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大渊也未曾停歇过。沈承聿亲自指派了丁达等人,按照飞花卫指示的地点,一一前去对照准丹的军队。令人惊讶的是,飞花卫给出的每一处地点,几乎都有准丹的金狼卫肆虐的痕迹,这更是让军队中的将士们不得不感叹——
飞花卫真的很厉害。
丁达带着手下的人回来的时候,沈承聿正在给“饮霜”梳毛。丁达进了帅帐便报道:“沈帅,根据飞花卫的情报,准丹确实已经把他们的人都散开了。现在准丹大营中大约留了八九万金狼卫驻守,据属下观察,那些金狼卫应当是耶庭手下仅存的精锐。”
沈承聿“嗯”了一声,丁达又道:“沈帅,属下有一疑问。”
沈承聿道:“你问。”
“为何要给耶庭彻底散开军队的机会?”丁达想了想,道,“他们疏散手下金狼卫的时候,应当是无暇顾及大营的时候,机会难得,若此时攻营,或许我们会直接拿下?”
他的语气并不强硬,也表现出了恭敬与请示的意味。沈承聿耐心道:“彼时他们还没散开,大营若是受到了袭扰,他们支援也方便,所以不可攻营。”
他拍了拍爱马的脖子,“饮霜”舒服地蹭了蹭沈承聿的手。
“原来是这样,属下明白了!”
沈承聿转头问道:“这是你第几次出征?”
丁达挠了挠头道:“第二次。”
沈承聿点了点头。
军中的日子过得并不算好,但是对于本来就不精致的将士们来说,倒也能够满足。
这一日,烈阳高照,都已经过了晌午,但那金乌却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挂在天上,明明光芒大盛,却带不来一点温暖。
尘土飞扬。
军中的将士们还在忘我地操练着,而他们不知道的是,一场大战一触即发。
元小飞上午刚刚操练完毕,下午就收到了顶头将军传下来的军令。
着一万虎贲军,即刻向耶庭的大本营出发,这一万虎贲军为冲锋军,先行突袭,不得有退。
和元小飞有着同样命运的一万虎贲军,成了这一场对垒准丹的冲锋军。
其实,大部分将士都明白,冲锋军是个什么意思。对于现在咬死了牙关就想要打持久战的准丹来说,大渊需要一支箭、一杆枪,能够直接戳到他们的肺管子里头,撬开他们的嘴,这样才能给后来的将士们创造冲营的机会。
但是,冲锋军也是十分危险的。
因为冲在最前,他们面对的都是未知。敌军的一切手段都需要用他们自己去探知,所以冲锋军的军功也格外隆重一些。
而这次,沈承聿给了冲锋军一个最为诱人的奖励——
跳荡功。①
所谓的跳荡功,指的是在两军冲锋后,一方有能者破除一切阻碍深入敌后,取敌方首级或者先登城墙,此乃跳荡功。凡是能够取得这一功勋的将士,无一不是后来的大将军。更有夸张者,更是接连升了三四级的军功。
据说他们的将领沈承聿,曾经便得到过这样的封赏。
沈承聿更是表示,得跳荡功者,赏千金,赐爵位。这短短的一句话,更是将这一万虎贲军心中的热血给激发了出来,为军为将者为的是什么?不就是能够实实在在拿到手里的东西吗?无论是功勋,还是能够为自己家中带来助益的银钱,都足以让这些将士们拼了自己的全部去博上一博。
所以,在接到这样的军令之后,元小飞的心中更多的是兴奋。
他的眼中只有“跳荡功”这三个字。
他倒不是为了功名利禄,他是觉得,若是自己真的拿到了这个功,那么沈帅会不会更加重视自己?
一定会!
所以,在元小飞跟着自己的队伍,整军出发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握着兵器的手都在颤抖。
他们虎贲军的旗帜高高地飘扬着,明明是冷风刺骨的天,元小飞却觉得浑身都是热的,他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身边的甲胄声连绵不绝,元小飞却觉得自己听不到。
带领着他们行进的是程业真的其中一个手下,名叫江涛。江涛看了看不远处准丹的营寨,大声道:“停!”
一万虎贲军便就此停住。
江涛没有立刻动手。他先是着手下勘察了一番地形与准丹的防线,却发现准丹这一次布置下来的防守比他们想象中还要坚固。营寨外头满是拒马和鹿角不说,就连周遭的地上也满是针对骑兵冲锋的铁蕈②,足以见得耶庭这一次是下了决心要拖到大渊力竭而死了。
而看不到的地方,可能还存在着壕沟。
但是已经到了这里,情况根本不容他们这一万人退缩。江涛下了决定,当即道:“冲!箭雨先行!”
一声令下,一万虎贲军当即便向前冲去!当他们来到了准丹人的视线之内,最先送给他们的便是一场密集的箭雨。
“嗖!”
那些箭雨直接就往准丹的营地里射去,有一些毫无防备的准丹人就这样被打成了筛子。他们在营中四处跑窜着,一边跑窜一边道:“大渊来袭!大渊来袭!”
大渊来袭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耶庭的王帐之中。耶庭并没有慌乱,他拍案而起道:“不要慌!对方有多少人!”
斥候道:“大约有一万人!”
耶庭眼珠子一转,很快就明白了。他用准丹语骂了一句:“大渊这些不要命的疯子。”
他飞速地下令道:“他们冲不进来,严防死守,谁也不许轻举妄动,下去!”
那斥候得到了命令便下去了。
这一次,有了准备的准丹并没有像上次被程业真突袭那样仓皇乱窜,他们很快就整合好了兵力以防防线崩塌。
就在一轮箭雨过后,江涛见对方居然什么反应都没有,甚至没有派出任何人前来迎战,便知道今日这一场冲锋,不好拿下了。但是军令在身,他们这一万人都没有后退的理由。于是江涛抽出了手中的剑道:“都跟我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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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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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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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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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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