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林莞早早起来给砂锅里加满水,开始煲鸡汤,水烧开后,林莞把炉子下面的通气口封上,用小火慢慢煨着。

  大娃他们吃早饭的时候,眼睛总是忍不住往外瞟,就想着要去守在炉子面前。

  此时已经过了双抢时节,田里的活儿没有之前那么累,林莞按部就班的下地挣工分,心里寻思着过几天再去一趟供销社买点东西。

  上回赵银花给她送了包红糖和一筐子鸡蛋,这个人情她得想办法补回去,不是怕欠人情以后人家让她办什么事,而是现下大家日子都不宽裕,就算是当了河西村大队长的唐建国家,也就是赵银花家,平时也舍不得多吃一个鸡蛋,更何况是红糖了。

  中午回到家的时候,砂锅里的鸡汤已经炖得差不多了,一阵阵浓郁的香味飘出来,林莞在外面就闻到了。

  进厨房一看,三个娃都围在厨房里,闻着鸡汤的香味玩着简单的游戏———大娃二娃拿着根黑色的线玩翻花绳,三娃在旁边看。

  三兄弟看见林莞回来,眼睛瞬间都亮了起来,尤其是三娃,黑葡萄般的眼睛像小狗一样湿漉漉的,目不转睛地盯着林莞。

  等林莞揭开锅盖的时候,三个娃如出一辙地深深吸了口气,露出梦幻般的表情。

  林莞忍不住乐了转而又有点心酸,现在的孩子太苦了,缺衣少食,也没什么娱乐产品,甚至很多孩子连学都没得上。

  说到上学,等下一学期开学,林莞就准备送大娃去学校,他现在六岁,已经可以去上一年级了。

  林莞给汤里撒了点盐,她用小碗盛出了一点点汤水尝咸淡,味道正好,香而不腻。不得不说,这个年代家养的土鸡就是好,炖的汤香味浓郁,哪怕没放什么调料,喝起来也特别鲜美,一口下去有点不虚此生的感觉。

  林莞想着又觉得自己有点搞笑,喝口鸡汤还喝出不虚此生的感觉了,想她在现代不知道吃过全球各地多少特色美食,在修仙界更是山珍海味琼浆玉液都吃腻了,后来直接就吃辟谷丹,偶尔啃两个珍贵的灵果换换口味。

  想来还是这具身体对油荤的渴望啊~林莞表示能理解。

  林莞看着大娃他们满脸渴望的样子,给他们盛了几块鸡肉和半碗汤,让他们先尝一口解解馋。

  再拿了两个大点的碗,分别盛上些鸡肉和汤放着。

  等看见大娃他们分着喝完了那碗汤,就让大娃把这两碗鸡汤分别送去唐果家和赵银花家。

  送到唐果那里去,大娃还能理解,但送到赵银花那里,大娃有点不明白,于是他问林莞。

  “娘,为什么要给明叔家里送呢?他们家条件好着呢!”

  大娃嘴里的明叔,就是赵银花的小儿子唐明,唐昊唐泽的堂弟。

  赵银花和唐建国总共生了一儿一女,大女儿叫唐红,比唐昊小一岁比唐泽大点儿,早几年嫁到了县里,公婆男人都是厂里的职工,公婆厚道,男人贴心,前两年生了个大胖小子,日子过得挺不错。

  小儿子唐明在村里当记分员,去年娶了河东村的李红英做媳妇儿,两口子都踏实能干的人,听说前阵儿李红英怀孕了。

  所以说就冲着赵银花在自己儿媳妇怀孕的时候,还能从家里拿出鸡蛋和红糖给林莞补身子,这份情谊林莞也不能让她吃亏。

  “那大娃知道这些天我们吃的鸡蛋,喝的红糖水就是你堂奶奶拿过来的吗?”

  大娃点点头,想了一下回:“娘,我知道了,堂奶奶她家对我们好,我们也要对堂奶奶他们好。”

  “嗯,大娃真棒。好孩子,快去吧,慢慢走别摔了啊。”林莞摸了摸大娃的头,看着他先端着一碗鸡汤走了,送完给赵银花回来又送另外一份给唐昊。

  大娃送菜也很有一手儿,他像阵风一样跑进人家厨房,找个干净的碗就往里面倒,然后立马跑到门口去,再和人家说让他们尝尝他娘的手艺。

  赵银花他们又怎么会不懂,这是林莞投桃报李,喊大娃来送菜,可恨那大娃跟猴子一样手脚灵活,抓也抓不住。

  赵银花看着大娃“逃跑”的背影,好笑的骂了一句“小猴崽子跑得还挺快儿”,满心欣慰地端着鸡汤去饭桌上,正好给家里人解解馋,儿媳妇怀孕了也该补补。

  唐昊那边更多的是无奈,上次没抓住大娃,这回又让大娃跑了,他想着到时候再给大娃他们送点粮食,让他们多吃点,就端着汤和闺女一起吃饭,唐果闻着空气里飘散的鸡汤味儿,眼里也满是星星。

  唐昊进来就看见女儿一脸期待的模样,心里也开心起来,给唐果分了大部分肉和汤,自己就着碗里剩下的汤肉吃饭,别说,这汤可真好喝。

  三家人吃着鸡肉,喝着鸡汤,美美地吃了一顿午饭。

  话分两头,李雪那边就过得不太开心了。

  王杏花最开始还觉得是她自己不该叫破三儿媳妇说去大队部借镢头的事,等回到家,挨了老头子一通埋怨之后,她觉得这件事错不在她,谁让儿媳妇骗她说去大队部,结果又没去呢?

  她哪里会知道李雪说好的去大队部,结果又跑去王知青那块儿,思来想去,都怪李雪!简直就是个搅家精,害得她老婆子是既丢面子又挨骂,哼,看她怎么收拾她。

  要说王杏花不个省油的灯儿,夏家大儿媳二儿媳也都不是什么吃亏的主儿。

  老大媳妇儿精明,心眼子多得跟蜂窝煤似的,向来只有她欺负别人的份儿。

  老二媳妇儿懒惰,不乐意干活,成天想着法子偷懒,做啥都斤斤计较,但人特别会说话儿,对上王杏花那更是能言善道,哄得王杏花开开心心。

  三个儿媳妇里面,唯独原主李雪梅称得上一句温柔贤惠,善良能干,所以夏青云一眼就相中了她。

  夏老根三个儿子里,老大老二在村里种田,这辈子也就这么着了。但老三夏青云绝对是有出息的那个,每个月都寄钱回来,怕老婆被不省油的两个嫂子和老娘欺负,吃不到什么好东西,他每个月会另外寄十块钱给李雪梅。

  王杏花知道,心里虽然不乐意,但她最疼爱的就是这个有出息的小儿子,不愿意驳了儿子的意愿,惹小儿子不高兴,再加上夏青云每个月给她寄二十块钱贴补家用,比儿媳妇拿的多,她也就不起什么幺蛾子了。

  但大儿媳和二儿媳看在眼里,心里嫉妒呀!可惜还没分家,上面有夏老根和王杏花震着,她俩也不敢翻出什么花样来,顶多挤兑挤兑李雪梅。

  李雪梅为人大度,不和她们计较,带着儿女过自己的日子,生活也倒过得去。

  而李雪出生在一个独生子女家庭,从小备受父母宠爱,虽家境一般,但养成了个霸道自私的性子,听不得别人说她一句不好。

  此时此刻,听着由前屋里传来的阴阳怪气声,让她恨不得此刻就去撕了她们的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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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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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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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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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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