑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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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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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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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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