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把还没熟透的,有点硬的柿子洗干净去皮。
可惜她放到纳戒里的那堆野柿子,基本上都是熟了的,林莞在那里挑挑拣拣半天,也才挑出十来个还有点生的柿子。
她看着这十几个柿子,决定今天下工后,再去一趟野柿子树那里,摘点没熟的柿子回来。
出门前,林莞已经把野菜拿出来晒了,她给大娃做好了午饭,让他带学校去。
学校那里有厨房,该有的东西都有。因为大部分孩子中午都会带饭菜来学校吃,所以到了中午,学校厨房的婶子就会统一用大锅帮孩子们热饭,还会给孩子们烧热水喝。
厨房的婶子也是河西村人,就是村里嘴皮子最溜的李二婶子。
要说在学校里给娃娃们热饭烧水,再给老师们做一顿午饭这些事情,在村里可是一份非常抢手的好工作。
虽然没有工资,但每天都有八个工分可以拿,还能在学校一起吃顿儿午饭,这自家里的口粮不就也省下来一顿了吗。
当时学校招工的时候,村里不知道有多少大嫂大婶儿,为了得到这份工作都挤破了脑袋,使出浑身解数儿。
最后还是李二婶子靠她那利索的嘴皮子,兼一手好厨艺拔得头筹,当时不知道惹了多少人红眼。
不过,要是论说话阴阳怪气嘴皮子利索,这村里她李二婶子认第二,还真没人敢认第一。
所以村里的其他老娘们见是李二婶子当选,哪怕心里嫉妒得不行,明面上也不敢去找李二婶子的晦气。
而在学校的学生里面,要问最让孩子们羡慕的人是谁,王小军是当之不愧的第一人选。
因为他妈妈姜宁,是学校的语文老师,教一二三年级共三个班的语文课。所以即使王小军今年才五岁,是一年级班上最小的孩子,也没有人敢去欺负他。
乡下孩子上学,年龄偏大的多。像王小军这样年纪偏小的,还是姜宁软磨硬泡许久,才让校长松口同意的。
王小军在学校里,不仅能受到来自亲妈的关照,又因为是他们家的独苗儿,平日里吃的伙食也特别好。
夏大丫就很羡慕他。
别看夏大丫今年已经10岁了,她今年也才刚上一年级,和夏三丫一个班。就这还是她硬生生磨了她娘大半年的功夫,才让她娘同意她来上学的。
主要还是她娘看见二婶家的三丫今年也来上学了,心里觉得自家吃亏了。而她哥又不愿意来上学,老夏家也没分家,她娘不想在这件事上吃亏,夏大丫这下得偿所愿,能够来学校上学。
夏家的家里条件虽然比一般人好,夏老跟和王杏花表面上喊着男娃女娃都一样,骨子里却都是重男轻女的。他们觉得女孩子去上什么学,哪怕念的书再多,将来也是要嫁给别人家去的。
还不如老老实实在家里帮着干活儿,等年纪到了,挑一户好人家嫁过去,来年再生个胖娃娃,好好过日子才是正道。
夏大丫以前就老是听到这种言论,小时候或许还觉得爷奶说的有道理。但现在她已经十岁了,已经不是前两年啥也不懂的小丫头片子了。
她常听见她奶还有村里其他人说,她三叔夏青云就是因为读得书比别人多,人又聪明有能耐,这才比别人更有出息儿。而她爸,她二叔,大字不识一箩筐,现在除了在地里刨食还有啥能耐?
她可不想永远在地里刨食。
夏大丫认为自己也不是一个蠢人。
以前她没强烈要求去上学,是因为她年纪小,被她娘随便一忽悠就信以为真。然后又每天看着她哥一去上学就唉声叹气的样子,所以才觉得上学不怎么好。
而为了她上学的事,她娘已经被她奶指桑骂槐了好几天。
夏大丫心里气不过,凭什么家里的男孩子就可以想去就去,而她就不行。像她三婶家的夏福明,今年已经上二年级了。他一到能上学的年纪,她三叔三婶就火急火燎地把他送来了学校。
想到这里,她觉得夏二丫也是个傻的。她二婶在她奶面前多能耐啊,随便几句话就让三丫也来上学了。
那二丫有一个这么厉害的娘,有这么好的机会,居然还嫌弃上学,一听来上学就说她自己难受,宁愿在家里干点活儿,顺便再帮忙看着家里的两个小孩子。
为此,她奶王杏花还特意在她娘面前夸了二丫好几回儿。
说什么还是二丫头懂事儿,知道心疼大人吧啦吧啦的,差点儿把她要来上学的事给搅黄,好在她坚持住了。她哥夏福亮看她这么想上学,也帮她说了几句话,她娘的心才没有被她奶的话给动摇。
至此,夏大丫忍不住在心里嗤笑一声。哼,要是每天听几句说她不懂事儿或一些阴阳怪气的话,能换她以后的前程,她就是全接着又怎么样。
她绝不会在这件事上妥协,这学儿,她是一定要上的,而且要好好上,要努力学,要让他们对她刮目相看!
当然,家里该她干的活儿,她也会干好,省得到时候他们用这些事情来攻击她。
于是,夏大丫的眼神更坚定了,她细嚼慢咽地吃着自己的午饭,在心里为自己加油鼓气。
她知道因为她是这个班里年纪最大的,所以偶尔也会收到来自其他孩子的,某些不带善意的目光,但她毫不在意,为了自己的未来,她无所畏惧。
再说,就她这个年纪这个身高摆在这里,她还真不信这班里会有哪个小萝卜头,不长眼地来欺负她。
就那种个儿还没她高,长得瘦瘦矮矮的萝卜头儿,她一脚一个,能揍得他们找不着北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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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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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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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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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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