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莞则决定接下来几天都不理会127,让它自己得意去,小样儿。
晚上简单地吃了一顿晚饭后,她给三孩子一人吃了一颗糖,然后让他们自己玩一会儿去,她则是趁着周围没人的时候闪身进了空间。
空间里的田地因为有灵石和阵法的加持,已经变成了最原始的那种灵田。
而之前种下去的菜苗和蔬菜种子长势都特别好,看着生机勃勃的,有一小块菜地已经能收获了。
可惜现在蔬菜不值钱,拿到市面上根本卖不了几个钱,黑市里也是如此。
当下大家缺得大多是各种粮食,点心,糖果这类吃食,又或是新鲜水果,再加上手表,收音机这类物品。
林莞看向另外一边的苹果树,大概有十几棵树的样子,都长得很茁壮。
林莞估摸着再过两个来月就能收获一波香香甜甜的大苹果了,林莞想着到时候得想办法把它们出手,换点钱票在手上才好。
从空间出来以后,林莞又把家里看了个遍,看看家里还缺什么,她后天打算去一趟供销社,买点日用品,再买上些猪肉,到时候喊上许婶子和孩子们,一起来家里吃一顿饭。
哦,对了,还得买瓶酒,许婶子爱喝两口。
到了厨房的时候,看到放洗漱用品的柜子里,大娃和二娃的牙刷已经坏了,准备给他们再买两把,三娃也得买,现在三个孩子每天都有一颗奶糖吃,不好好刷牙可不行。
看完了一圈,回想一下没什么漏掉的之后,林莞回去洗漱了。
现在三娃每天都是大娃帮他洗的澡,林莞再悄悄地给他用个净尘术,保证三娃干干净净,清洁溜溜。
等她洗好之后,孩子们也都回来了,三兄弟聚在一起,从林莞的角度看过去,只能看见他们三个的背影和圆溜溜的后脑勺。
“你们在看什么呢?”林莞走到他们身后,好奇地看过去。
“娘,我们在看小人书,是小山借给我的。”大娃头也没抬地回复,津津有味地看着。小人书,也就是连环画,现在的人们没什么娱乐活动,有本小人书能看上好几天,像这种话多字少的书,小孩子尤其爱看。
“哎哟我们小三娃看的这么认真,上面讲了什么你看懂了吗?”林莞故意逗三娃玩儿,笑眯眯地摸了一把他的小脸蛋。
三娃害羞地笑着不吭声,一双眼睛还是聚精会神地盯着大娃手上的小人书。
不认识字没关系,他小三娃看画就行。
“大哥,你看懂了没有,快给弟弟我讲讲。”二娃着急地摇了摇大娃的手,光看图猜故事太难了,他还是想知道小人书讲了些什么。
闻言,大娃沉默了一会儿,对上二娃着急的眼神,默默地回了一句:“……我也没看懂,好多字娘还没教过我。”
是的,原主是识字的,从小爷爷就教她识文断字,所以每当她有空的时候也会教教大娃二娃。
大娃学的多一些,但也是和村里的同岁孩子相比,现在村里的好多孩子,还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得呢。
二娃年纪小,才刚认识十几个字而已。
三娃就更不用说了,现在连一二三四五还掰不清楚呢。
于是,三个崽崽纷纷将目光投向了家里最有文化的人———林莞!
林莞接收到来自三个儿子的信号,默默地走到他们中间坐下,充当了故事机的角色,母子四人依偎在一起,好不温馨。
临睡前,二娃还在感叹要是有多几本小人书就好了。
为此,林莞在自己的购物清单中添上了一项小人书,新书是不用想了,现在的书贵的得很,尤其是这类带图画的故事书。
公社里的废品收购站应该是没有的,但她可以去县里的废品收购站找找有没有旧的小人书,有的话可以多买几本回来,再找找有没有小学课本,可以拿来给大娃先预习预习。
想着想着,林莞进入了梦乡。梦里,127变成了一只小狗,不停的对着她汪汪汪地叫,她嫌烦,一脚就把127踹飞了。
林莞舒爽地翻了个身继续睡,嘴角勾起满意的笑容。
127:我是真的会谢!
大概是因为做了个好梦,第二天早上林莞起晚了。
只见她迅速洗漱完后,又匆匆去做了个早餐。
时间紧迫,只好给孩子们一人煮了一个鸡蛋,快速地用玉米面糊糊煎了几个饼子,就扛着农具下地去了。
一路上紧赶慢赶,才赶上时间的脚步,快到的时候,发现前面地上坐着个人,半天爬不起来。
林莞走近一看,看见是王思雨。她正想着怎么不动声色地靠近她们呢,机会自己就落在她手上了。
林莞小跑过去,温和地问:“王知青,你这是摔着哪了吗?”
王思雨闻言抬头一看,就看见一个温柔似水的小嫂子正温和地看着自己,小嫂子长着一张漂亮的脸,是那种看上去毫无攻击力的美。
都说第一眼形象极为重要,王思雨自从经历了李雪梅事件,她和张家宁两个人对村里的小嫂子小媳妇儿都是敬而远之的。
多亏了林莞这副人畜无害的相貌,王思雨才没有第一时间排斥她,从而接近也变得容易了不少起来。
“应该是刚刚不小心,扭到了脚。”王思雨唇色惨白,上面还留有牙印,看来是伤得不轻。
“来,我帮你看看。”说罢,未等王思雨拒绝,林莞就蹲下去,掀起了她的裤脚,只见那脚腕处肿了老大一块,又红又肿看着有些吓人,“你这得去卫生所看看了,可不敢这样耽误下去,你就一个人吗?”
“不是,家宁和我一起呢,不过她现在去大队部里请假去了,等会儿她回来,就扶着我去卫生所看脚。”王思雨想笑一笑来着,但脚上传来的疼痛让她忍不住皱着眉头,故脸上的表情有些滑稽。
林莞却是笑不出来,她不爱拿别人的痛苦做自己笑容的养料。
她低头沉思了片刻,对王思雨提议道:“你看这样行吗,我力气大,我背着你往卫生所那边走,反正去那边要路过咱上工的地儿,到时候咱在那里停一下,直接和小队长请假,我再背你去看医生怎么样?”
“不……不用不用……这样太麻烦你了,家宁很快就会回来的。”王思雨连忙摆手拒绝。
“但我看张知青一个人扶你去的话,估计也有点困难,你也别和我客气,我是看你像我的一个妹妹才帮你的,你就权当满足我做一个好姐姐的心成吗?”
林莞诚恳地看着王思雨的眼睛,现在的人淳朴,尤其是这些个下乡知青,一切以建设美好家园和为了人民服务为使命。
她听见林莞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又看着林莞那真诚的不似作假的眼神,才轻轻点了下头,同意林莞说的提议。
林莞见状,把农具放在一旁,走到王思雨前面,让她抱住自己的脖子,轻而易举地就将她背了起来,再捡起自己的农具,让王思雨帮忙拿着,背着人就起来地里找小队长请假。
小队长见王思雨的脚腕肿得那么大,立刻给批了假,还喊一个身强力壮的婶子去帮林莞,被林莞拒绝了,她完全不需要其他人的帮忙好吗,王思雨又不重,背着她简直不要太轻松。
而王思雨趴在林莞的背上,心下十分感动。看看,她也是能遇到好人的,并不是所有人都看不上她们这些下乡来的知青。
王思雨眼眶红红,隐隐有泪花儿在里面打转儿,她没有任由眼泪滴落下来,而是偷偷用袖子揩起来眼泪,安心地靠在林莞的背上。
林莞敏感地感受到王思雨的情绪,并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加快了脚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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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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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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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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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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