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怎么进怎么进,关我屁事。”潘迎娣非但没有愧疚,还开始指责起了大爷。
“你一大把年纪,好歹也算个男人,眼睁睁看着女孩铲粪,真要脸!”
“你!你!你!”大爷往前走了几步,一瘸一拐的。
沈青笛才察觉到他有条腿短了一截,走路不稳。
“大爷,她就是条疯狗,不要生气。”江胜利用衣服擦擦手,跑过去扶着大爷坐好。
“小伙子,你看我的脚,没办法干活。”
大爷把左脚的鞋脱掉,不用脱袜子就能直接看到,脚掌少了一半。
“这……”江胜利抿抿嘴,眼神慌乱的看向沈青笛。
求助,好可怜啊,怎么安慰大爷?
沈青笛微微摇头,示意他不要做出夸张的表情。
笑眯眯地扯开话题,“大爷,你走路腰杆可直了,一点看不出脚有伤。”
“那是!老头子我以前当过兵,脚和腿都是那会儿受得伤。”大爷自豪地拍拍胸膛,“年轻也是一条好汉嘞!”
后来回村了,公社特意派人给他安排了看守养猪场的工作。
除了需要熬夜起来看几眼猪崽的情况,也不用做啥体力活。
工分……嘿嘿,工分还是蛮可以的。
“大爷,你真厉害,给满仓村争光了。”沈青笛语气真挚地表达敬意,让大爷激动的红光满面。
“好孩子,快去干活吧,用这个水舀子盛猪食。”
接过大爷递给的破舀子,沈青笛和江胜利重新进了猪圈。
“青笛,我以为大爷就是村里普通的老头,原来他还当过兵。”
江胜利撇撇嘴,眼里流露出对他的敬佩,感慨道,“潘迎娣居然让这位老英雄铲粪,太可恶了。”
“行了,你进去铲,我去喂食了。”沈青笛淡淡一笑,转身走到门口的大桶前面。
这年头,老百姓能吃饱肚子都难,更不要提省出粮食给猪吃了。
所以喂猪用的是山上割来的猪草,等到快要向公社交任务猪的前半个月,开始喂点玉米碴或者是大豆渣子。
让它们看起来皮毛亮一点,肚里的油水肥点。
喂猪的流程特别简单,每个猪圈里有一条长方形的深坑形状的石槽。
而沈青笛只需要用舀子把猪食运送到石槽里,均匀的从头倒到尾。
小猪崽们争先恐后地抢着吃,发出“哼哼哼哼”的猪叫声。
好多个石槽,沈青笛端着猪食一趟一趟的运送,心里默默的考虑问题。
到底要不要想办法把潘迎娣赶走?
只用了两趟路程的时间,她就想明白了。
赶走!
潘迎娣的存在,不仅仅是给别的知青造成了困扰,也严重的影响了她的心情。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容忍?
沈青笛自认为来下乡就是为了过逍遥日子,才不想被别人搅乱了好心情。
既然产生了念头,最近这段时间她会盯紧潘迎娣,尽快揪出不可饶恕的把柄。
毕竟,抓贼要抓赃,不可能平白无故的撵人离开。
换成村长田守粮,都没有这种权利。
“死丫头,还愣着不干活,待会我就去找你的队长说你偷懒磨洋工。”大爷冲着潘迎娣嚷了一句,“干活!”
他是老兵,在部队养成的习惯就是勤快起来,把效率达到最高。
所以很看不惯潘迎娣磨蹭半天还不动弹的行为,老脸拉下来,没给一点笑模样。
“干活干活干活,真能念叨,猪都被你念叨死了。”
潘迎娣进了猪圈,轻车熟路地找到打扫工具。
这里是她的老地方了,犄角旮旯有什么她都知道。
见江胜利已经打扫完两个猪圈,潘迎娣很开心,果然在院子里磨蹭一会是正确的。
“我已经给你俩分好了,你做这边,他干的是自己的活。”
沈青笛婉转清脆的声音,此时听在潘迎娣的耳朵里却格外的刺耳。
“凭什么啊,他早早干完了,我没铲完怎么办?咱们三个是负责养猪场的。”
潘迎娣插着腰,还挺会从集体团结上找理由。
“没铲完不要紧,我们在院里等着,你慢慢铲。”沈青笛冷冷的看着她,语气很不耐烦。
刚才背对俩人,江胜利没瞅见潘迎娣窃喜的眼神。
现在回头却是注意到了她那种小人得志的嘴脸,气得扬起手里的铁锹,把猪粪甩过去,“让你说凭什么,吃屎吧你!”
就算全世界没有一个女人了,他江胜利宁愿打光棍,也不会看上潘迎娣的。
这就是一个奇葩神经病,百年难遇,偏偏他点背给碰到了。
“啊!讨厌死了,干嘛呀!”
潘迎娣发出一种类似娇嗔又带种发嗲的夹子音。
其他两个人的脸色都变紫了,沈青笛皱皱眉头,对江胜利说,“我喂完猪食了,你早点铲完出来。”
“好!”
江胜利冲地上呸了一口,“妈的晦气!”
然后,发挥了自己高大威猛的优势,埋头苦干。
逃离潘迎娣,是他目前最大的动力。
铁锹在地上铲出了火星子,满满当当的猪粪源源不断的被运送到角落。
潘迎娣让他发疯的行为给吓到了,脸上还挂着粪点子,讨好的语气问,“江胜利,你能不能帮我也铲点啊?
等我下次分了粮食,我给你半捧,行吗?”
“滚,闭嘴!”
江胜利的声音很喘,头也不抬的咆哮着。
半捧粮食?噫,潘迎娣分明是看不起他!哼。
仅仅用了不到十几分钟,江胜利就创造了奇迹。
挺胸抬头,潇洒的走到外面。
大爷衷心的夸奖他,“小伙子,你是我看守养猪场以来,第一个铲猪粪最快的最厉害的!咱们满仓村,肯定没人比得过你。”
“那天你和田野比赛割麦子,应该让潘迎娣站在你旁边催促你,速度就提升了。”沈青笛笑得前仰后合,还不忘记打趣他。
江胜利扯了扯嘴角,笑容比哭还难看,“别提了,我现在听到潘这个姓就头疼。”
大爷见他是真的很烦,就把江胜利带到旁边聊天,讲当兵时候的故事。
正好江胜利最崇拜的就是真男人,马上忘记潘迎娣带来的阴影,开始畅谈起来。
活干完了,沈青笛围着附近溜达,体验农村清爽的空气。
“哎,小丫头?你是新来的知青,是姓沈不?”
路边,三四个娘们坐在小板凳上聊天,每个人怀里都搂着小孩子。
七零年代的农村肯定没有托管班,刚会走路的小孩子随时需要人照顾,所以家里就要留下一个人来看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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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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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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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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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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