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两个时辰就从城东走到城西,然后再从城南来到城北。这几日金校尉的腿是都快走断了,却还是没能找到想看见的人。
金凌燕没办法啊。
他心中有一种感觉,那就是沈承聿肯定要不了多久就要到江棉城了。所以江凌燕是天天守夜夜盼,就在这江棉城中瞎转悠,希望能够看见沈承聿的身影——没办法,要是他哪个不长眼的手下真的照着通缉令去把这位爷给拿了,他以后还能有好果子吃吗?
金凌燕来到了城门口,却见几个官兵正在排查来往人士。他们见到金凌燕来了,打了个招呼,金凌燕也不打扰他们,摆摆手让他们继续。
他倒是等得心焦,可这人可是还没到呢。
金凌燕眯着眼睛背着手,看着往来的行人。忽而他听见了一阵缓慢的马蹄声,在城门口停了下来。金凌燕以为就是个普通的百姓,也没抬眼看。
“你那篮子里面藏了什么?”
有官兵这样问。
那人下了马,把篮子递了过来。金凌燕瞥了一眼,却见这篮子里头坐着一只灰色的芦花鸡,不禁莞尔一笑。
他转头一看,原本没在意。
然而就是这一瞥,让金凌燕彻底愣了一下,眼前这男子的身形怎么有点眼熟?这男子头上戴着兜帽,风一吹来掀起了帽沿,只能看见他硬朗的下巴。
这男子下了马,伸出两根手指,拨开了帽沿。
金凌燕一下就看清了来人,瞬间倒吸了一口凉气。
沈承聿放下手,似笑非笑地抱着手臂看着他,眼中带着一点戏谑。
金凌燕:“……”
娘的,盼星星盼月亮可算是把这位给盼来了,金凌燕脸上的笑意还没来得及散开呢,便看见这位大爷手里拿着一块足两的银锭子放到了他的手上。
大爷低声道:“官爷,在下早上与妻子走得匆忙,身上没带文牒,可否通融通融?”
金凌燕的笑意差点就裂开:“……”
他身后的官差已经检查过了这篮子,把它还给了沈承聿。那官差道:“喂,你的文……”
“不用看了不用看了,”金凌燕猛然回过神,赶紧把银子揣进了怀里,急匆匆地摆摆手道,“他给我看过了,让他们过去。”
那官差愣了一下,原本还想叫这对男女脱下兜帽,但是却被金凌燕给放进去了。官差挠了挠头,道:“头儿,这……”
金凌燕瞪了他一眼,那官兵就不敢说话了。
沈承聿勾了勾嘴角,经过金凌燕身边的时候还说了一句:“谢官爷。”
官爷心里苦,但是官爷不敢说。
他做了什么?他刚刚做了什么?
他收了沈承聿的钱!!!!!
金凌燕感觉自己的后背上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说实在的,他刚从准丹前线那边下了战场的时候,都没这么紧张。
他感觉自己的腿肚子都在拧巴。
真疼啊。
“大人。”
后头的官兵上前来,道:“大人您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差啊?”
金凌燕只觉得腿都走不动道了,眼前也是一片昏花。他虚弱道:“快些着,先扶我坐下。”
官兵赶紧扶着金凌燕坐下来。
金凌燕默默地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坐在椅子上,好歹是缓过来了。他转头看了看沈承聿牵着的马,那马上坐着一个少妇打扮的女子,身形窈窕,面容娇美,看起来和沈承聿的举止很是亲密。
妻子?
金凌燕挠了一下自己的脸——
沈将军的身边啥时候有女人了?
不对!!
有啊!他有女人!
长公主!
金凌燕心中震惊——长公主怎么也来了?
不管是因为啥,金凌燕也没空去猜测了。既然亲眼看见人已经进了城,金凌燕自然不可能无动于衷,他赶紧叫了自己的亲信来,按着他的后背道:“看见刚才进去那对骑马的男女没有?马上给我去跟着他们,他们去了哪里,住在哪,我都要知道,快去!”
亲信疑惑道:“头儿,他们犯事儿了?”
“犯你个大头鬼。”
金凌燕照着他的脑袋便给了一下,道:“少废话,赶紧去,把人跟丢了拿你是问。”
“诶好嘞好嘞。”
沈承聿和宋明珂进了城,也没乱走,直接选了一家客栈安顿下来了。江棉城很大,客栈的规模自然也和普通县城的不一样。这客栈的生意十分火爆,也不乏像是宋明珂和沈承聿这样的人往来出入,所以他们二人并没能引起过多注意。
“嘎吱。”
宋明珂开了门,便把兜帽摘了下来。其实,她也不想费这么大的劲,总归都是不想被人给认出来,干脆向祁连仙借来一两张面具贴在脸上,倒也是省事,可不巧的是,宋明珂她只要肌肤一沾到那特制的面具,脸上便会起上一层小红点。
进了屋子,沈承聿也没坐下,而是站在炉火旁边,用铁棍扒拉着里头的炭。
宋明珂看了看他,还没说话,就听到有人敲门。
沈承聿道了一声进,便把铁棍放在了一边。
金凌燕赶紧走了进来,然后把门给带上了,他对两个人抱拳道:“下官见过长公主,见过沈将军。”
沈承聿坐在桌边,手指放在了膝盖上。他淡淡道:“金大人过得还挺滋润。”
“哪里哪里,”金凌燕讪笑道,“下官虽然人在平州,可是日日牵挂着九边,心中念着的都是将军您的救命之恩啊,料想着哪天能够报答一二,结果将军您还就来了……这可真是……”
沈承聿也觉得挺新鲜。
看来这准丹一战倒是把这人的烟火气儿给逼出来了。
沈承聿道:“别说那些没用的。平州富庶,孝敬你的人不会少,这次又沾了多少,如实招。”
金凌燕马上道:“我哪敢啊!”
然而沈承聿却一直用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金凌燕,导致金凌燕压根不敢直视他深邃的双眼。他尴尬地笑了一下道:“嗯,其实真的不多……”
沈承聿了然地挑眉。
“不过我和您保证,”金凌燕正色道,“齐王给的东西,我是真的一点都没碰。”
“齐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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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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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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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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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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