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站起身,捏着下巴观察了半天。元小飞上前道:“千大哥,您发现啥了?”
千拜应了一声,道:“这女子的头油,用的是京城贵妇才会使的花香油,这种头油气味刺激很小,也很自然,所以很受京城女子的追捧。”
“她脸上的脂粉,已经有些化掉了,但是在这种荒郊野外的地界,却没有变得花浑,所以她的脂粉也一定是好牌子。”
“她和这孩子,都细皮嫩肉,应该不会是穷人家的孩子。”
元小飞挠了挠头。
——他倒是挺好奇,为啥千大哥对女人的东西这么了解?
千拜道:“虽然他们刻意换了衣裳,但是鞋子没有换。这女子的鞋子上头镶嵌着两颗明珠,这样珍贵的东西却缝在脚上,所以她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夫人。”
老武笑了一声道:“嘿,这出来一趟,居然还赚了。这女人怎么办?送回去?”
“小飞你说,咱们听你的。”
元小飞“啊”了一声。
他本来以为,沈承聿叫他带着他手下的亲卫,就是充当一份战斗力,大事上头还轮不到他说话,结果没想到这些大哥居然都把这事情甩给了他。
元小飞想了一下道:“那就带着呗,要是死了就扔了。”
千拜道:“成,就这么着。”
千拜叫老武把这女子和孩子带在了自己的马背上,这五十人便再次进发,继续向着营寨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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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沈宋二人的手下回到江棉城的时候,江棉城已经脱离了齐王的掌控。齐王造反,被长公主亲自剑杀于江棉城斜坡外的消息在城中不胫而走。
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大部分百姓都拍手称快。
这些年,江棉城在齐王的管理下,虽然没出过什么岔子,但是他手下的官员也都不算干净,有的人仗着自己在平州的后台,没少欺压这些平头百姓。
街道上,不再遍布着走来走去的齐王府兵。金凌燕接下了沈承聿的命令,带着几百个平州军去了齐王府,把齐王的姬妾和其他儿女通通收押,齐王府内所有的家产,通通搜刮,充盈国库。
听说,齐王府的好东西,足足搬了一个时辰,都没有搬空。
还有人听说,齐王造出了一座黄金屋,就是为了专门存放他贪污积累下来的东西。而那些东西,落在齐王的院子里头,金灿灿闪亮亮,晃得人都睁不开眼睛。
围观的百姓实在是太多,平州军也有些疏散不开。
金凌燕却觉得有点烦。
他看着满地满地的珍宝,又看了看跪在一边哭泣的齐王的姬妾和孩子,心乱如麻。
齐王妃不见了。
世子也不见了!
这可绝对不是什么小事。
要知道,齐王妃作为齐王的正妻,京城中蓝家的靠山,她的地位可是不言而喻的。虽然她不在京城,可是人家也确实是正儿八经的王妃,话语权并不小。
她和齐王的孩子一起不见了,那么事情就大发了。
这他娘的叫个什么事情?
“金大人。”
小夏和青梅进了门,走上前来,道:“大人可有什么烦恼?”
金凌燕对小夏抱拳笑道:“原来是夏大人,您怎么有空来了,可是长公主那边已经忙完了?”
面对着长公主身边的亲信,金凌燕知道自己必须得客客气气。他也知道这青年可并不像表面上一样是个好惹的主。
小夏微笑道:“都结束了。您……”
金凌燕摆摆手,道:“嗨,你别提了。”
他靠近小夏低声道:“齐王妃不见了。”
小夏挑眉道:“哦?”
金凌燕牙疼道:“你说说这叫个什么事儿?这沈帅把这事儿交给了我,我也不能办砸了哇!真坑人啊!”
小夏笑了笑道:“您别急,我手下还带着一些飞花卫,帮您找找王妃的下落便是。”
“那可真是帮大忙了,夏老弟,以后你到了平州,就来找我,肯定没说的!”
小夏微笑道谢。
和青梅走出了齐王府之后,青梅道:“你和人家侯爷的手下套什么近乎呢?”
小夏背着手道:“咱们在平州没什么人,若是能和平州军打好关系,也方便咱们往平州派人,以后长公主的势力就不只存在于北边了。”
青梅道:“你还挺操心的。”
小夏叹气。
主子太含糊,只能他来操心了。能怎么办?谁叫他就欠她的呢。
说起来,他倒是还真有几分理解杨潜了。
对于金凌燕的请求,小夏也没含糊,他叫了自己的手下和祁连仙的手下,一道去寻找齐王妃的下落。
因为沈承聿和宋明珂还没回来,所以小夏便带着青梅先回了客栈。
回到了客栈,小夏就听到了隔壁屋子里头传来了什么动静。他和青梅对视了一眼——隔壁是白歌啊。
于是两个人就贴在房门上,想要听听到底发生了什么。
“来吧。”
是丛媚的声音。
“真的很舒服的。”
又是丛媚的声音。
“我真的不会骗你。”
还是丛媚的声音。
青梅抬头看了看小夏——这么刺激?
丛媚自从打开了心结之后,整个人也不再沉默了,也愿意和别人对话了,就算是面对着臭屁的祁连仙,也会给一些好脸色了。
还会时不时地调戏依然沉默寡言的白歌。
听到这里,小夏面无表情地捂住了青梅的耳朵,得到了青梅的抗议。
“真的,快来试试,我这技术很不错……”
“咣当!”
丛媚和白歌转头看着突然打开的门,和摔倒在地的青梅与小夏:“……”
青梅掐了掐小夏的耳朵道:“都怪你都怪你!”
小夏委屈道:“我啥也没做嘛……”
丛媚上前,把他们两个扶起来道:“你们这是……”
青梅上下打量着丛媚,失望道:“什么嘛,怎么还穿着衣服呢。”
丛媚:“……”
“你们在做什么?”
丛媚伸出了两只湿漉漉的手道:“我想帮他洗头发。”
青梅和小夏转头看向屏风,却见屏风前头,白歌整个人都扒在那里,脑袋杵进了铜盆里头,耳朵都是红的。
青梅表示,这样的小场面她已经见过很多次,于是她拽了个小绣墩坐下道:“你们继续,我们太无聊了,干脆就在你这儿等长公主回来好了。”
丛媚点了点头,便回身打算给白歌的头发上皂荚。
白歌突然站起身,整个人都笔直地绷紧,湿漉漉的头发落在脸颊上,水沾湿了胸口,散发着斑斑雾气。
三人:“……”
他们刚想说话,却见白歌红着耳朵,突然就打开窗户跳了下去!
丛媚脸色一变,随之就听到了一声闷响。她冲向窗户旁边,就听到了宋明珂在客栈楼下道:
“白歌,你怎么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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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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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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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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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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