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子们,这是昨天后面的章节,连贯起来的。

  (上一章因为时间原因,明晚才可以修改,所以放在这一章了。)

  许景为主动去帮忙搬,众目睽睽之下,虽然刘宝军不是特别情愿,也磨蹭过去抱起一捆。

  不要看每捆玉米杆特别多的样子,垒在地上像一座小山丘。

  其实并没有太重的分量,掰完玉米就把杆砍了摊在地上晾晒。

  也正好赶上前几天太阳比较勤劳,天天上班从没缺岗过,早就把玉米杆里的水份烘干了。

  很显然,男知青们也意识到这个现象,从嘴角耷拉着变成嘴角上扬。

  “江胜利,你给我认真点,在干什么呢!”

  田守粮不经意的扫了眼,发现江胜利又开始不干正事了……

  骑在一捆玉米杆上,嘴里发出“嘟嘟嘟嘟嘟嘟——”的炮轰声。

  奶奶·的!这是把玉米杆当成火箭筒了!

  “村长,你听没听到过一句话。甭管黑猫白猫,只要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江胜利一点不觉得尴尬,继续嬉皮笑脸的起哄,“许兄!刘兄!快点随我去杀敌,嘟嘟嘟嘟——”

  “……”许景为腼腆的瞥了眼村长,小老头掐着腰浑身散发着怒气。

  本来许景为心里有点摩拳擦掌的意思,见状瞬间打消念头,老老实实的搬着一趟又一趟。

  刘宝军憨厚的摇摇头,“胜利,咱们先干活吧,天儿挺冷的,早弄完早回去休息。”

  无人看到的角度,刘宝军翻了个白眼,毫不掩饰内心的鄙夷。

  田守粮不断催促着,“江胜利!你这小兔崽子听没听见人家刘宝军咋说的,思想觉悟差太大了哈!”

  小老头心里想:这小子和我当年有一拼,苦中作乐,不错不错!

  这帮男知青,村长一视同仁。

  但对江胜利多了些许的好感,因为儿子田野小时候也是一个调皮捣蛋的主儿。

  看见江胜利在面前耍宝逗趣,有种莫名的亲切。

  一共搬了七八趟的样子,原来放玉米杆的地方已经空空如也。

  江胜利两手插兜走回来,“村长,还有啥要做的?”

  刚才等于热身,现在全身热乎乎的,一点都不觉得冷了。

  没想到田守粮咧嘴笑了笑,上去就给他一脚,“今天就干这些,回去休息,准备迎新知青的节目。”

  说完,双手背后去了其他小队通知消息。

  大树底下的女知青不知道村长说了什么,能让江胜利高兴屁颠屁颠的。

  “走走走,村长让休息一天,今天把节目排练完。”

  江胜利迫不及待的分享消息。

  众人这才想起即将要举办的活动,回知青点的路上就开始兴奋的叽叽喳喳。

  “我可以跳舞,以前在学校我可是公认的才女!”

  高乐乐尾调上挑,得意的说道,“就不和你们一起演节目了,我要来一支独舞。”

  集体节目肯定不会引人注意,隔着大老远,谁能分辨出最优秀的是哪位?

  “高乐乐,我们本来就不知道该出什么节目,大家商量一下嘛!你跳舞,那我们怎么办?”路任佳不满的抱怨道。

  “我擅长跳舞,要不然你们三个人给我伴舞?”

  “不用。”

  沈青笛不假思索的拒绝,给赵金花和路任佳递上眼神,“既然你跳舞,那我们仨单独排练节目。”

  强扭的瓜不甜,高乐乐既然有舞蹈,拿出来撑场面也是应该的。

  “你们……你们如果没有主意,我可以帮忙参谋一下,当然了!我怕我出的节目你们都不会。”

  高乐乐没想到沈青笛不卑不亢,面色淡定从容,一点都看不出发慌的样子。

  原本以为自己的优越感能够压众人一头,结果没有人把她当回事儿。

  回到知青点的院子,高乐乐眉头一挑,指着中间位置说道,“待会我要用这里排练,你们不许打扰我。”

  “没事,我们在屋里商量。”赵金花痛快的答应。

  相处这段时间,她已经知道了高乐乐的脾气性格。

  就是从小被娇生惯养长大的金贵千金,爱耍小性子,喜欢被人捧着。

  反正不要吃不要喝,赵金花认为给她点不要钱的面子无伤大雅。

  沈青笛进里屋时同情的看了眼高乐乐,道,“外面的天气可不是你能待住的。”

  “我跳舞就不冷,全身发汗,待会就热死了。”

  为表示自己所言非虚,高乐乐夸张的用扇风,嘴里念叨着,“太久没跳,还有点激动。”

  沈青笛抿嘴一笑,进屋的同时把屋门也关上了。

  “阿嚏!”

  高乐乐在院子里连打三声喷嚏,心里暗暗责怪其他知青。

  刚才自己不过是一时推脱,赵金花他们为啥不坚持一会,把她拉进屋里就不用遭罪了。

  “金花,你怎么打算,是准备和我们一起出节目,还是要和高乐乐一样单独吹唢呐。”

  沈青笛坐在炕边,开口问道。

  “不不不,我不吹唢呐。”

  赵金花把头摇得像是拨浪鼓,连忙摆手。

  村里那帮老古董,听见吹唢呐肯定要扒了她的皮,忒不吉利了。

  况且赵金花不是爱出风头的人,一想到在戏台被人观看,她就浑身发麻。

  “佳佳呢,你和我们一起吧。”

  “青笛,我没有任何意见,全听你的。”

  路任佳属于没心没肺的人儿,躺在炕上数花生。

  这把花生是她从刘宝军手里好不容易讨来的,没舍得吃完,有空就拿出来数着玩。

  “行,既然你俩这么说,那我就不客气了。”

  沈青笛露出明媚的笑容,痛快应下当活动“策划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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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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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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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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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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