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莞这边正洗着野菜,那边感受到有一道目光一直盯着她,抬头一看,只见三娃脸上带着乖巧的笑容,正目不转的盯着她。
“三娃,你盯着娘做什么?”林莞问他。
“娘,三娃,也想去。”三娃一字一句回。
“去哪?”
“赶鸡!”
“赶鸡?”林莞心里想着,三娃想去“赶鸡”干什么,突然灵光一闪道,“你明天想跟着娘去赶集?”
“嗯嗯。”三娃连连点头,眼睛里闪着满是期待的小星星。
“好呀,但是三娃得听娘的话才行,不然的话娘就不带三娃去了。”林莞一口答应。
“娘,我乖,听话。”三娃说完,十分乖巧的用自己的小脸儿去蹭了蹭林莞的脸,笑得露出了洁白的小米牙。
林莞心里被三娃萌出了一脸血,脸上不不动声色。她把今天要用的野菜分出来后,就把剩下的野菜放竹篾上晾干,等明天再拿到太阳下面去晒。
这边给了三娃一根小杂鱼干吃着玩,那边林莞手脚麻利地把野菜过下开水,烫熟后再把它切得碎碎的,放进揉面盆里,加入适量的盐,一小勺上回炼的猪油,又倒了适量的玉米面进去,再到点儿水,用手把它们揉在一起,分成一个个大小适中的团子,分别揉圆后放到锅上去蒸。
林莞本来想放白面的,可惜家里的白面就剩一点儿,根本不够,手边也没有小麦可以催生,她琢磨着明天去赶集的时候,要是有的话就买一点儿。
刚刚答应了三娃明天要带上他,索性把大娃二娃一起带上,谁也不落下。
等野菜团子蒸熟后,没过多久大娃他们就回来了,晚上就吃野菜团子配小杂鱼干。
鲜嫩的野菜做成团子味道很不错,大娃他们吃了好几个,吃完饭后林莞给大娃他们一人分了一颗奶糖,告诉他们是上回去县里买的,因为没买多少,放布袋里搁着忘了拿出来,今天才想起来。以后每天会给他们一颗,前提是他们得乖一点才行。
大娃显然已经从二娃那里知道林莞有奶糖的事了,不像三娃一样满脸惊讶。但当奶糖吃进嘴里后,三个孩子一起露出了梦幻幸福的表情,好吃,真的太好吃了!
林莞自己也吃了一颗奶糖,她感觉单论味道不如后世的奶糖更香,但耐不住这个身体觉得幸福呀,甜滋滋的奶糖仿佛甜到了心里,让这清苦的生活也甜了起来。
等奶糖吃完,林莞又给了大娃和三娃一人一颗冰糖,二娃见状也想要,见林莞不给自己,着急地说:“娘,你亲爱的小二娃还没给呢!”
林莞挑眉:“回来的时候不是给你吃了一颗吗?”
二娃撅嘴:“那不是换鱼的吗?那怎么能算呢!”
“怎么不算,一人一颗谁也不多,别再吵了啊,再吵就喊你大哥揍你。”林莞威胁道,二娃闻言嘴噘得老高,林莞觉得他这样一直噘嘴,到时候说不定真能挂个油壶上去,那样子一定很搞笑,算了算了,别逗孩子了,到时候要给孩子弄哭了。
睡觉之前她给大娃二娃宣布了明天带他们去赶集的事情,得到了孩子们的欢呼声,叮嘱他们快点睡觉,明天早点起来,就抱着三娃回房间了。
第二天一早,林莞还没起来呢,大娃二娃已经穿戴完洗漱好,站在她房门口喊她。
无奈之下林莞只好起来洗漱,让他们俩别吵醒三娃,让三娃多睡一会儿,先去把鸡喂一下,等会儿吃早饭的时候,再喊三娃起来。
两个孩子乖乖地去了后院喂鸡,林莞则是洗漱完就去了厨房,看一下早饭吃什么。
厨房里有昨天许婶子的给的一篮子菜,里面有几个西红柿,四五根黄瓜,两个茄子和大概两斤左右的青红辣椒。
一看到这些辣椒,林莞眼睛都亮了起来,她是很爱吃辣的那种人,几乎是无辣不欢。
来到这里以后,家里基本上就没做过辣味的菜。一是因为孩子们吃多了辣不好,二是她根本就没有辣椒。她心里想着,今天赶集的时候,要是看见有猪肉卖,一定得买一块回家做辣椒炒肉吃吃,不能想不能想,想想就馋。
林莞把家里仅有的白面倒了出来,再加上一些玉米面,揉成了光滑的面团放在旁边备用。
锅里烧油,倒入切好的西红柿翻炒,等西红柿炒出汁儿后加入适量的水烧开,另一边把刚刚揉好的面团分成小份儿,稍微拍扁一点儿,切成厚薄适中的面片儿放进烧开的番茄汤里,再打上两个鸡蛋搅匀,沿着锅边倒进去,撒上葱花和食盐,一锅色香味俱全的番茄鸡蛋面片汤儿就做好了。
吃完早饭,把家里收拾好,林莞又拿了一个布袋子装上昨天吃剩下的小杂鱼干,带着路上孩子们饿了吃,可以垫垫肚子。
做完这一切后林莞才抱着三娃,领着大娃二娃去村东头和许婶子汇合。
到村东头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那里等着了,大人小孩都有。
今天大队里为了方便村民们去赶集,特意安排了牛车来回跑,当然得给钱,一个大人来回两分钱,可以带一个小孩儿。孩子带得多的人家,两个孩子来回得收一分钱,所以也不是所有人都选择坐牛车。
林莞到的时候,牛车已经走了一辆,另外一辆正在来的路上,她看见了人群中朝她招手的许婶子,林莞连忙带着孩子们走了过去。
许婶子今天也不是一个人去,她带着儿媳妇李秀禾和孙子王小山一起。李秀禾是个温柔的性子,她冲着林莞和气的笑了笑,林莞也回她一个和气的笑容,这就算是打了招呼。
大娃和王小山一碰头,两孩子就哥俩好的搭在一起,有说有笑起来,二娃在旁边时不时插上一两句话,倒也融洽。
等牛车来了之后,林莞麻利地付了钱,带着孩子坐在许婶子她们旁边。
她们坐着牛车,一路上说说笑笑,无比欢乐地踏上了赶集之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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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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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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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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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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