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林莞>第12章 王杏花
  办法有了,但具体实施的人选还有待选择。

  林莞看着那一圈儿的人,细细思索具体用谁,目光从一个个人脸上快速滑过……

  叮——就是你了!!

  林莞悄无声音地走向被选定那个人,在靠近她时快速地掐了法诀打到了她身上,当然,她本人和村民都毫无感觉。

  金丹真人的隐匿身法可不是区区凡人能够发觉的。

  林莞若无其事地回到了原来的地方,继续和一干婶子媳妇儿们吃瓜聊天,就好像她从未离开一样。

  “福宝娘,你坐在地上干什么,你不是说去大队部里借把镢头过来吗?我在那儿等你半天了,镢头呢?”

  王杏花洪亮有力的声音犹如炸雷一般响起,林莞随着众人的视线过去,没错,就是她挑选的最佳人选————李雪梅的婆婆王杏花。

  这傀儡谁做都不如王杏花的给力,她俩是婆媳关系,王杏花天生就压李雪梅一头,她说的话也比别人更有力度和可信度。

  要说此时此刻村民们的心情该如何形容的话,那就是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去大队部里借镢头?大队部不是在相反的方向吗?你去借镢头你往思雨身边凑干什么?”一直护着王思雨的女知青大声对着李雪发难,连珠炮似的问了几个问题。

  那个女知青长着一张鹅蛋脸,杏眼琼鼻樱唇,身材高挑,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看着健壮有力,一副不好惹的样子。那也是海市来的知青,叫张家宁,是王思雨的好友,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很好。

  林莞一把目光投向张家宁,系统就自动帮她把人物信息列了出来,倒是省了不少事。

  村民们听见他二人的话,纷纷觉得张家宁说的有道理,质疑中夹杂着兴奋的目光通通锁定了李雪。

  李雪坐在地上,只觉得脑子里是一片浆糊,她看向王杏花,五十多的年纪,手脚粗壮,一看就是常年下地干活的样子。穿着一身灰白的打了几个补丁的衣服,花白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在脑后扎成了一个髻。

  李雪穿书而来,不仅知道以后的剧情,还继承了原主李雪梅的记忆,大概是老天爷对她的关爱吧,让她不用对着一村子的人抓瞎,不知道谁是谁。

  她走过来碰瓷之前,有和王杏花说过要去大队部里借镢头吗?李雪想不起来,索性不再去想。

  但当她听到张家宁的话后,只觉得脑子像炸了一样一片空白,后背全是冷汗…….

  王杏花的话,把她推上了风浪尖口,她在心里一边暗恨着王杏花多嘴,一边飞速思考着要如何把话圆起来。

  “是呀福宝娘,你说去大队部借镢头,跑王知青旁边来干什么?”一个小媳妇插嘴问道。

  “对呀,人王知青干得好好的,突然来个人到身边,换谁谁不吓一跳呀。我看这福宝娘被砸脚了,也不能全怪人王知青。”

  “就是,人一姑娘老老实实干着自己的活,虽然干得慢了点吧,但我可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下没偷懒。”

  “天这么热,别一直围在这里了,赶紧把事情解决了吧。”

  “……”

  “……”

  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说得好不快活,要说村里大家最羡慕谁家,那肯定是夏老根家,也就是女主夏福宝家。

  豁!一家好几个壮劳力,女人们也不是那种爱偷懒的,都能干的很。每年年底分粮的时候,那是一个叫人羡慕哟!家里子孙又多,个个看着懂事又听话,那么多的好怎么都是夏老根家的呢。唉,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要说年轻女人们最羡慕谁,那肯定要数李雪梅了。人长的漂亮不说,她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谁见了不得夸一声娃娃长得好,个个白净漂亮,尤其是她的小女儿,长得就和画报里的人物似的,玉雪可爱。

  还有个在外当军官的丈夫,想当年那夏青云可是河西村里顶顶好的青年,多少村里村外的姑娘想嫁给他做婆娘,可惜被李雪梅抢了先。

  如今好不容易有机会刺她几句,还不得铆足了劲,下次这种机会有没有谁知道呢。

  说到漂亮,大家又不约而同地想到了林莞,纷纷在心里摇了摇头。长得漂亮有什么用,生了三儿子又怎么样,还不是没了男人,一个人要拉扯三个男娃,那日子过得哟啧啧啧……

  林莞要是知道他们的想法,只会在心里高呼一声:哦豁———今时不同往日,人啊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何况她还换了个芯子,要是还过着以前那种日子,她金丹真人的面子还要不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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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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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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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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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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