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透亮,温度随着太阳升起而逐渐升高,林莞把头发扎在脑后,学着原主的习惯将头发盘成一个发髻,用头绳绑着。
第一次下地,林莞有些生疏,旁人当她是身体没好全,也没有多说什么。
林莞此刻无比希望自己有土灵根,这样翻地也好,松土也好,都会无比的轻松。
中场休息的时候,林莞和许婶子她们几个一小队的婶子媳妇儿坐在一起歇息,喝口水缓缓。
“大娃娘,你身体没好全,干活可千万别逞强。”许婶子关心地对林莞说,时不时就着一只旧水壶喝口水。
林莞点点头,拿出自己带的西红柿吃了起来,水灵灵的西红柿在劳动了半上午之后吃,就显得格外美味了,酸甜可口,汁水丰富,这还是昨天和许婶子换的呢。
“可不是嘛,要我说,你合该多休息几天,又不是穷到没粮下锅了,我看你昨天去供销社买了不少东西,又是烧饼又是水果的,这是想开了,舍得用你男人的抚恤金了……”另外一个婶子像连珠炮一样疯狂输出,她的语气半阴不阳,林莞听着不舒服就没理她,连眼神都懒得给她。
那婶子瞧林莞不搭理她,心里老大不乐意,还想继续逼逼两句,被许婶子按住了。
女人们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休息时间到了就继续干活。
中午下工的时候,林莞健步如飞地往家里赶,一是担心家里三个孩子,二是想快点回去休息,下午还得上工呢,可不能把时间浪费在听三姑六婆们唾沫横飞的家长里短中。
回到家,发现大娃他们把家里能干的活都干了。地扫了,鸡喂了,自留地的菜也浇过水了,除了洗衣服和做饭他们还不会,其他能做的他们都做好了。
林莞只觉得心下舒爽,谁不稀罕乖巧懂事的孩子呢?
要真是那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祖宗小皇帝,林莞才懒得管他们了,天大地大,能束缚住芸芸大众,还能束缚住她一个金丹修士吗?!
她进屋放下农具,和孩子们打了个招呼,就往厨房去。大娃见状,交代二娃看着弟弟,就跟着林莞进了厨房去给她烧火。
洗菜,切菜,淘米,蒸饭,一套下来行云流水,多亏了她爷爷耐心教导,令她不必被做饭烧菜难住。
林莞把五花肉切成差不多成人能一口一块的大小,先把肉里的油脂炼出来。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在锅里滋滋作响,林莞把五花肉块和多余的油分别盛出来,锅里留底油,加入冰糖炒出糖色,再依次放入猪肉,姜片翻炒均匀,再放一些老抽调色,然后倒了一海碗热水进去,盖上锅盖慢慢煮。
林莞是南方人,做红烧肉的时候喜欢放一点糖。她也会做偏咸口的红烧肉,但她最喜欢的还是只放姜片去腥的甜口红烧肉。
等红烧肉炖得差不多的时候,她让大娃把火烧小点,慢慢收汁,出锅前再撒点盐和小葱花儿,看着红润油亮的红烧肉就做好了。林莞喜欢用红烧肉的汤汁拌饭吃,所以也把汤汁儿没有收得太干。
大娃闻着厨房里弥漫的红烧肉香味,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
等林莞把红烧肉盛出来的时候,发现二娃和三娃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了过来,两个小崽崽从门外探着小脑袋往里面看,小鼻子不停地做着吸气的动作。
“你俩干嘛呢?”林莞有些好笑地问。
“娘,好香呀~”三娃眼睛眯成了月牙状,脸上的小梨涡可爱极了。
“娘,啥时候能吃饭呀?”二娃有些心急地问,这不能怪他,只能怪红烧肉太香了!
红烧肉的香味确实霸道,尤其是在这种吃猪肉不能实现自由的年代,林莞很庆幸河西村地方大,她们的周围没有邻居,离得最近的人家也要走上几分钟才能到,这样以后弄点好吃的也不用担心人家会闻着味儿,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林莞笑笑,又拿了一个干净的碗,分了一碗红烧肉出来,放在篮子里盖上布,喊大娃去给他大伯家送去。
大娃送肉过去的时候,唐昊家也准备吃饭了,做饭的是他闺女唐果。
小姑娘扎着两根麻花辫儿,围着一片旧布做围裙用,正熟练地在厨房炒菜,唐昊在灶前给女儿烧火。
大娃老远儿就看见厨房那块儿有炊烟袅袅升起,就知道他们在厨房。
“大伯,小果姐,我娘喊我来给你们送碗肉。”大娃跑进厨房,轻车熟路地拿了一个他们家的碗,把肉倒进去,然后转身就跑出去,不然晚一步就要被他大伯抓住了。
可谓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大娃精准预判了唐昊的下一步,唐昊刚想伸手抓大娃,就见大娃已经跑到院子里去了。
“你小子,这是干什么呢?”唐昊端起碗追出来,大娃在不远处停下,只要唐昊往前走一步,他就立马又往外跑几步。
“大伯,我娘做的红烧肉可香了,您和我姐尝尝我娘的手艺,我这就回去了,你们好好吃饭哈。”大娃笑嘻嘻说完,提着篮子就跑了,生怕唐昊追他。
唐昊见状,也只能把肉端回去。
唐昊对这三个侄子很好,毕竟都是他弟弟的骨肉,他自己也只有一个闺女,他们堂姐弟的关系一直都很好。至于他和原主,二人一个是鳏夫,一个是“死了老公“的寡妇,二人平时见到也就远远打个招呼,没办法,人言可畏。
虽然村子里的人大多是良善之辈,但是人类的本质就是“生命不息,八卦不止,”再加上万一有小人看他们不顺眼,胡说八道些什么,再经过七大姑八大姨这么一通乱传,白的也就说成了黑的。
原主不想那样,唐昊自然也不想。他虽说憨厚老实,可也不是傻子,他们老唐家就没有傻的,他闺女就老聪明了,读书从来都是班上的第一名。
“大娃跑了?”唐果已经把饭菜摆好了,看着她爸端着碗进来,看大娃滑不溜秋的样子,就知道她爸肯定抓不住大娃。
“嗯,闺女,来,吃肉。”唐昊摸了摸后脑勺,憨憨一笑。
唐果闻言,先给唐昊夹了一筷子红烧肉,再给自己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咀嚼,只觉得好吃到脸颊都要掉下来了。
林莞做的红烧肉咸中带甜,入口即化,软糯可口,肥瘦比例恰到好处,简直是米饭杀手,父女两人吃得津津有味,眼睛都亮起来了。
再回到林莞那边,大娃和二娃抢着用红烧肉的汤汁儿拌饭吃,一人吃了一碗饭,吃得肚子滚圆像个小西瓜,连三娃都吃了一小碗饭,要不是林莞怕他撑着了会难受,估计还能再吃小半碗饭。
“娘,咱晚上还能用汤汁拌米饭吃吗?”二娃一边帮着林莞收拾碗筷,一边期期艾艾的问道。
“等晚上我把剩下的肉切成碎碎的,再拿一个西红柿,也切得碎碎的,放进去拌一拌,吃之前把馒头掰开挖一勺夹在里面,再蘸着汤汁吃,想想就美。”
二娃一边听一边想象,口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好想天快点黑呀,夜晚呀,你什么时候来呀?
大娃也听得眼睛放光,三娃就更加了。
他直接抱住林莞的腿,馋得口齿不清地道:“娘……吃……三娃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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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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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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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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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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