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就当我求你。”
“不要进去。”
“不要和他成亲。”
“哪怕只有现在,我求你。”
就算是两世为人的宋明珂,也从来没见过这样卑微的迟允。他眼睛猩红,瞳孔中映着身着红衣的自己。这自己,是故梦中的公主,却并不是即将为人妇的宋明珂。
宋明珂坦然地对上他的眼神。
她道:“迟允,我以为我已经说得十分明白。”
“从头到尾,我选择的也只有沈承聿一人,没有你的余地。”
宋明珂的语调平稳,只是温柔的锉刀却是生了锈,一寸一寸地往人的心肺之中挤压而去,落下来的白雪,片刻便化作了鲜血,碾入尘泥。
迟允终究是再也忍不住,弯下了腰去。
宋明珂踏出了脚步。
此时,雪花片片,堆积在了墙边的瓦片上,薄薄的一层,风一吹就碎了。
迟允转身道:“如有来世。”
“没有来世。”
宋明珂伸出手,一点一点地将自己的衣袖从他的手中抽了出来。而后,头也不回地走去。
漫天的雪花,将人的视线给遮挡住。朦胧之中,迟允觉得那道背影就在风雪之中渐行渐远,她那绸缎一般的秀发上,落下了点点积雪,将那墨一般的黑,染指成了玉色般的白。
他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与她一起,白了头。
也算是……值了。
迟允闭上眼睛,睫毛上的冰晶化作了点点泪滴,挂在了他的脸上。
而后这点点泪滴,和着两道赤目的鲜血一起,交织纠缠。
血泪。
若有来世,若有来世。
再遇之时,她与自己相对而行,是否能在擦肩之后,留下片刻的驻足?
许泽打着伞走过来的时候,就看见了脸上挂着血泪的迟允。他吓得脸都白了,扔下了纸伞,冲了过来,扶住了迟允道:“大人!大人!!”
迟允靠在他的手臂上,摇头。
许泽瞬间就哭了:“大人,您这是何苦啊大人!”
迟允的眼神空洞,他道:“拜堂了。”
许泽一愣。
他转头,却听到安北侯府,似乎是传来了媒人的声音。
宋明珂身上披着白雪,进了府。这一下,可给侯府的下人吓了一跳——这新娘子怎么没披盖头就走过来了?
下人和丫鬟们围着宋明珂,赶紧将她的盖头给披好了。
其实,吉时早就过去了,而外头发生的事情,侯府里头的宾客也多少有些耳闻。但是,人家皇帝就好端端地坐在主位上和人老太太说话呢,他们这些人谁敢说些什么?
再看看这长公主,凤冠也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霞帔也乱七八糟的不像个样子……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好在宋明珂终于来了,这亲也是该成了。有下人为宋明珂掸去了身上的霜雪,给她拿了一只花瓶,而门槛上也放置着一只皮质的马鞍。宋明珂须得抱着手上的花瓶,跨过这马鞍,才能开始拜堂,此乃“平安”之意。
长长的毡毯从门口一直铺到了喜堂。在媒人和喜婆的牵引下,宋明珂便穿过喜棚,向着喜堂缓缓地走去。
沈承聿已在喜堂门口等待。看着人一步步地朝着自己走来,眼中笑意已快化成了水。外头的飘雪若飞絮,终究也不及喜堂内热闹。沈承聿接过了喜婆递来的绢花,用另一只手为宋明珂拂去了肩头的积雪。
二人牵着绢花,踏着毡毯上前。
宋倾岚坐在主位上,身边便是红光满脸沈老夫人。而再往下,便是沈承聿的二叔三叔以及二婶三婶,总之是所有的长辈都在这儿了。
媒人在一边站定,拿着一张铜锣,大力地敲上了一下。
“当——”
余音绕梁。
媒人高声道:“拜堂——”
外头的喜乐再次走向,随着媒人一声“拜天地”,二人在沈老夫人的跟前站定,而后,端端正正地跪在喜垫上,落下了第一拜。
“拜高堂——”
二人转向了沈老夫人。
沈老夫人今天开心得不得了,笑得嘴都合不上了。老太太连声道了几个好字,眼神不停地在自己的孙儿和孙媳妇之间徘徊,都不知道该看谁了。
“夫妻对拜——”
二人拿着绢花,面对面而站。门外,早已经有坐不住的宾客凑了过来,挤着几颗脑袋瞧着里头的样子。
二人面对一拜,此礼,终于算是成了。
“礼成——入洞房——”
“好好好!”
“哈哈哈哈!成了成了!入洞房了!”
在外头的宾客们也鼓起了掌,天知道他们可就等着这一刻了,有的人也当真是比沈承聿还猴急,摩拳擦掌就等着灌醉这新郎官了。
众人正笑闹着,宋倾岚转头,平生拿着一道圣旨,上前了几步。
“承元五年,诏曰。今宋沈结金桂,芝兰百年,佳期永寿。即日,着夺长霁长公主封号、飞花卫都指挥使职,加封一品诰命,随夫家功绩从取。”
这道圣旨一下来,就说明,宋明珂是真真正正嫁到了沈家,日后,谁见上一面,都是要尊称一声沈夫人了。
这也算是极力地抬举安北侯府。
不过,这圣旨对于大部分大臣来说,也就笑笑过去了——开玩笑,人家明面上虽然不能再动用长公主的权力,但是以后人家背后靠着一个势力雄厚的安北侯,谁敢真的管人家叫一声沈宋氏啊?
不要命了吧?
圣旨下达,媒人和喜婆们便欢天喜地地将两个新人送入了洞房。
众人簇拥着二人入了洞房,宋明珂被喜娘引着坐在了床上。沈承聿的寝室被装点得明艳喜庆,到处都贴着大红色的双喜字,窗前的桌上还摆着丰富馋人的瓜果。
众人起哄道:“掀盖头!掀盖头!”
“赶快掀盖头!看新娘子啦!”
沈承聿拿着喜秤,用另一端挑起了红彤彤的盖头。先是美人的下巴,而后便是小巧的琼鼻,最后,一双明艳似海棠的眉眼,含羞带怯地呈现在了所有人的眼前。
端的是娇艳动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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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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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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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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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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