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啥,咱俩顺路,一起!”
“我能回家伺候老娘了?!”
悲喜不同。
林冬花了一个下午,把所有人都分配过了。他给了他们两天的时间,两日之后,他们就会由人带着一道离开京城。
众人都去帮着兄弟收拾东西,该送别的送别去了。
元小飞到后来也不明白狄秋扬他们为啥要吓唬那御林军,不过,他知道这些人既然有这样的表现,一定是受到了沈帅的命令。
相信沈帅,肯定没错!
他只需要听沈帅的就行了!
元小飞坚定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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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小雪过后,天意外地暖了下来。
安北侯府的院子里头盖着一层薄薄的雪,第二天阳光一落下,那一层霜雪便消融了,地上的泥土和融化了的霜雪化作了一团,有些泥泞,还散发着青草淡淡的香气。
下人们一大早便来到了各处的院子,打扫积雪。
滴答、滴答。
是雪水顺着房檐流下,落在地上发出的声音。
这声音孜孜不倦地钻入人的耳中,让人觉得心烦。春杏站在宋明珂的房门口,看着那晶莹的水珠,掐着腰肢生闷气。
这声音让人心烦,她尚且如此,长公主不得被烦死咯?
“春杏。”
宋明珂的声音传来,春杏心中一凛——呀,果然给长公主吵醒了。
“嘎吱”一声,房门被打开。
带着冷意,裹挟着芳香的风便顺了进来,把春杏的裙边撩起了一道河浪。
“长公主,您醒啦。”
宋明珂睡眼惺忪,头发也乱糟糟的。她的睡相本不如此差,只是她昨日一直在书房看账册,最后终于在书房不小心睡着了,还是沈承聿把她抱了回来。
“唔。”
她应了一声。
春杏上前,收拾床褥。宋明珂让开了一条腿,道:“侯爷呢?”
“在前院呢,今日好像是有客人来。”
“客人?谁?”
春杏想了想道:“好像是程家的少爷。”
“嗯?程方嗣?”
“是的。”
宋明珂想了半天,也不知道程方嗣是来做什么的。
不过,她倒是听说,自从程业真去世,程方嗣一改从前纨绔模样,待人也有礼了许多,而且也不像从前那般蛮不讲理了。
宋明珂想,他本也就是个有点陋习的少爷,父亲的死,对他的打击也很大吧。
“洗漱梳妆吧,我去瞧瞧他们。”
“好的。”
春杏麻利地伺候宋明珂洗漱,并且给宋明珂梳了个淡淡的妆,一身月白色袄裙温婉大方,衬得人眉眼都透亮。
宋明珂简单地用过了早膳,便来到了前院。
还没到呢,就看见俩人站在那十年的大槐树下头,似乎是在扎马步。
而沈承聿则是翘着二郎腿,躺在一把贵妃椅上,脸上还盖着一本书。
尽管沈承聿看不见,两个人却是一点都不敢懈怠。
这二人正是前几日被沈承聿惩罚的沈承炘,和拜了沈承聿为师的程方嗣。
俩人的脸都憋得通红,一看便是累坏了。
宋明珂再一看他们脚下,却见脚下的土地已经湿润了一片,肯定是汗水浸润的。
“伏卿。”
听到这一声,沈承聿好像是被触发了什么机关一样,腾的一下就坐了起来。他脸上的书落在了一边,他也不管,只道:“夫人。”
程方嗣睁开眼,道:“见、见过长公主……”
沈承炘也是一副要死的样子:“长嫂……”
宋明珂赶紧点头,示意他们不必客气。她觉得有些奇怪——习武之人身子是该有些底子的,怎么他们两个累成这样?
她看他们的脸上都冒出热气来了。
似乎是看出了她的疑惑,沈承聿解释道:“他们扎了一夜的马步。”
“一夜?!”
宋明珂咋舌。
当初她习武的时候,宋濯总是叫她和沈承聿他们一起练,可是沈承聿此人好像个铁人,扎个马步,能纹丝不动保持一个白天,谁能和他比?
宋明珂顶多扎个两个时辰,就会累死了。
沈承聿起身,把书卷起,当成戒尺,拍了拍程方嗣的臀,道:“收。”
程方嗣只能憋着收臀。
“啊!!”
沈承炘扑通一下就坐在了地上。他擦了擦头上的汗,道:“兄长,我不行了,真的不行了!”
宋明珂轻笑了一声。
却见那沈承炘的小腿不停地抖动着,像是还没学会走路的小狍子一样。
没一会,程方嗣也倒下了。
俩人一坐,一躺,也不管地上有多少泥泞。
沈承聿坐了回去,搂着宋明珂的腰肢道:“还是不行。”
“不行?!”
沈承炘闹得脸红脖子粗,他道:“兄长,都一夜了!我,我下午还要练剑呢!”
沈承聿瞥了他一眼,
沈承炘摸了摸鼻子,不敢再顶嘴了。
“师父说得是。”
程方嗣低头道:“我们确实还需要再练。”
沈承炘震惊地看着他。
他还是以前那个程方嗣吗?
沈承聿点头道:“行了,歇息一会。方嗣一会就在府中吃了吧。”
程方嗣道:“多谢师父。”
宋明珂觉得新鲜得不行。
她生平还是头一次听有人叫沈承聿师父。还挺好玩的。
偏偏这人还真就摆着脸,端上师父架子了。
宋明珂掐了掐他的腰。
沈承聿挑眉看她,示意她别闹。
两个小少爷都走了,沈承聿的眉眼立刻就松弛了下来。那脸色真是比传统的变脸戏都快。
两只獒犬就在一边用饭,他们一边啃骨头,一边呼噜呼噜地叫,似乎很香。
饮霜并不屑于和食肉的狗一起,于是他便在树下溜达,寻找青草吃。
沈承聿搂着宋明珂道:“昨儿的账册都看完了?”
宋明珂把头靠在他的肩上,道:“看完了——怎么?”
沈承聿道:“那今日便歇息吧,我陪你出去逛逛?”
宋明珂眼睛一亮道:“真的?”
“嗯,真的。”
只是,天不遂人愿。沈承聿原本想带着妻子出去好好地走一走放松放松,却正好被人堵在了府里头没能出来。
一个下人跑了过来道:“侯爷!夫人!来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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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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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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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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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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